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盟和代理有什麼區別
一般加盟的方法有以下四種.
1.代理:
有全球代理或是全國代理到全省或是某個市某個地區的代理.
當然若是代理的地方越大,它的條件也會越高,譬如代理費用,代理保證金,代理的銷售業績.
2.加盟:
廠家一般都會設定每個城市或是某個區域設立幾個加盟商.
另外也有代理會在某個地區設立幾個加盟商.
所以可以說廠家與代理都可設立加盟商.
3.押款代賣:
顧名思義也就是押一筆錢在廠家,廠家拿你押款的金額服飾讓你銷售.
4.拿貨:
以上幾點就是大部分與廠家.品牌的合作方式
代理比加盟享受的公司福利多,而且你代理的區域一般都由你發貨給其他加盟的。可以賺中間差價,而且你發展加盟店,總部會給你獎勵的!總之,代理好處多,但是你的義務也多,比較費心費力!希望採納
⑵ 微商和代理有什麼區別嗎
微商的模式本質上是最早的直營模式不需要壓大量的貨品在一個人的平台上可以直接銷售,但是現在也會有一些商家為了加盟採取代理的模式,但是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主要是
投入大小的區別,做代理可能投入會大一點,相應的例如也可能會高一點,單做朋友圈的微商投入就會小很多,相對利潤也會少一點。
⑶ 代理和渠道有什麼區別
渠道商就是以經營和管理銷售渠道為生的商人;代理商可以享受到區域性的產品保護,價格優勢,代理還是很不錯的,可以找有贊合作啊,有贊的影響力還蠻大的。
⑷ 加盟和代理有什麼區別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
代理方式按委託人對代理人授權的大小,可分為一般代理、獨家代理和總代理。
⑸ 授權經銷跟代理商有區別么
有。
1、關系不同:代理的雙方是一種代理關系,而經銷雙方則是一種買賣關系。
2、特點不同:代理是以委託人即廠商的名義銷售,簽訂銷售合同,而經銷商則以個人名義從事銷售。
3、收入不同:代理商的收入是傭金收入,而經銷商的收入則是商品買賣的差價收入,
4、法律關系不同:代理行為即委託人行為,代理商與第三人之間在授權范圍內發生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歸於委託人(供貨商),而經銷商與用戶之間發生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須由用戶自行承擔。
經銷商授權書注意事項
委託的期限一定要寫明起與止的時間,不寫起止的時間,就容易引起爭議,特別授權委託書如果是公民之間的,應當辦理公證,以確保委託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
經銷商授權的目的就是把母品牌的品牌價值借給被授權商,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品牌一定要是國家級品牌,都必須選擇細分市場,這時候在許多實施品牌授權的企業中,授權品牌沒有區隔,講究成活率而不是授權率。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經銷商、網路-代理商
⑹ 中介和代理有什麼區別
你好。中介,是指為客戶提供買房信息,為業主提供賣房幫助的一個資源信息平台。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⑺ 代理和經銷有什麼區別
經銷商:擁有產品實際所有權,通過自己的經營獲得利潤
經銷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
經銷商分為普通經銷商和特約經銷商。前者沒有限制,而後者則和代理商或廠家在銷售額、產品價格、廣告等方面有特別約定。
代理商:沒有商品所有權,只是促成交易,從中賺取傭金
代理商是指某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由生產廠家授權在某一區域有資格銷售該產品的商家。
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予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
代理商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
它分為全球代理、地區級、國家級、省市縣級、區域代理、品牌代理、獨家代理等,所有代理商家都有相應的特權,代理級別低的原則上由高一級的代理商管理。代理的地方越大條件越高,比如代理費用、代理保證金、代理的銷售指標等。
代理商是有管理職能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管理等各項職能。
代理制和經銷制也能互相滲透。目前,廠商對於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管理主要側重於價格和貨源的管理,對於人員培訓及廣告等還會提供一些支持。
企業或行業純粹依靠代理行為來收取傭金獲得利潤的情況並不多見,其業務范圍也很難純粹體現為代理模式,比較典型的有負責代理房屋銷售的中介公司(行業),其主要盈利模式就是依靠為他人代理銷售房屋來獲取傭金(中介費),不過有時中介公司對於價格適當的房屋也會買下來再轉手。
⑻ 代理商,經銷商.有什麼區別
一、代理商和經銷商的定義
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慣例范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二、代理商和經銷商的異同
1)經銷商特點: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2)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3)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