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是資料庫中的事務
事務就是一系列的操作,這些操作完成一項任務.只要這些操作里有一個操作沒有成功,事務就操作失敗,發生
回滾
事件.即撤消前面的操作,這樣可以保證數據的一致性.而且可以把操作暫時放在緩存里,等所有操作都成功有提交資料庫,這樣保證費時的操作都是有效操作.
Ⅱ 資料庫事務處理指什麼
指的是,你對資料庫操作的動作,比如更新,查詢,刪除,插入等
例如提交delete from table where 欄位1='a';
這就是提交一個事務。
Ⅲ Mysql資料庫中,事務是指什麼如何使用該功能
什麼是事務?
MySQL 事務主要用於處理操作量大,復雜度高的數據。比如說,在人員管理系統中,你刪除一個人員,你既需要刪除人員的基本資料,也要刪除和該人員相關的信息,如信箱,文章等等,這樣,這些資料庫操作語句就構成一個事務!
在 MySQL 中只有使用了 Innodb 資料庫引擎的資料庫或表才支持事務。
事務處理可以用來維護資料庫的完整性,保證成批的 SQL 語句要麼全部執行,要麼全部不執行。
事務用來管理 insert,update,delete 語句
一般來說,事務是必須滿足4個條件(ACID):原子性(Atomicity,或稱不可分割性)、一致性(Consistency)、隔離性(Isolation,又稱獨立性)、持久性(Durability)。
原子性:一個事務(transaction)中的所有操作,要麼全部完成,要麼全部不完成,不會結束在中間某個環節。事務在執行過程中發生錯誤,會被回滾(Rollback)到事務開始前的狀態,就像這個事務從來沒有執行過一樣。
一致性:在事務開始之前和事務結束以後,資料庫的完整性沒有被破壞。這表示寫入的資料必須完全符合所有的預設規則,這包含資料的精確度、串聯性以及後續資料庫可以自發性地完成預定的工作。
隔離性:資料庫允許多個並發事務同時對其數據進行讀寫和修改的能力,隔離性可以防止多個事務並發執行時由於交叉執行而導致數據的不一致。事務隔離分為不同級別,包括讀未提交(Read uncommitted)、讀提交(read committed)、可重復讀(repeatable read)和串列化(Serializable)。
持久性:事務處理結束後,對數據的修改就是永久的,即便系統故障也不會丟失。
在 MySQL 命令行的默認設置下,事務都是自動提交的,即執行 SQL 語句後就會馬上執行 COMMIT 操作。因此要顯式地開啟一個事務務須使用命令 BEGIN 或 START TRANSACTION,或者執行命令 SET AUTOCOMMIT=0,用來禁止使用當前會話的自動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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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資料庫中的事務是什麼
事務是作為一個邏輯單元執行的一系列操作,一個邏輯工作單元必須有四個屬性,稱為
ACID(原子性、一致性、隔離性和持久性)屬性,
只有這樣才能成為一個事務:
原子性
事務必須是原子工作單元;對於其數據修改,要麼全都執行,要麼全都不執行。
一致性
事務在完成時,必須使所有的數據都保持一致狀態。在相關資料庫中,所有規則都必須應用於事務的修改,以保持所有數據的完整性。
事務結束時,所有的內部數據結構(如
B
樹索引或雙向鏈表)都必須是正確的。
隔離性
由並發事務所作的修改必須與任何其它並發事務所作的修改隔離。事務查看數據時數據所處的狀態,要麼是另一並發事務修改它之前的狀態,
要麼是另一事務修改它之後的狀態,事務不會查看中間狀態的數據。這稱為可串列性,因為它能夠重新裝載起始數據,
並且重播一系列事務,以使數據結束時的狀態與原始事務執行的狀態相同。
持久性
