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叫委託代理、一般代理、單獨代理、表見代理
委託代理是代理人根據被代理人授權而進行的代理,即委託代理的代理權產生自本人的授權行為;一般代理指在委託代理中,對代理許可權無特別限制的代理;單獨代理是代理權屬於一人的代理;表見代理,指雖無代理權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為有代理權而須由本人負授權之責的代理。
法律分析
委託代理,是指基於被代理人的委託授權而發生代理權的代理,為授權代理和意定代理。在委託代理中,委託授權行為是基於被代理人的意志進行的,本人的意思是發生委託代理的前提,代理法律關系的產生,是基於被代理人的意志,由被代理人的授權,而產生代理法律關系,使代理人產生的代理權。一般代理的許可權 一般授權代理是指代理人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證據、辯論、起草代寫訴狀等法律文書等訴訟權利。凡是代理權為一人所享有的,為單獨代理,在單獨代理的情形,代理人有權就代理事務獨立作出決定,故又稱獨立代理。表見代理的成立,其必要條件是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簽字明顯與交易習慣不符。無權單獨代表上訴人一簽收貨物。具有代理權出具相關的文書或作出此內容的聲明。有代理權明顯有失公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一百六十五條 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一百六十九條 代理人需要轉委託第三人代理的,應當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認。轉委託代理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務直接指示轉委託的第三人,代理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以及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轉委託代理未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代理人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② 什麼是指定代理和委託代理
一、什麼是指定代理
1、指定代理是指根據法院或指定單位的指定而產生代理權的代理。通常適用於兩種情況:
(1)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又沒有法定代理人的;
(2)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為代理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一條
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二、什麼是委託代理
1、委託代理是指基於被代理人的委託授權而發生代理權的代理,為授權代理和意定代理。在委託代理中,委託授權行為是基於被代理人的意志進行的,本人的意思是發生委託代理的前提,代理法律關系的產生,是基於被代理人的意志,由被代理人的授權,而產生代理法律關系,使代理人產生的代理權;
2、委託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定,採用書面形式,如訴訟代理,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③ 委託和代理的區別
1. 委託是指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的一種約定,約定由受託人辦理特定的事務。
2.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的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並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
3. 委託和代理的主要區別包括產生的依據、法律後果以及行為性質。
4. 委託和代理可以同時存在,也可以分別存在。
5.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條規定,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6.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④ 什麼是委託-代理
委託-代理是指一種特定的法律關系,在這種關系中,一方授權另一方在特定許可權內代表自己進行某些行動或決策。代理人接受委託後,根據委託人的授權進行行動,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風險。這種關系廣泛應用於各個領域,包括商業、法律、社會事務等。
在委託-代理關系中,最核心的是信任和責任。委託人基於對代理人的信任,將某些事務交由代理人處理。這種信任可能基於代理人過去的經驗、專業能力或其他因素。同時,代理人需要承擔起按照委託人意願行事並維護其權益的責任。這種關系的核心特點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委託人授權是前提。委託人將特定的任務或決策權交給代理人,由代理人代為執行或決策。這種授權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但必須明確授權的范圍和許可權。
2. 代理人的責任和風險承擔。代理人必須按照委託人的授權進行行動,確保委託人權益得到保護,如果因為代理人的疏忽或不當行為造成損失,代理人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此外,代理人在完成委託任務過程中也可能面臨一定的風險,這些風險同樣需要代理人承擔。例如公司僱傭經理人管理公司運營就是典型的委託代理關系,公司股東作為委託人賦予經理人管理公司的權力,經理人作為代理人需要承擔管理和運營公司的責任並承擔相應風險。此外還包括律師與客戶的關系等也屬於委託代理關系的一種體現。這種關系的建立有助於實現資源的有效利用和風險的分散管理從而提高效率和效益。同時也有助於推動社會分工的進一步細化和專業化水平的提高從而為社會的繁榮和進步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