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代理費怎樣算合理
一、辦理民事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5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涉及財產的標的額,按不高於下列比例(標准)分段計算收取費用:
爭議標的 收費標准
10000元以下 1000元
10001至100000元以下 4%
100001至500000元部分 3%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 2%
1000001元至10000000元 1%
10000001元以上 0.5%
二、辦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3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規定執行。
三、辦理刑事案件
1、偵查階段: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50—600元/次;代理申訴和控告,300—1000元/件;申請取保候審,6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500—3000元/件;
3、一審案件:1000—6000元/件;
4、刑事自訴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6000元/件;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規定執行。
四、辦理刑事案件以外的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500—3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規定執行。
五、辦理仲裁案件參照民事案件收費規定執行。
六、擔任法律顧問
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服務收費數額。
七、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服務收費數額。
八、解答有關法律咨詢、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它文件
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律師服務收費數額。
九、律師事務所接受涉外案件當事人的委託,辦理的上述各類案件,由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協商確定律師服務收費數額。
十、上述各項收費標准指訴訟案件一審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准。未辦理一審而辦理二審的,按一審標准收取;曾辦理一審又辦理二審的,二審按一審標准減半收取。涉及仲裁的案件,曾經代理仲裁的,訴訟一、二審階段按仲裁階段收費標准減半收取。案情復雜或影響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收費標准之上與當事人協商確定,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的5倍。
十一、律師辦理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交通費、異地辦案差旅費等,由委託人承擔,支付方式由協議約定。
⑵ 代理服務費收費標准
代理一般民事案件(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基礎服務費1000~2000元。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進計算。爭議標的額計費比率1萬—10萬元部分5%~6%10萬—100萬元部分4%~5%100萬—500萬元部分3%~4%500萬—1000萬元部分2%~3%1000萬—5000萬元部分1%~2%5000萬元以上部分0.5%~1%二、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的申訴(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1000~10000元/件;(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准執行。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四條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或者其授權、委託的單位,按照國務院關於招標投標管理職能分工規定履行監督職能,要求招標投標當事人履行審批、備案及其他手續的,一律不得收費。
違反前款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制定收費標准以及收取管理性費用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予以處罰。第十五條
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