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員工代理訴訟需提交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第一,原告起訴時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每份起訴狀都應當有原告的親筆簽名或蓋章。我國法律規定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並且沒有代理人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向原告宣讀,原告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第二,原告應當提交原告主體資格證明,訴訟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還應提交訴訟代理資格證明。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軍官證等)復印件;原告為法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其他組織應提交證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復印件。法人應提交年檢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2. 員工代理公司出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員工代理公司出庭,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
2、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員工證明書原件(加蓋公章);
6、代理人(員工)身份證復印件。
如果委託單位員工參加訴訟,單位要出具授權委託書,並且載明受委託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職業或者擔任職務、住址、身份證號碼等內容)。受託人前去法院開庭時要攜帶企業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託書,以及自己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就可以了。
公司員工作為民事訴訟代理人條件:
1、代理權的發生是基於當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意思表示,而不是由法律規定;
2、代理事項及許可權一般由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決定;
3、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受訴人民法院提交授權委託書;
4、有所在地單位進行推薦。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八十八條 訴訟代理人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提交授權委託書外,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
(一)律師應當提交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證明材料;
(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提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以及當事人一方位於本轄區內的證明材料;
(三)當事人的近親屬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委託人有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四)當事人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當事人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材料;
(五)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推薦材料和當事人屬於該社區、單位的證明材料;
(六)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符合本解釋第八十七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