事務完成之後,它對於系統的影響是永久性的。該修改即使出現系統故障也將一直保持。
Ⅳ 資料庫中的事務管理是什麼
事務管理對於一系列資料庫操作進行管理。
一個事務包含一個或多個SQL語句,是邏輯管理的工作單元(原子單元)。
一個事務開始於第一次執行的SQL語句,結束於Commit 或 Rollback 或 DDL語句。
注意:其中Commit, Rollback是顯示的提交事務,而DDL語句是隱式的提交事務的。DDL語句的操作是沒有辦法回滾的。
事務處理(TRANSACTION)是由一個或多個SQL語句序列結合在一起所形成的一個邏輯處理單元。事務處理中的每個語句都是完成整個任務的一部分工作,所有的語句組織在一起能夠完成某一特定的任務。DBMS在對事務處理中的語句進行處理時,是按照下面的約定來進行的,這就是「事務處理中的所有語句被作為一個原子工作單位,所有的語句既可成功地被執行,也可以沒有任何一個語句被執行」。DBMS負責完成這種約定,即使在事務處理中應用程序異常退出,或者是硬體出現故障等各種意外情況下,也是如此。在任何意外情況下,DBMS都負責確保在系統恢復正常後,資料庫內容決不會出現「部分事務處理中的語句被執行完」的情況。
Ⅵ 「資料庫中的事務」是什麼
資料庫事務(Database Transaction) ,事務是一系列作為一個邏輯單元來執行的操作集合。它是資料庫維護數據一致性的單位,它將資料庫從一致狀態轉變為新的一致狀態,指作為單個邏輯工作單元執行的一系列操作,要麼完全地執行,要麼完全地不執行。 事務處理可以確保除非事務性單元內的所有操作都成功完成,否則不會永久更新面向數據的資源。事務是資料庫運行中的邏輯工作單位,由DBMS中的事務管理子系統負責事務的處理。
Ⅶ 什麼是資料庫系統的事務
實 時 事 務 模 型
----1 . 系 統 模 型與 傳 統 數 據 庫 系 統 相 類 似, 實 時 數 據 庫 系 統 的 操 作 也 是 以 事 務 的 形 式 出 現。 事 務 就 是 包 含 在BEGIN/COMMIT/ABORT 之 間 的 操 作 序 列。 系 統 以 事 務 為 單 位 分 配CPU、 數 據 等 資 源, 進 行 優 先 級 的 分 配、 調 度 處 理 等。
---- 實 時 數 據 庫 系 統 中 的 事 務 與 傳 統 事 務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其 事 務 可 以 有 定 時 限 制( 典 型 地 為 截 止 期), 系 統 追 求 的 目 標 不 是 系 統 的 吞 吐 量, 而 是 單 個 事 務 定 時 限 制 的 滿 足, 以 使 滿 足 定 時 限 制 的 事 務 比 率 最 大; 傳 統 事 務 的 原 子 性、 一 致 性、 隔 離 性 及 永 久 性 在 實 時 環 境 下 變 得 太 嚴 格 或 不 可 能; 要 求 采 用" 識 時" 機 制 來 處 理 事 務 的 調 度 或 並 發 控 制, 而 不 是 傳 統 的 先 來 先 服 務 方 式。
----2 . 結 構 模 型
---- 傳 統 數 據 庫 中 事 務 就 是 一 個 平 坦 的 操 作 序 列, 事 務 的 執 行 要 么 順 利 執 行 到 提 交, 要 么 夭 折 而 不 在 系 統 的 任 何 部 分 留 有 痕 跡。 在 實 時 應 用 環 境 下 則 不 同:
應 用 語 義 有 時 顯 式 地 要 求 結 構 上 的 一 個 事 務 為 另 一 個 事 務 的 子 事 務。 例 如, 在CAD 工 程 中, 一 個 工 程 事 務 劃 分 成 若 干 個 設 計 事 務, 而 每 一 設 計 事 務 又 可 分 成 若 干 個 子 任 務 而 分 配 給 各 設 計 者。
實 時 應 用 中 被 觸 發 的 活 動 依 應 用 要 求 可 以 是 觸 發 它 的 事 務 的 子 事 務。 在 過 程 控 制、 自 動 化 等 領 域 這 種 情 形 很 普 遍。
