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會有代理省長,市長。他們與正式的職權有啥區別
因為根據法律規定,省長,市長必須由人大會議選舉產生,所以當上級黨組織派某人擔任省長,市長而又未能經過及時召開人大會議時,就會出現代理省長,市長。這是中國特色。
其實,只要上面確定了,代理不代理也就是稱謂問題。他們與正式的職權沒有區別。
2. 代市長或代省長是什麼意思啊!
就是暫時代理的啊, 比如上海市的市委書記下台了,還沒有指定人員補上位置,那就只好讓副市委書記 暫時代理。
3. 省委書記與省長有什麼職位的區別
在中國是黨領導一切,省長是是行政首長,省委書記是黨的領導,黨又領導政府,這里看出來書記的位置重要,而且中國的重大事情都是黨委決定的,權利大,從行政級別上兩者是一樣的都是省級幹部,實際上省長也會掛個副書記的,在黨委會上也是一樣有權力,既然是到了高層了,都是高層利益了
4. 代理省長是什麼意思啊
就是暫時代理的啊, 比如上海市的市委書記下台了,還沒有指定人員補上位置,那就只好讓副市委書記 暫時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