㈠ 開放政府大數據 是實現科學決策的基礎
開放政府大數據 是實現科學決策的基礎
在信息化時代,政府運用大數據推動經濟發展、完善社會治理、提升服務和監管能力,正成為全球性的一大趨勢。而政府在大數據的徵集方面,又具有天然的優勢。比如政府可以動用公權力,以法律為依據,以財政資金作後盾,向全社會開展大規模的普查或者抽樣調查。其數據的樣本量之大、調查網路之完善、資金支持之力度,遠非一般企業或機構所能相比。比如我國的第六次人口普查,共動用了600多萬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僅中央財政就耗費了近7億元的資金,而徵集的數據樣本量超過了13億。
從本質上來說,政府數據是國家機關在履行職責時所獲取的數據,採集這些數據的經費來自於公共財政,因而這些數據是公共產品,理應歸全社會所共享。從全球范圍來看,建立統一的政府開放數據門戶,集中開放可加工的數據集是許多國家政府的普遍做法。2011年9月,英國、美國等八個國家聯合簽署《開放數據聲明》,成立開放政府合作夥伴(OGP),目前全球已有60多個國家加入其中。2013年6月,八國集團首腦簽署了《開放數據憲章》,要求最遲在2015年末按照憲章和技術附件要求向公眾開放可機讀的政府數據。由此可見,政府開放數據運動已在全球逐步興起。
不過,在我國,雖然政府掌握了這么龐大的數據資源,但在開發利用方面卻依然存在著很大的問題。現實中,一些政府機構視本部門的數據為獨有,往往以涉密為由拒絕向社會公眾開放。而且各地各部門標准不一,各自為政,缺乏有效整合,「數據造假」、「數據打架」的事情時有發生。數據的不公開透明不僅會導致政府的決策失誤,還容易使民眾對政府數據的真實性和科學性產生疑慮。
正因為如此,加快我國各級政府數據的開放,鼓勵社會機構參與開發利用,是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內容和必然要求。《綱要》提出,要大力推動政府部門數據共享,穩步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放。這是實現「宏觀調控科學化、政府治理精準化、商事服務便捷化、安全保障高效化、民生服務普惠化」的前提和基礎。這也就意味著,各級政府必須拋棄各自的部門利益,盡快實現公共數據的互聯互通並向社會開放應用。只有如此,大數據在促進政府決策科學化、政府信息公開化方面的積極作用才能真正顯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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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及其七項基本原則是什麼
1、聯合國組織基於所有會員國主權平等的原則;
2、各會員國應該忠實履行他們依憲章規定所承擔的義務;
3、各會員國應該以和平方法解決他們的國際爭端;
4、各會員國在他們的國際關系中不得以不符合聯合國宗旨的任何方式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
5、各會員國對聯合國依照憲章所採取的任何行動應給予一切協助;
6、聯合國在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必要范圍內,應確保使非會員國遵循上述原則;
7、聯合國組織不得干涉在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家內管轄的事項,但此項規定不應妨礙聯合國對威脅和平、破壞和平的行為及侵略行徑採取強制行動。
《聯合國憲章》是聯合國的基本大法,它既確立了聯合國的宗旨、原則和組織機構設置,又規定了成員國的責任、權利和義務,以及處理國際關系、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基本原則和方法。
(2)開放數據憲章哪些原則擴展閱讀:
修訂:
1、聯合國憲章第二十三、第二十七和第六十一條的修正案由大會於1963年12月17日通過,於1965年8月31日生效。第六十一條的進一步修正案由大會於1971年12月20日通過,於1973年9月24日生效。第一百零九條修正案由大會於1965年12月20日通過,於1968年6月12日生效。
2、第二十三條修正案將安全理事會成員自十一國增至十五國。第二十七條修正案規定安全理事會關於程序事項的決定應由九個理事國(原先為七個)的可決票作出,關於一切其他事項的決定則由九個理事國(原先為七個)的可決票,其中包括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的同意票作出。
3、第六十一條修正案於1965年8月31日生效,將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的成員自十八國增至二十七國。該條的進一步修正案於1973年9月24日生效,將經社理事會的成員自二十七國增至五十四國。
4、第一百零九條修正案是修正該條第一項,規定會員國為審查本憲章,得以大會會員國三分二之表決,經安全理事會任何九個理事國(原先為七個)之表決,確定日期及地點舉行全體會議。
5、第一百零九條第三項涉及大會第十屆常會期間可能舉行審查會議的問題,仍然保留原來的行文:「安全理事會任何七個理事國之表決」,1955年大會第十屆常會和安全理事會根據該項規定採取了行動。
㈢ 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
法律分析:聯合國的宗旨是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發展國際間以尊重各國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基礎的友好關系;進行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間經濟、社會、文化和人道主義性質的問題,並且促進對於全體人類的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作為協調各國行動的中心,以達到上述共同目的。