在 分 布 式 應 用 環 境 中, 一 個 事 務 可 能 要 分 出 若 干 在 不 同 節 點 上 執 行 的 代 理 事 務, 它 們 分 工 合 作 且 都 作 為 原 事 務 的 子 事 務。
在 工 程 應 用 中, 普 遍 存 在 長 壽 事 務 或 開 端 事 務。 這 種 事 務 會 造 成 系 統 資 源 需 求 的 瓶 頸。 為 此, 可 將 這 種 事 務 劃 分 成 若 干 邏 輯 相 對 獨 立 的 子 事 務, 以 便 當 其 結 束 時 能 提 前 釋 放 占 用 的 資 源。
---- 所 以, 實 時 應 用 要 求 系 統 提 供 事 務 嵌 套 機 制。 包 含 其 他 事 務 的 事 務 稱 為" 父 事 務", 被 包 含 的 事 務 稱 為 " 子 事 務", 沒 有 父 事 務 的 事 務 為" 根 事 務"。 事 務 之 間 可 以 形 成 嵌 套 關 系。
實 時 事 務 的 特 征
----1 . 定 時 性
---- 實 時 應 用 中 事 務 的 定 時 性 來 源 於 兩 方 面: 一 是 外 部 環 境 顯 式 給 出 的 反 應 時 間 要 求, 如 截 止 期 等; 二 是 由 於 系 統 中 的 數 據 隨 時 間 變 化 而 轉 嫁 來 的。
---- 定 時 性 包 括 了 兩 方 面 的 含 義:
---- 定 時 限 制 事 務 的 執 行 具 有 顯 式 的 時 限, 如 期 限、 截 止 時 間 等。 這 是 由 於 控 制 系 統 要 隨 時 緊 緊 地 跟 蹤 被 控 系 統 而 引 起 的, 它 要 求RTDB 必 須 有 時 間 處 理 機 構。 時 限 還 可 有 軟 硬 之 分。
---- 定 時 正 確 性 事 務 能 按 合 適 的 時 間 要 求 正 確 執 行。 這 是 由 於 要 求 數 據 對 於 控 制 系 統 的 各 種 決 策 活 動 隨 時 有 效 而 引 起 的, 它 要 求 權 衡 定 時 限 制 與 數 據 一 致 性 等 多 方 面 因 素, 提 供 合 適 的 調 度 算 法。
---- 實 時 事 務 有 不 同 的 定 時 限 制,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有:
---- 截 止 時 間 實 時 事 務 完 成 的 最 後 期 限。 它 可 以 有 硬、 軟 之 分, 具 有 硬 截 止 時 間 的 事 務( 稱 為 硬 實 時 事 務), 必 須 在 其 截 止 時 間 以 前 完 成, 否 則 將 帶 來 災 難 性 的 後 果, 故 到 達 其 截 止 時 間 還 不 能 完 成 的 硬 實 時 事 務 必 須 夭 折。 具 有 軟 截 止 時 間 的 事 務( 稱 為 軟 實 時 事 務), 應 該 在 其 截 止 期 完 成, 但 超 過 其 截 止 時 間 也 還 有 一 定 意 義( 盡 管 不 斷 下 降), 故 軟 實 時 事 務 到 達 其 截 止 時 間 後 不 必 立 即 夭 折 它。
---- 到 達 時 間 事 務 在 系 統 中 生 成 的 時 間。 它 可 以 是 可 預 報 的, 也 可 以 是 不 可 預 報 的。 可 預 報 的 到 達 時 間 可 顯 式 地 給 出 或 者 作 為 一 個 導 出 函 數, 如 周 期 事 務 的 到 達 時 間 是 可 預 報 的。 不 可 預 報 的 到 達 時 間 是 指 當 相 應 事 務 到 達 系 統 時 才 能 知 道, 非 周 期 事 務 的 到 達 時 間 就 是 不 可 預 報 的。
---- 期 望 執 行 時 間 估 算 的 最 壞 情 況 執 行 時 間。 由 於 各 種 不 可 預 報 性 因 素, 它 很 難 做 到 准 確, 估 算 的 最 壞 情 況 執 行 時 間 可 能 與 實 際 情 況 相 差 很 大。 然 而, 為 了 合 理 地 得 到 事 務 的 截 止 時 間 及 適 當 地 調 度 以 使 其 滿 足, 又 必 須 事 先 較 准 確 地 估 算 其 執 行 時 間。
