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說清醫院用工形式(1)——【人事代理制】
醫院用工形式揭秘(一):人事代理制解析
在人力資源的世界裡,混淆不同的用工形式並非罕見,甚至可能造成誤解。我決定藉此機會,深入剖析人事代理制,以避免更多人陷入誤區。這個系列將逐步拆解人事代理制、勞務派遣制、合同制、事業編制以及員額制、備案制和總量控制管理等概念,幫助大家釐清它們之間的差別。
首先,讓我們聚焦於人事代理制,它是新經濟時代的人事管理新風尚
從網路的權威定義來看,人事代理制是將人事管理和人員使用分離,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作為專業代理人,接受企業和個人的委託。這種方式將「單位人」轉變為「社會人」,賦予了僱主和員工更大的自由度。簡單來說,就是將人力資源管理的繁重工作外包給專業機構,讓企業專注於核心業務,而勞動者則享有更大的職業選擇和流動自由。
這種制度的誕生,旨在解決企業招聘與管理中的效率問題,避免了重復勞動和額外的人力成本。它並非單純地將員工關系外包,而是保持法律關系的清晰,確保福利待遇與直接簽訂合同的員工並無本質差異,除非有特定崗位的待遇差異。
保障方面,人事代理制的核心在於
1. 國家政策法規的強有力支撐,由政府人事部門授權的人才服務中心執行,確保合法合規;
2. 雖然是與第三方簽訂合同,但勞動關系歸屬清晰,且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明確的人事代理委託協議;
3. 法律保障與醫院直接簽訂合同員工享有同等權利,為員工權益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通過人事代理制,企事業單位能夠更高效地進行人力資源管理,同時為員工提供穩定的職業環境。理解這些核心要素,是我們在選擇和理解醫院用工形式時的重要一步。
後續章節將深入探討其他用工形式,敬請期待!
2. 醫院里的護士人事代理是個什麼意思,與正式的有區別嗎
護士人事代理就是合同制 正式是編內制
區別在於獎金不一樣
3. 醫院人事代理是正式工嗎
人事代理不算正式工,因為不是編制內人員。
人事攜渣攔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辯胡系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
人事代理,直接與醫院簽署合同,歸屬醫院管理,醫院有權與其隨時解除合同,比上一類人少企業年金及一些院內福利(包括結婚補貼等),待遇還可以,只是招聘人數相對較少,大多由本單位勞務派梁碼遣轉正過來。晉升空間小,一般很難晉升到科室主任等。
在福利待遇方面:人事代理護士跟正式護士薪酬不同,正式編制護士的工資由醫院發放,人事代理護士的薪資由護士的勞務派遣公司直接支付,或者派遣公司讓醫院代發派遣護士的工資。派遣護士的薪酬福利不是和醫院談判,是和自己的派遣公司談判。
4. 醫院代理制員工是什麼意思
醫院代理制員工就是跟醫院簽合同不佔用事業編制員工的意思,顧名思義就是員工的工作關系和職工檔案材料不在所在的國企單位。
而是由社會其它組織機構向國企用人單位派遣,員工的薪資、福利、以及相關權益由代理機構負責,類似於掛靠的意思。人事代理醫生指的是跟醫院簽合同。
不佔用編制,簡單點理解就是不是正式的。好多醫院都是同工同酬了,也就是待遇一樣了。還有好多城市特別是知名的大醫院編制很緊張的,想成為有編制的醫生很不容易,大多數得要求博士學歷。競爭比較大。
人力資源外包形式,是企業根據需求將一項或多項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或職能外包出去,由專業的第三方代理。人事代理是我國人事制度改革的產物,人事部最早於開始推行,主要是為了降低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成本。
簡單說來就是將「單位人」變成「社會人」,實現人事關系管理與人員使用相分離,用人單位只管使用人,而將與人事相關的管理工作,如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保險等委託給合法設立的人才中介機構處理。
人事代理首先是在高校以及事業單位和沒有人事權的外資企業中推行,隨後慢慢的擴展到國有企業和其他單位。駿伯正是這樣一家以人事代理(代簽合同,代發工資,代繳社保)為主的人力資源公司。人事代理有利於促進企業人事管理事務的社會化。
一些不屬於企業人事管理的社會事務,如檔案管理、戶籍管理、計劃生育管理、離退休管理等,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各個方面的體制改革,這些事務必須社會化,以減少企業負擔。人事代理有利於促進人事管理事務的專業化。
企業的所有的活動都要求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高的收益,人事代理通過專業化的、優質的人事事務服務,滿足了在競爭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要求,有些人事事務如果由企業自己承擔,遠不及由專門人事代理機構承擔成本低。
效果好。人事代理有利於企業人事管理的規范化。發展人事代理,將有利於企業形成科學的、較為規范的現代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5. 合同工護士和人事代理護士有什麼區別
合同工護士和人事代理護士的區別:
1.在制度方面:合同工護士屬於聘用制,人事代理護士屬於派遣制。
2.在待遇方面:人事代理護士的待遇較好,可以跟正式護士同工同酬,合同工護士的工資較低,且是短期內的護士。
3.在轉正方面:合同工護士轉正的機會比人事代理護士轉正低。醫院的正式編制有一定的額度,每年有老職工退休,就空出編制,然後醫院可以報請衛生局通過組織內部滿足一定條件的人事代理人員考試轉為正式編,要求學歷本科及以上。
(5)醫院的人事代理制什麼擴展閱讀:
醫院的護士分為入編制的和沒入編制的,入編制的還分為正式編制和人事代理編制。
單位實行人事代理編制有三個原因:
1.固定事業編制已滿,急需聘用相對穩定的人員。
2.固定事業編制有空缺,但是需要通過使用流動編制降低用人風險。
3.因單位特殊的人事管理體制,需要使用流動編制。
合同工護士和人事代理護士與醫院的正式編制護士不同,他們主要的區別有:
1.待遇不同:合同工和人事代理的工資是用人部門內部的經費發放,工資普遍較低,扣除社保之後會更低。正式工的工資是由國家財政保障,相對穩定,而且工資較高,退休後的待遇較好。
2.工作許可權不同:合同工和人事代理在日常執法行動中,只能是協助執法,而正式工具有執法權,可以指揮合同工協助執法。
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和人事代理是通過人事部門,或者人事部門自行發布招聘信息,通過面試流程後,與用人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的是勞動關系。正式工則是通過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考試和部隊軍官轉業安置等方式獲取編制而上崗工作。
4.檔案歸屬不同:合同工護士和人事代理護士檔案可以由醫院人事部門保管,或者需要存放於當地人力資源市場。正式工在本地衛生局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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