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產權性質如何劃分
房屋產權性質劃分如下:國有房產(直管產、自管產、軍產);集體所有房產;私有房產;聯營企業房產;股份制企業房產;港、澳、台胞房產(合資產、合作產、獨資產);其他房產(其他產、代管產、宗教產、社團產)。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