----2 . 語 義 相 關 性
---- 實 時 數 據 庫 事 務 之 間 存 在 著 各 種 關 系, 包 括 結 構 關 系、 數 據 與 通 信 關 系、 時 間 關 系 等, 這 些 關 系 帶 來 了 事 務 間 的 各 種 相 關 性。
----(1) 結 構 相 關
---- 它 來 自 於 復 雜 事 務 模 型 的 結 構 特 征, 用 來 建 模 復 雜 事 務 內 部 並 發 事 務 行 為 的 一 種 約 束。 不 同 的 復 雜 事 務 模 型 有 不 同 的 結 構 相 關 性, 但 它 們 可 以 通 過 事 務 間 的" 執 行 依 賴 性" 來 定 義, 實 時 嵌 套 事 務 中 基 本 的 事 務 依 賴 有:
子 事 務 對 父 事 務 的 開 始 依 賴(BD): 子 事 務 開 始 前 父 事 務 已 經 開 始;
父 事 務 對 子 事 務 的 提 交 依 賴(CD): 父 事 務 提 交 前 子 事 務 已 經 結 束( 提 交 或 夭 折);
子 事 務 對 父 事 務 的 夭 折 依 賴(AD): 父 事 務 夭 折 則 子 事 務 一 定 夭 折。
----(2) 數 據 相 關
---- 數 據 相 關 就 是 不 同 事 務 間 的 共 享 數 據 聯 系, 但 此" 共 享" 概 念 比 傳 統 的 具 有 更 廣 的 意 義: 實 時 嵌 套 事 務 中 的 子 事 務 共 享 父 事 務 數 據, 子 事 務 提 交 時 其 對 數 據 庫 的 更 改 委 托 給 父 事 務, 只 有 父 事 務 提 交 時 才 能 真 正 地 寫 入 數 據 庫。
----(3) 功 能 替 代/ 結 果 補 償
---- 一 個 實 時 應 用 常 常 由 若 干 任 務 組 成, 而 一 個 任 務 有 時 可 以 通 過 不 同 途 徑 來 實 現。 一 個 應 用 建 模 為 一 個 事 務, 一 個 任 務 則 建 模 為 一 組 功 能 等 價 的 子 事 務, 稱 為 該 任 務 的 替 代 集。 若 一 個 任 務 的 替 代 集 中 的 子 事 務 之 一 能 成 功 執 行, 則 該 任 務 是 可 完 成 的。 若 對 應 一 個 事 務 的 所 有 任 務 可 完 成, 則 該 事 務 是 成 功 的( 可 提 交)。 功 能 替 代 導 致 了 事 務 執 行 路 徑 的 不 確 定 性, 即 一 個 事 務 成 功 執 行 的 路 徑 依 賴 於 執 行 過 程 中( 子 事 務) 失 敗 的 發 生, 且 即 使 某 些 子 事 務 失 敗 了, 事 務 仍 可 能 順 利 提 交。 這 還 體 現 了 實 時 事 務 的 健 壯 性, 即 有 的 事 務( 任 務) 不 能 失 敗。
---- 由 於 前 面 所 述 的 事 務 的 結 構 復 雜 性 和 功 能 替 代 性, 因 此, 事 務 的 執 行 經 歷 不 確 定, 一 個 子 事 務 的 執 行 直 到 提 交 時 還 不 能 確 定 它 是 否 需 要。 若 一 個( 子) 事 務 提 交 後, 發 現 它 是 不 需 要 的, 該 怎 么 辦 ? 另 一 方 面, 一 個 實 時 事 務 可 以 物 理 改 變 現 實 世 界 的 狀 態, 換 句 話 說, 事 務 可 以 啟 動 各 種 活 動, 這 些 活 動 在 它 提 交 前 就 已 經 影 響 了 現 實 世 界, 因 而 當 這 種 事 務 夭 折 時, 不 能 進 行 傳 統 意 義 下 的" 還 原"(Undo)。 於 是 需 要 一 種" 補 償" 活 動 來 抵 消 它 所 有 的 影 響, 這 種 補 償 活 動 也 是 事 務。 對 於 一 個( 子) 事 務, 若 存 在 能 抵 消 它 提 交 後 所 產 生 的 所 有 影 響 的( 子) 事 務, 則 稱 其 為 是 可 補 償 的, 否 則 是 不 可 補 償 的。 當 然, 不 是 每 一 個( 子) 事 務 都 是 可 補 償 的, 不 可 補 償 的( 子) 事 務 在 知 道 它 確 實 是 需 要 的 以 前, 一 定 不 能 提 交。
