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律工作者可以代理案件嗎
法律工作者是否可以代理案件,這取決於具體情形:
1.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可以在本轄區內代理案件。對於在本轄區內當事人的案件,他們既可以作為本轄區當事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為非本轄區當事人的代理人。然而,在雙方當事人住所都不在本轄區內的民事案件中,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不得代理。
法律工作者的權利包括:
1. 法律工作者廣義上包括法官、檢察官、公安人員、律師,但各自的工作范圍、准入條件和職責不同。
2. 法律工作者指的是那些雖未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但具備法律知識,可以從事訴訟代理業務的人員。
3. 他們的業務范圍非常廣泛,幾乎可以涉足律師事務所的全部業務范圍,但不得代理刑事案件。
5. 法律工作者由司法部管理,持有司法部門頒發的資格證和執業證,根據相關法律參與案件的代理、訴訟、調查等法律服務工作。
法律依據:《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十八條要求訴訟代理人除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提交授權委託書外,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具體包括:
- 律師:提交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明材料。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提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以及當事人一方住所位於本轄區內的證明材料。
- 當事人的近親屬:提交身份證件和與委託人有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 當事人的工作人員:提交身份證件和與當事人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材料。
- 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推薦的公民:提交身份證件、推薦材料和當事人屬於該社區、單位的證明材料。
- 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提交身份證件和符合本解釋第八十七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B.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違反規定干預辦案將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干預辦案的,構成違紀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第九條 司法機關內部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違反規定干預辦案,負有幹部管理許可權的司法機關按程序報經批准後予以通報,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開:(一)在線索核查、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等環節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的;(二)邀請辦案人員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的;(三)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親屬轉遞涉案材料的;(四)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親屬打探案情、通風報信的;(五)其他影響司法人員依法公正處理案件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