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報關需要提供/報檢需要提供什麼單證
一.出口報關所需要的單證:
1,出口方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以後,在裝貨的二十四小時之前,需要備齊海關所需要的單證向海關申報。
2,必備單證為:清單、發票、合同、報關委託書、核銷單以及船公司裝貨單等。
3,備齊海關稅則所需要的各項證件,比如通關單、出口許可證等。
4,有出口手冊的,需要提供手冊報關。
二,出口報檢所需要的單證:
1,出口方應該在報關之日的前三天備齊所需要的單證向檢驗檢疫局申報,需要提供的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廠檢單、報檢委託書以及紙箱包裝單等單證各一份。
2,如果出口貨物到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或者是歐盟,貨物的外包裝為木質的,需要做熏蒸或者是熱處理。此時出口方需要提供的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還需要提供熏蒸證明。
3,做熏蒸處理或者是熱處理的單品,出口方應該在報關的前兩天將貨物運抵制定的堆場或者是港區,然後等待進行熏蒸,熏蒸的時間一般為24小時。
三.進口報關時,需提交以下資料:
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2、發票。
3、裝箱單。
4、合同。
5、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
6、其它有關單證。包括:
(1)經海關批准准予減稅、免稅的貨物,應交海關簽章的減免稅證明;
(2)已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進出口的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
四.進口報檢時提供以下資料:
入境貨物報檢:外貿合同、境外發票、提單、裝箱單、磅碼單、許可證(進境動植物檢驗檢疫許可證、進口廢舊物品環保批文等)、輸出國家或地區政府出具的檢疫證書、熏制證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