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出口業務中,租船訂艙需要提供給貨代哪些單據報關又需要提供什麼單據
租船訂艙需要提供給貨代以下單據信息:
1.貨運委託書--上面寫起運港,抵運港,發貨人,收貨人信息,品名,件數,重量。
2.報關資料--報關單,報關委託書,裝箱單,發票,核銷單。
3.訂艙信息--定艙是托運人(shipper)或其代理人根據其具體需要,選定適當的船舶向承運人(即班輪公司或它的營業機構)以口頭或訂艙函電進行預約申請貨物運輸,並填寫貨物(進)出口委託書。
4.訂倉單內容--貨名,重量及尺碼、起運港,目的港、收發貨人、船名等內容。承運人對這種申請(預約)給予承諾後,就會在艙位登記薄上登記,即表明承托雙方已建立了有關貨物運輸的關系,並著手開始貨物裝船承運的一系列准備工作。
5.報關、貨物裝箱:拼箱是指,由集裝箱貨運站將分屬不同貨主 但流向相同的零星貨物拼裝為整箱予以運輸。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之前須向海關辦理貨物出口報關手續,私人物品出口報關時,需貨主提供的單證主要有:護照、目的地所在國的有效簽證、出口貨物清單(含貨物名稱、件數、重量、尺寸、貨物價值)、代理報關委託書、貨物 托運 (出)進口委託書。
拓展資料:
租船訂艙的簡單規范為
1.進出口公司委宛外運公司打點托運手續,填寫托運單(shipping note),亦稱「訂艙委宛書」遞送外運公司作為訂艙依據。
2.外運公司收到托運單後,審核托運單,確定裝運船船舶後,將托運單的配艙回單退回,並將全套裝貨單(shipping order)交給進出口公司填寫,然後由外運公司代表進出口公司作為托運人向外輪代辦代庖公司辦同物托運手續。
3.貨色經海關磨練放行後,即由船主或大副簽收「收貨單」(又稱大副收條,matereceipt)。收貨單的船公司簽發給托運人的剖明貨色已裝妥的姑且收條。托運人憑收貨單向外輪代辦代庖公司交付運費並換取正式提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