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注銷營業執照去哪裡辦理
注銷營業執照的辦理地點如下:
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設區的市(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3、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4、直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注銷營業執照的步驟:
1. 提交注銷申請:向登記機關提交營業執照注銷申請書。
2. 公告清算: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告企業清算,告知債權人。
3. 清算債務:進行財產清算,清償債務,處理債權債務關系。
4. 辦理稅務注銷: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注銷手續,出具稅務注銷證明。
5. 辦理社保注銷:到社保部門辦理社會保險關系注銷手續。
6. 提交注銷材料:將清算報告、稅務注銷證明等相關材料提交給登記機關。
7. 領取注銷證明:登記機關審核通過後,領取營業執照注銷證明。
綜上所述,注銷營業執照的辦理地點包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設區的市(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