實 時 事 務 分 類
---- 實 時 事 務 可 以 從 不 同 的 側 面 進 行 分 類。
----1 . 按 關 鍵 性 分 類
---- 也 就 是 按 事 務 時 限( 截 止 期) 的 性 質, 即 事 務 超 截 止 期 對 系 統 帶 來 的 影 響 分 類。 而 這 種 時 限 的 性 質 可 以 很 好 地 用 價 值 函 數 來 建 模, 於 是 我 們 有:
---- 硬( 截 止 期/ 實 時) 事 務 超 截 止 期 會 導 致 惡 果( 價 值 函 數 取 大 且 可 能 不 斷 增 加 的 負 值)。 它 對 應 於 安 全 危 急 性 活 動。
---- 軟( 截 止 期/ 實 時) 事 務 超 截 止 期 仍 有 一 定 的 價 值, 且 價 值 不 斷 下 降, 直 到 某 一 時 刻( 稱 為 最 終 有 效 時 間) 降 到 零, 此 後 保 持 為 零( 不 會 為 負)。
---- 固( 截 止 期/ 實 時) 事 務 一 旦 到 達 截 止 時 間, 其 價 值 立 即 降 為 零, 此 後 固 定 為 零( 也 不 會 為 負)。 顯 然, 它 是 軟 實 時 事 務 在 最 終 有 效 時 間 與 截 止 時 間 重 合 情 況 的 特 例。
----2 . 按 功 能 分 類
---- 一 個 實 時 數 據 庫 系 統 以 兩 種 方 式 直 接 與 現 實 世 界 交 互 作 用, 一 是 關 於 現 實 世 界 狀 態 或 事 件 的 信 息 被 記 錄 到 數 據 庫 中, 二 是 事 務 可 以 啟 動 各 種 影 響 現 實 世 界 的 活 動。 這 就 給 予 我 們 一 種 如 下 事 務 分 類:
---- 數 據 接 收 事 務 記 錄 現 實 世 界 的 狀 態 或 發 生 的 事 件 到 數 據 庫 中。 它 是 簡 單 的 只 寫 事 務; 為 了 保 持 數 據 庫 的" 外 部 一 致" 和 跟 蹤 記 錄, 它 應 是 短 的、 周 期 的, 且 應 是 被 立 即 執 行( 不 能 等 待 和 阻 塞) 的 硬 實 時 事 務。 為 了 保 證 其 定 時 限 制 的 滿 足, 它 可 能 會 引 起 對 數 據 庫 一 致 性 的 破 壞。
---- 數 據 處 理 事 務 類 似 傳 統 數 據 庫 的 事 務。 它 用 來 恢 復 已 違 反 了 一 致 性( 可 能 由 於 數 據 接 收 事 務 的 結 果) 的 數 據 庫 的 狀 態。 這 種 事 務 可 看 作 維 護 正 常 運 行 的 監 控 器, 它 可 能 是" 長 壽" 的。
---- 控 制 事 務 引 起 現 實 世 界 中 有 關 活 動 的 執 行。 像 數 據 接 收 事 務 一 樣, 這 種 事 務 是 很 短 的, 盡 管 所 引 起 的 現 實 活 動 可 能 要 執 行 很 長 時 間。 它 通 常 也 是 硬 實 時 的。 這 種 事 務 還 可 以 作 為 數 據 處 理 事 務 的 子 事 務 而 被 調 用, 而 它 本 身 也 可 以 觸 發 子 事 務, 比 如 以 一 子 事 務 來 檢 測 所 引 起 的 現 實 活 動。
實 時 事 務 的 正 確 性
----1 . 正 確 性 概 念 及 內 涵 實 時 事 務 與 傳 統 事 務 的 本 質 區 別 就 在 於 其 有 定 時 限 制, 因 此, 事 務 處 理 必 須 同 時 滿 足 一 致 性 要 求 和 定 時 限 制。 雖 然 實 時 事 務 的 正 確 性 與 傳 統 事 務 一 樣, 也 包 括 數 據 庫 狀 態 正 確 性 和 事 務 執 行 正 確 性 兩 個 方 面, 但 其 含 義 與 內 容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數 據 庫 狀 態 正 確 性 包 含 內 部 一 致 和 時 間 一 致, 事 務 執 行 正 確 性 則 包 含 其 結 果 正 確 性、 行 為 正 確 性、 結 構 正 確 性 和 時 間 正 確 性。
