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傷案件不能風險代理是為什麼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工傷賠償律師不得進行風險代理。這是法律提規定,也是保護勞動者的一個基本措施。
『貳』 工傷賠償案能風險代理嗎
工傷賠償案件不能風險代理的。
『叄』 工傷風險代理合同是否有效
無效,根據司法部規定,工傷不能風險代理。
『肆』 工傷賠償可以風險代理嗎
法律分析:工傷賠償案件不能實行風險代理。法律明確規定了在辦理涉及財產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要求實施風險代理的,律師可以實行風險代理。對於請求給付工傷賠償的,是不能實施風險代理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伍』 哪些案件不能風險代理
什麼案件不能風險代理:婚姻、繼承案件;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類型案件。 風險代理是指委託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託訴訟代理,委託人先不預支付代理費,案件執行後委託人按照執行到位債權的一定比例付給代理人作為報酬。如果敗訴或者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任何回報;如果債權一旦執行到位,被代理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對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風險,所以稱之為風險代理。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陸』 工傷風險代理違約負法律責任的嗎
用人單位為了節省成本,很多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種類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險種,要麼全部繳納,要麼不繳納,一般不能選擇性繳納部分險種。
隨著經濟發展,工傷案件隨上長趨勢。筆者每年辦理不下十起工傷案件,大都是慕名而來,但是說句真心話,筆者並不樂意代理工傷案件,有時出於職業道德,出於良心,在萬般無奈中才接受委託。不樂意辦理工傷案件原因如下:
一、程序比較多,時間比較長,理賠程序復雜,賠償主體有時涉及好幾個,費事費力,代理這樣案件耗費時間成本太多。工傷理賠的步驟程序如下:
第一步、工傷認定申請:
單位和個人都有資格申請工傷認定,但單位申報工傷的單位用工一般比較規范,大都為勞動者繳納了包括工傷在內的社會保險,這種情況下,勞動者一般不需要聘請律師就能夠得到理賠。聘請律師的大都系勞動者,一般情況下單位沒有為其繳納社保,只能委託律師為其維權。勞動者個人申請工傷認定必須在事發一年內,該一年時間系除斥期間,不存在中止、中斷情形,時效要求特別嚴格,報送工傷認定申請時,有勞動合同關系或其他直接證明雙方存有勞動合同關系材料(如繳納社保證明、單位出具在職證明等),同時提交門診病歷、住院病歷、工傷認定申請書、二個證人證言表等相關材料。
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關系或其他直接證明雙方存有勞動合同關系材料,必須先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申請,確認雙方存有勞動合同關系,需要提交的證據材料有:工資流水,工資表,考勤表,上崗牌,或與單位法人或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登記可以查到的董事或監事)錄音。仲裁裁決後,任何一方不服,可以訴至法院,經過一審、二審。以上法律文書生效後,可以作為雙方存有勞動關系證明送交工傷認定機關。
因確認勞動關系一般要經過勞動仲裁程序及一審、二審訴訟程序,經過時間長,很多案子打完了二審早已經超過一年時效。為怕過一年工傷認定時效打麻煩,建議在一年內先把其他相關材料報送到人力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機關登記備案,當然,現司法解釋已經把確認勞動關系仲裁或訴訟時間不計算在一年之內了。
第二步、工傷認定書下發後至勞動能力障礙等級鑒定期間的程序:
工傷認定通知書下發後,如果雙方不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六個月後才能生效,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如果任何一方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該案就進入了漫長的維權程序,任何一方對行政復議結果不滿意,都可以進入行政訴訟的一審、二審。如果不提起行政復議,直接行政訴訟,任何一方對一審結果不滿意,可以上訴啟動二審程序。以上程序結束後,一般要經過漫長的近一年時間或更多的時間,這時才能申請勞動能力障礙等級鑒定。申請工傷認定,一般先在各區或市(縣級市)的人力資源和保障局工傷科報送相關材料,由各區或市(縣級市)的人力資源和保障局工傷科統一報送到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第三步:勞動能力障礙等級鑒定復核程序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單位和個人後,任何一方對鑒定結論不服可以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復核。從報送材料到復核結果下發,前後最少三個月時間。
第四步:工傷待遇賠償:
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障礙等級鑒定程序結束後,最後一步進入了工傷理賠程序。