聯合國的原則:
(1)聯合國組織基於所有會員國主權平等的原則;
(2)各會員國應該忠實履行他們依憲章規定所承擔的義務;
(3)各會員國應該以和平方法解決他們的國際爭端;
(4)各會員國在他們的國際關系中不得以不符合聯合國宗旨的任何方式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
(5)各會員國對聯合國依照憲章所採取的任何行動應給予一切協助;
(6)聯合國在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必要范圍內,應確保使非會員國遵循上述原則;
(7)聯合國組織不得干涉在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家內管轄的事項,但此項規定不應妨礙聯合國對威脅和平、破壞和平的行為及侵略行徑採取強制行動。
法律依據:《聯合國憲章》
第一條 聯合國之宗旨為:
一、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並為此目的:採取有效集體辦法,以防止且消除對於和平之威脅,制止侵略行為或其他和平之破壞;並以和平方法且依正義及國際法之原則,調整或解決足以破壞和平之國際爭端或情勢。
二、發展國際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系,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和平。
三、促成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屬於經濟、社會、文化及人類福利性質之國際問題,且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增進並激勵對於全體人類之人權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構成一協調各國行動之中心,以達成上述共同目的。
第二條 為求實現第一條所述各宗旨起見,本組織及其會員國應遵行下列原則:
一、本組織系基於各會員國主權平等之原則。
二、各會員國應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本憲章所擔負之義務,以保證全體會員國由加入本組織而發生之權益。
三、各會員國應以和平方法解決其國際爭端,避免危及國際和平、安全及正義。
四、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繫上不得使用威脅或武力,或以與聯合國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
五、各會員國對於聯合國依本憲章規定而採取之行動,應盡力予以協助,聯合國對於任何國家正在採取防止或執行行動時,各會員國對該國不得給予協助。
六、本組織在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必要范圍內,應保證非聯合國會員國遵行上述原則。
七、本憲章不得認為授權聯合國干涉在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家國內管轄之事件,且並不要求會員國將該項事件依本憲章提請解決;但此項原則不妨礙第七章內執行辦法之適用。
㈣ 為什麼《聯合國憲章》確立的七項原則在國際法基本原則體系中處於核心地位
《聯合國憲章》對現代國際法基本原則的形成和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在現代國際法基本原則體系中,憲章所確立的七項原則處於核心地位。這七項原則是:會員國主權平等、善意履行憲章義務、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禁止武力相威脅或使用武力、集體協助、確保非會員國遵守憲章原則和不幹涉內政。上述原則之所以構成現代國際法基本原則的核心,是因為:
1、憲章是國際文件中第一次系統地規定國際關系的基本准則 ,其確認、固定和發展了國際法基本原則,被認為是對國際法基本原則的發展起重要作用的文獻。在此之前,雖然有一些國際公約如《國際聯盟盟約》、《巴黎非戰公約》、《關於美洲原則的宣言》等曾規定過一些原則,但均不如憲章規定得那樣明確、具體和系統。所以在聯合國成立之前,國際法基本原則仍處於零散的狀態中。
2、憲章是迄今擁有締約國最多的一個多邊條約。聯合國作為當今國
際社會最大的普遍性的政治性的政府間國際組織,目前已擁有190個成員國,幾乎包括了世界上的所有國家。作為這一龐大國際組織的組織約章,《聯合國憲章》可謂獲得了各國普遍接受的國際文獻。
3、憲章是現代國際法基本原則的體系趨於完善的重要標志 。憲章之後的各種國際文件,如《亞非會議最後公報》、《非洲統一組織憲章》、《國際法原則宣言》、《各國經濟權利與義務憲章》以及大量的雙邊條約、協定等所隊列的原則,雖然數目不多,內容不盡相同,措辭也不完全一樣,但都是在憲章的基礎上引申和發展的,都與憲章原則的精神是一致的,其中有的是進一步宣示、解釋、強調或重申憲章的原則,有的則是對憲章原則的發展。
總之,雖然《聯合國憲章》只是從組織法的角度規定聯合國及其會員國應遵守的原則,但由於其成員國的廣泛代表性和憲章本身具有的造法性
,已使得這些原則具有最普遍的法律意義。特別是其中的主權平等、善意履行國際義務、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禁止武力相威脅或使用武力、不幹涉內政等原則,已經成為國際社會公認並接受的國際法基本原則,其實際效力已經大大超過了一個國際組織章程的效力范圍。誠然,憲章中的個別原則只能專門適用於聯合國組織及其會員國,但這絲毫不影響憲章所確立的七項原則作為一個整體在國際法基本原則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和最高權威性。
㈤ 如何實現數據共享和和數據開放
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白數據共享與數據開放都是什麼!