----2 . 正 確 性 標 准
---- 傳 統 數 據 庫 中 的 原 子 性 和 可 串 行 化 包 含 了 事 務 正 確 性 的 所 有 概 念。 而 實 時 嵌 套 事 務 正 確 性 的 內 容 更 為 豐 富, 實 現 的 手 段 也 就 更 為 復 雜。 傳 統 可 串 行 化 標 准 在 實 時 環 境 下 太 嚴 格 或 不 適 合, 限 制 了 系 統 中 事 務 執 行 的 並 發 度, 對 於 滿 足 事 務 定 時 限 制 是 不 利 的。 我 們 開 發 了 一 種 新 穎 的 准 一 致 性 可 串 行 化 並 發 控 制 策 略, 事 務 執 行 給 系 統 帶 來 的 不 一 致 被 限 定 在 一 定 的 范 圍 內, 並 在 一 定 的 時 機 恢 復 數 據 庫 到 一 致 狀 態。 而 實 時 事 務 的 時 間 正 確 性 需 要" 識 時" 協 議 實 現, 結 構 正 確 性 需 要 事 務 管 理 檢 查 事 務 間 的 結 構 相 關 性 來 實 現。
實 時 事 務 處 理
----1 . 實 時 事 務 優 先 級 分 配
---- 實 時 事 務 的 調 度 和 並 發 控 制 都 是 基 於 事 務 的 優 先 級 進 行 的, 因 此, 如 何 分 配 事 務 的 優 先 級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問 題。
---- 常 見 的 事 務 優 先 級 分 配 算 法 有 以 下 幾 種:
---- 最 早 放 行 最 優 先(Earliest Release First) 該 策 略 將 最 高 優 先 級 指 派 給 具 有 最 早" 放 行"(Release) 時 間 的 事 務。 所 謂 放 行 時 間 就 是 事 務 可 以 開 始 執 行 的 最 早 時 間, 與 此 相 聯 的 有 事 務 到 達(Arrive) 時 間、 事 務 接 納(Admission) 時 間。
---- 截 止 期 最 早 最 優 先(Earliest Deadline First) 即 具 有 最 早 截 止 期 者 優 先 級 最 高。
---- 可 達 截 止 期 最 早 最 優 先(Earliest Feasible Deadline First) 具 有 最 早 的 可 達 截 止 期 者 優 先 級 最 高。 所 謂 一 個 事 務t 的 截 止 期 是 當 前 時 間" 可 達 到" 的, 乃 指 τ +(E -P) ≤d。 這 里 τ 為 當 前 時 間,E、P 分 別 為 事 務T 的 執 行 時 間 估 算 和 已 執 行 時 間, d 為 其 截 止 期。
---- 空 余 時 間 最 短 最 優 先(Least Slack First) 事 務t 的 空 余 時 間S=d -( τ +E -P), 即 推 遲T 的 執 行 而 仍 然 滿 足 其 截 止 期 的 可 推 遲 時 間 量 估 算。
---- 價 值 最 高 最 優 先(Highest Value First) 每 一 事 務 都 有 一 價 值 函 數, 其 值 最 大 者 最 優 先。 問 題 是 如 何 合 理 地 構 造 價 值 函 數, 一 個 例 子 是:
---- V(t)=c(w1( τ - τS) -w2d +w3P -w4S)
---- 其 中 τ、d、P、S 的 意 義 同 上,c、 τs 分 別 為 t 的 危 急 度、 開 始 時 間,wi 為 加 權 因 子。
---- 價 值 密 度 最 大 最 優 先(Greatest Value Density First) 價 值 密 度 函 數 為:
---- 即 事 務 完 成 時 的 期 望 價 值 與 實 現 該 價 值 所 需 計 算 量 的 比 最 大 者 優 先 級 最 高。 顯 然, 對 於 期 望 價 值 一 樣 的 事 務, 該 策 略 偏 向 較 短 者, 因 為 它 每 單 位 消 耗 時 間 所 獲 得 的 價 值 更 大。 與 上 面 的HVF 策 略 一 樣, 這 里 也 有 如 何 設 計 價 值 函 數 的 問 題。
----2 . 實 時 事 務 並 發 控 制 和 調 度
---- 在 實 時 應 用 環 境 中, 如 果 處 理 不 當, 可 能 造 成" 優 先 級 顛 倒", 即 優 先 級 高 的 事 務 等 待 優 先 級 低 的 事 務, 這 對 實 現 事 務 的 定 時 限 制 是 不 利 的。 為 此, 我 們 提 出 了 以 下 幾 種 改 進 方 案:
----(1) 優 先 級 繼 承
---- 優 先 級 繼 承 的 基 本 思 想 是: 當 發 生 優 先 級 顛 倒 時, 將 占 有 者tH 的 優 先 級 提 高 到 與tR 的 一 樣( 即 繼 承tR 的 優 先 級),tH 繼 續 執 行 直 到 結 束( 提 交 或 夭 折)。 在tH 因 某 種 原 因( 如 成 為 死 鎖 的 犧 牲 者) 而 重 啟 動 時, 它 恢 復 原 來 的 優 先 級。 讓tH 繼 承 tR 優 先 級 是 為 了 讓 它 盡 快 完 成, 因 為tH 的 進 展 也 意 味 著tR 的 進 展。 這 種 策 略 稱 為 優 先 繼 承(PI)。
----(2) 高 優 先 級 夭 折
---- 這 種 策 略 的 思 想 是, 當 發 生 優 先 級 顛 倒 時, 夭 折 低 優 先 級 的tH 而 讓 高 優 先 級 的tR 執 行。 該 策 略 稱" 高 優 先" 法(HP)。
---- 這 種 策 略 可 以 消 除 死 鎖, 但 它 的 問 題 是:
對 那 些 已 執 行 時 間 很 長 而 還 需 執 行 的 時 間 已 很 短 的tH, 夭 折 的 代 價 很 大。 尤 其 是 當dH( 截 止 時 間) -ct( 當 前 時 間) 與tH 的" 剩 余 執 行 時 間 估 算"el(tH) 相 差 不 大 時, 重 啟 動 必 然 導 致 其 超 截 止 時 間, 而 且 浪 費 大 量 系 統 資 源, 使 整 個 系 統 性 能 下 降。
若 采 用 像LSF 這 樣 的 動 態 優 先 級 分 配 策 略, 則 被 夭 折 而 重 啟 動 的tH 可 能 馬 上 會 有 比tR 更 高 的 優 先 級。 為 此, 當 重 啟 動 的tH 再 次 與 tR 沖 突 時,tR 可 能 又 被tH 夭 折, 這 樣 就 導 致 循 環 夭 折。
Ⅷ 什麼是資料庫事務
資料庫事務,是指作為單個邏輯工作單元執行的一系列操作,要麼完全地執行,要麼完全地不執行。 事務處理可以確保除非事務性單元內的所有操作都成功完成,否則不會永久更新面向數據的資源。通過將一組相關操作組合為一個要麼全部成功要麼全部失敗的單元,可以簡化錯誤恢復並使應用程序更加可靠。
一個邏輯工作單元要成為事務,必須滿足所謂的ACID(原子性、一致性、隔離性和持久性)屬性。事務是資料庫運行中的邏輯工作單位,由DBMS中的事務管理子系統負責事務的處理。
企業級的資料庫管理系統(DBMS)都有責任提供一種保證事務的物理完整性的機制。就常用的SQL Server2000系統而言,它具備鎖定設備隔離事務、記錄設備保證事務持久性等機制。因此,我們不必關心資料庫事務的物理完整性,而應該關注在什麼情況下使用資料庫事務、事務對性能的影響,如何使用事務等等。
事務有三種模型:
1、隱式事務是指每一條數據操作語句都自動地成為一個事務,事務的開始是隱式的,事務的結束有明確的標記。
2、顯式事務是指有顯式的開始和結束標記的事務,每個事務都有顯式的開始和結束標記。
3、自動事務是系統自動默認的,開始和結束不用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