1、因筆者接觸的大都是傷者,大都是五級以下勞動能力障礙等級。五級以上勞動能力障礙等級傷情較重,涉及到工傷津貼,現主要說一下勞動能力障礙等級五級以下的賠償項目,主要有: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主要是依據本人受傷前工資標准(繳納社保或工傷保險的,以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沒有繳納保或工傷保險的,按照本人事發前工資計算)為計算依據,根據勞動能力障礙等級不同確定不同賠償時間(按不同月份計算),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結果出來15天後可以向社保或單位主張(繳納工傷保險的社保支付,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由單位支付)。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得到該項賠償,必須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依據市均工資(解除勞動合同時間前一年統籌地方市均工資)和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的不同確定不同賠償待遇標准(按不同月份計算)來計算。繳納社保或工傷保險的,社保按照以上規定支付,沒有繳納保或工傷保險的,由單位按照以上規定支付。
(3)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得到該項賠償,必須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依據市均工資(解除勞動合同時間前一年統籌地方市均工資)和勞動能力障礙等級不同確定不同賠償待遇標准(按不同月份計算)來計算。該項賠償完全由單位按照以上規定支付。
(4)停工留薪期工資:按照本人事發前工資待遇計算,具體補償幾個月,按照《各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根據受傷部位來核定,如果單位提出異議,對此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停工留薪期鑒定。
(5)醫療費用。不管傷者是否繳納了工傷保險,勞動者受傷後醫療費一般由單位墊付,當然也有不仁義的老闆對此不管不問,由傷者自己支付,這種情況下,工傷認定決定書生效後傷者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向單位主張。
2、工傷待遇賠償程序中的勞動仲裁及訴訟程序:
只要認定了工傷,實行的無過錯責任原則。不管單位是否為傷者繳納了工傷保險,單位都要承擔部分或全部工傷項目的賠償責任。尤其系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的,必須傷者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才能得到賠償,很多單位尤其沒有為傷者繳納社保的單位不為傷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只能提起勞動仲裁,同時向單位主張應該賠償的工傷待遇項目。
勞動仲裁裁決後,傷者可以提起一審、二審訴訟程序,單位可以申請中級法院撤銷。
綜上所述,工傷理賠程序特別復雜,持續時間較長,很多工傷賠償案件要經過十多個勞動仲裁及訴訟程序,加上勞動仲裁委及法院工作效率問題,碰上棘手的工傷案件,程序全部走完要經過三、四年的時間,按照最快速度計算,如果傷者自提起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繫到工傷至理賠完畢,也要經過近二年的時間,期間律師付出時間成本及其他辦案成本無法計量。
二、工傷賠償案件不允許風險代理弊端
律師收費方式有政府指導價和風險代理二種方式。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各地出台的政府指導收費等相關規定,一般案件是根據標的額收取代理費用,案件的輸贏不影響律師先行收取的代理費用。還有一種系風險代理,根據風險代理約定,委託人先不支付或支付很小一部分代理費,委託人的權益得到賠償後雙方按照委託代理合同約定結算代理費。現實中,律師事務所風險代理的案件越來越多。當事人選擇風險代理出於多種考慮,其一,自己對案子輸贏心裡沒有底,律師也不會給予承諾,其二,當事人經濟困難,一下子拿不錢來聘請律師,只能案件結案後和律師結算代理費。當然,風險代理費要比正常的一次性收費要高一些,雙方共同承擔風險,如果案件達不到效果或最終當事人拿不到錢,律師也收不到雙方約定的風險代理費,律師在整個案子過程中賺得就是白忙活了。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各地出台的政府指導收費等相關規定,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案件不允許風險代理,工傷案件就是社會保險待遇案件之一,也就是說工傷案件不允許風險代理。
筆者接觸的工傷案件,很少有單位委託,大都是傷者委託,大都是農民工,本身他們從事的都是高危職業或崗位,很多單位並沒有給他們繳納工傷保險,他們本身家庭狀況就比較困難,受工傷後,很多老闆拒付醫療費,這時候不得不借款支付醫療費,有時他們窮得連醫療費的支付不起,更不用說聘請律師打官司了。
工傷案件簽訂風險代理合同無效,傷者又拿不出錢來聘請律師,加上以上所述的工傷案件程序多,時間長,又不能風險代理,除非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一個程序一申請,也特別麻煩,最終導致很多工傷案件不了了之,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不能依法得到保護。
綜上,工傷案件不允許風險代理,有弊無利,嚴重影響了當事人的正常維權及律師合法收益。
『柒』 律師收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工傷)算!風險代理嗎
律師風險代理是等法院判決律師的代理人勝訴後收代理費。敗訴不收費。律師與當事人確定代理時收20%費用,不管輸贏已經將費用收取,這樣不是風險代理。只有官司打贏後才收律師代理費算為風險代理。
『捌』 工傷案件可以風險代理嗎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委託律師,但是不可以全風險,可以半風險代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第九十二條 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設施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事故隱患不採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玖』 工傷案律師風險代理費怎麼收
這個已經超過了平常一般律師代理的費用,正規的律師對於這種人身損害的案件,是不按照風險代理的比例收費的。還是會按照一件案件多少費用來收,而且算下來的是我差不多,也就是整個案件的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