什麼是數據共享?
網路中,數據共享就是讓在不同地方使用不同計算機、不同軟體的用戶能夠讀取他人數據並進行各種操作運算和分析。
《數據資產管理實踐白皮書4.0》曾指出:數據共享管理主要是指開展數據共享和交換,實現數據內外部價值的一系列活動。數據共享管理包括數據內部共享(企業內部跨組織、部門的數據交換)、外部流通(企業之間的數據交換)、對外開放。
綜合以上內容,數據共享是組織內部因履行職責、開展相關業務需要使用內部掌控數據的行為。其主要目的是通過打破組織內部壁壘、消除數據孤島,實現提高數據供給能力、提高運營效率、降低組織運營成本。
什麼是數據開放?
在DCMM中:數據開放開放是指按照統一的管理策略對組織內部的數據進行有選擇的對外開放,同時按照相關的管理策略引入外部數據供組織內部應用。
《數據資產管理》層說過:數據開放是以數據共享為基礎,致力於提供各種數據資源和服務,協助數據開發者來開發特色數據應用,幫助數據開發和分析人員更容易地使用共享數據的一種服務模式。
綜合以上內容,數據開放是指組織按照統一的管理策略向組織外部有選擇提供組織所掌控數據的行為。是實現數據跨組織、跨行業流轉的重要前提,也是數據價值最大化的基礎。
數據共享與數據開放之間的關系,可以說數據共享是內部交換數據,數據開放是向外部提供數據。
這里不得不提一個概念,就是開放數據
開放數據是能被任何人處於任何目的不受限制進行自由利用、再利用和分發,並最大程度保持其原始出處和開放性的數據。
2015《開放數據憲章》:開放數據應具備必要的技術和法律特性,能被任何人、在任何時間和地點進行自由利用、再利用和分發的電子數據。
開放數據與數據開放之間的關系,可以這樣理解:
數據開放是組織向外部提供數據的行為;
開放數據強調的是這類數據的屬性是開放的。
㈥ 大數據時代帶來的大變革 改變人們生活
大數據時代帶來的大變革 改變人們生活
大數據時代的來臨,帶給我們眾多的沖擊,每個人都應當與時俱進、不斷提升,放棄殘缺的守舊思想,大膽接受新的挑戰。
探討大數據時代將給我們帶來哪些變革,首先要搞清楚什麼是大數據,其次,要釐清大數據會帶來哪些變革,最後,要思考如何應對大數據時代的挑戰。
什麼是大數據?
