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辦理人事代理關系要提供什麼材料
我國民法通則相關規定:
第六十四條代理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
第六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 可以用書面形式, 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可見,辦理人事代理關系需要提供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當然,代理人及其被代理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也要備份好,以便有關部門審核。
㈡ 辦人事代理需要什麼
什麼事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辦理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從而實現企業人員使用與人事關系管理分離。
人事代理的業務流程:
所需資料:企業需要繳納保險的員工信息表。並付一部分服務費就可以了。對企業來說省心省力,將精力全部放在業務經營上。
㈢ 辦理人事代理需要帶什麼東西
來天盟辦理個人人事代理申請,需要攜帶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兩份。
㈣ 人事代理手續是什麼
具體可以看看你所在地區的辦理方法!
人事代理是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流動服務機構接受單位和個人委託,依據國家有關人事政策和法規,對其人事業務、人事檔案及相關事宜進行集中、規范、統一的社會化管理和系列服務。對畢業生而言,辦理人事代理的意義在於解決了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戶口問題;二是合法權益問題,即畢業生不論在何種類型單位(包括私營、三資或民營企業)工作,其應有的社會、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務都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幹部身份、轉正定級、工齡連續計算、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調升、職稱申報、出國政審、黨團管理、代辦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各種證件審核、購買經濟適用房等。
辦理人事代理需准備下列材料:(1)就業報到證;(2)戶口遷移證;(3)身份證復印件;(4)畢業證復印件;(5)身份證照片2張;(6)就業協議書、員工聘用(勞動)合同、人事檔案等材料。材料備齊後,需填寫《代理人員情況登記表》,簽訂《人事代理合同書》,領取代理證,交付規定的代理服務費。一年後憑代理證到人才中心領取《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考核簽證表》、《初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表》,辦理轉正定級和初定職稱手續。全國各地取得人事代理資質的人才交流中心,均可以辦理人事代理
㈤ 應屆畢業生辦理人事代理,需要什麼證件嗎
你可以事先打電話詢問一下,省得花冤枉路,一般情況下,辦理人事代理報到證和身份證是必須的。。。
㈥ 辦理人事代理需要什麼證件
報到證、身份證復印件、之前有簽約公司的還要解約函、交給你要辦理人事代理的單位就行了
㈦ 人事代理辦理帶什麼
一、人事代理的內涵
人事代理是指各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依據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接受用人單位或個人委託,對其人事業務實行集中。規范、統一的社會化管理和系列服務的一種人事管理方式。
人事代理的當事人為代理方和委託方,一般是縣級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委託方為需要人事代理服務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
人事代理業務可由單位委託,也可由個人委託。委託代理的方式由委託方與代理方商定,並以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確。
二、人事代理的具體內容
人事代理的具體內容由代理方和委託方協商確定,代理方可以提供如下服務:
(1)為委託方提供人事政策咨詢,並協助委託方研究制定人才發展規劃和人事管理方案等。
(2)為委託方管理人事關系、人事檔案。辦理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工作;辦理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後的轉正定級手續,調整檔案工資;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國。自費留學。報考研究生、婚姻登記和獨生子女手續等與人事檔案有關的證明材料。
(3)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大中專畢業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務,從簽訂人事代理合同之日起按有關規定承認身份,申報職稱,計算工齡,確定檔案工資,辦理流動手續。
(4)為委託方接轉黨團組織關系,建立流動人員黨團組織,開展組織活動。
(5)為委託方代辦失業、養老等社會保險業務。
(6)為委託方代辦人才招聘業務,提供人才供需信息,推薦所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負責聘用人員合同簽證。
(7)根據委託方要求,開展崗位培訓,並協助委託方制定培訓計劃。
(8)根據委託方要求,開展人才測評業務。
(9)代理與人事管理相關業務。
三、人事代理有關規定
(1)凡注冊「三資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民辦科研機構等無主管單位以及不具備人事管理許可權的單位,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均由單位辦理委託人事代理。其他以聘用方式使用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單位,可根據需要辦理委託人事代理。
(2)各級人事行政部門所屬人才流動機構在核准委託人事代理的有關材料後,應當和委託單位或個人簽訂人事代理委託合同書,確立委託關系。
(3)單位委託人事代理人員及個人委託人事代理人員在委託人事代理期間,工齡連續計算。
(4)尚未就業的個人委託人事代理人員重新就業後,其辭職。解聘前的工齡和重新就業後的工齡合並計算。
(5)在委託人事代理項目內有檔案工資關系的,其代理期間涉及國家統一調資的,檔案工資的調整根據國家及省有關政策,按照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工資標准核定。
(6)單位委託人事代理的大中專畢業生,其見習期考核、轉正定級,由用人單位按期向人才流動機構提供有關畢業生見習期間工作表現等書面材料,其手續由委託代理的各級人才流動機構負責。
(7)單位委託人事代理的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間,解除聘用(任)合同的,畢業生可應聘到其他單位工作,代理其人事關系的人才流動機構繼續負責畢業生的見習期管理。待聘期超過一個月的,見習期順延。
(8)委託期間,所委託代理的人員被全民、集體單位正式接收,由其委託代理的人才流動機構憑接收單位人事主管部門的接收函辦理其人事關系及檔案的轉遞手續;被其他單位重新聘用的委託人事代理人員,應及時變更人事代理手續。
四、人事代理程序
(1)委託方向代理方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材料。
個人辦理委託人事代理,根據各自情況的不同,須向當地人才流動機構分別提交下列有關證件:
①應聘到外地工作的,須提交委託人事代理申請。聘用合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聘用單位證明信(證明其單位性質、主管部門、業務范圍)等。
②自費出國留學的人員,須提交委託人事代理申請、原單位同意由人才流動機構保存人事關系的函件、出國的有關材料等。
③辭職、解聘人員尚未落實單位的,須提交委託人事代理申請及辭職、解聘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等證件。
(2)代理方對委託方申報的材料進行審核。
(3)委託方與代理方簽訂人事代理合同。
(4)代理方向有關方面索取人事檔案及行政、工資。組織關系等材料,並辦理有關手續。
(5)人事代理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由雙方以協議的形式予以明確,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