國際數據公司定義了大數據的四大特徵:海量的數據規模(vast)、快速的數據流轉和動態的數據體系(velocity)、多樣的數據類型(variety)和巨大的數據價值(value)。僅從海量的數據規模來看,全球IP流量達到1EB所需的時間,在2001年需要1年,在2013年僅需1天,到2016年則僅需半天。全球新產生的數據年增40%,全球信息總量每兩年就可翻番。
而根據2012年互聯網路數據中心發布的《數字宇宙2020》報告,2011年全球數據總量已達到1.87ZB(1ZB=10萬億億位元組),如果把這些數據刻成DVD,排起來的長度相當於從地球到月亮之間一個來回的距離,並且數據以每兩年翻一番的速度飛快增長。預計到2020年,全球數據總量將達到35~40ZB,10年間將增長20倍以上。
需要強調的是:所謂大數據並不僅僅是指海量數據,而更多的是指這些數據都是非結構化的、殘缺的、無法用傳統的方法進行處理的數據。也正是因為應用了大數據技術,美國谷歌公司才能比政府的公共衛生部門早兩周時間預告2009 年甲型H1N1流感的暴發。
釐清大數據帶來了哪些變革
就像電力技術的應用不僅僅是發電、輸電那麼簡單,而是引發了整個生產模式的變革一樣,基於互聯網技術而發展起來的「大數據」應用,將會對人們的生產過程和商品交換過程產生顛覆性影響,數據的挖掘和分析只是整個變革過程中的一個技術手段,而遠非變革的全部。「大數據」的本質是基於互聯網基礎上的信息化應用,其真正的「魔力」在於信息化與工業化的融合,使工業製造的生產效率得到大規模提升。
簡而言之,「大數據」並不能生產出新的物質產品,也不能創造出新的市場需求,但能夠讓生產力大幅提升。正如,《大數據時代:生活、工作與思維的大變革》作者肯尼思·庫克耶和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指出:數據的方式出現了3個變化:第一,人們處理的數據從樣本數據變成全部數據;第二,由於是全樣本數據,人們不得不接受數據的混雜性,而放棄對精確性的追求;第三,人類通過對大數據的處理,放棄對因果關系的渴求,轉而關注相互聯系。這一切代表著人類告別總是試圖了解世界運轉方式背後深層原因的態度,而走向僅僅需要弄清現象之間的聯系以及利用這些信息來解決問題。
如何應對大數據帶來的挑戰
第一, 大數據將成為各類機構和組織,乃至國家層面重要的戰略資源。
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大數據將成為提升機構和公司競爭力的有力武器。從某一層面來講,企業與企業的競爭已經演變為數據的競爭,工業時代引以自豪的廠房與流水線,變成信息時代的伺服器。阿里巴巴集團的伺服器多達上萬台,而谷歌的伺服器超過了50萬台。重視數據資源的搜集、挖掘、分享與利用,成為當務之急。
第二,大數據的公開與分享成為大勢所趨,政府部門必須身先士卒。
2013年6月在英國北愛爾蘭召開G8會議,簽署了《開放數據憲章》,要求各國政府對數據分類,並且公開14類核心數據,包括:公司、犯罪與司法、地球觀測、教育、能源與環境、財政與合同、地理空間、全球發展、治理問責與民主、保健、科學與研究、統計、社會流動性與福利和交通運輸與基礎設施。同年7月,我國國務院就要求推進9個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正如李克強總理所強調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包括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的建設,而政務誠信是「三大誠信」體系建設的核心,政府言而有信,才能為企業經營作出良好示範。作為市場監督和管理者,政府應首當其沖推進政務公開,建設誠信政府。為此,國務院通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要求依法公開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提高決策透明度,以政務誠信示範引領全社會誠信建設。
第三,機構組織的變革與全球治理成為必然的選擇。
在工業時代,以高度的專業分工形成的韋伯式官僚制組織形態,確實具有較高的效率。然而,這種專業化分工一旦走向極致,就容易出現分工過細、龐大臃腫、條塊分割等弊端,無法有效應對新的挑戰。大數據技術提供了一種解困之道:在管理的流程中,管理對象和事務產生的數據流只遵循數據本身性質和管理的要求,而不考慮專業分工上的區隔,順應了全球治理的需要。
1990年,時任國際發展委員會主席勃蘭特,首次提出「全球治理」的概念。所謂全球治理,指的是通過具有約束力的國際規制(regimes)和有效的國際合作,解決全球性的政治、經濟、生態和安全問題,以維持正常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為了順應全球治理的浪潮,我國應當構建自己的全球治理理論。深化對全球化和全球治理的研究,為世界貢獻中國對全球治理的先進理念。
當然,構建我國最新的全球治理理論,當務之急是構建我們的國家治理理論,夯實基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充分體現了與時俱進的治理理念,切中了我們國家運行中的核心問題。
㈦ 大憲章確立的兩項基本原則是什麼
限制國王的權力;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㈧ 聯合國憲章倡導的國際關系基本原則有哪些
《聯合國憲章》倡導的國際關系基本准則包括:第一,主權平等原則。主權國家國家不分大小、強弱、貧富,一律平等。這一條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都是一種理想主義,是不可能實現的。第二,和平共處,互不侵犯原則。這條理想主義原則,僅僅適用於各主要國家之間力量均衡時,才能實現。第三,不幹涉內政原則。第四,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原則。第五,忠實履行國際義務原則等。上述第三、第四、第五條,也是理想主義的思想。不幹涉別國內政、和平解決爭端的前提,還是實力的均衡。忠實履行國際義務,則是大國或強國,對弱國和小國,確立統治秩序的另一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