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代理的模式有幾種
一、代理商模式按數量分可分為三類:
1.獨家代理,
2.少頭博弈代理(2-3家),
3.多頭博弈代理(3家以上)。
選擇獨家代理或是非獨家代理,是中國企業首先要思考的。
二、按銷售商對代理商的滲透程度可分為兩類:
滲透類代理,獨立代理(非獨家代理)。
三、按代理商的級數可分為:單級代理商體制,多級代理商體制。
❷ 代理的種類有哪些
代理的種類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1、委託代理:指代理人的代理權根據被代理人的委託授權行為而產生。因委託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將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稱 「意定代理」 或 「任意代理」。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代理人根據法律直接規定的代理權而進行的代理。父母代理未成年的子女參加經濟活動,就屬於法定代理。法定代理關系中的被代理人只能是公民。
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由於他們年齡、智力、健康等原因,自己不能獨立地進行民事活動,法律就規定由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他們參加民事活動。法定代理關系中的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
公民作為法定代理人時,一般是由被代理人的近親屬充當。如父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丈夫是患有精神病的妻子的法定代理人。法人作為法定代理人時,一般是由被代理人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充當。被代理人的父母所在單位也可以充當法定代理人。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指根據法院或指定單位的指定而產生代理權的代理。通常適用於兩種情況,一是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又沒有法定代理人的;二是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為代理人。
根據《民法通則》第16、17條的規定,在中國,有權指定代理人的,一是人民法院,二是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三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
當事人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裁決。人民法院指定後,被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自行變更。
(2)代理商有哪些品種擴展閱讀:
法定代理具有的特點:
1、法定代理產生的依據是法律的直接規定。委託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權是由委託人通過委託授權而產生的,而法定代理權的產生是不以當事人的個人意志為條件的,而是直接源於法律的規定。
2、法定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范圍也是由法律規定的,而且一般都屬於普通代理或全權代理,沒有代理許可權范圍的特殊限制。委託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則取決於委託授權書的規定,既可以是全權代理,也可以是特別代理,代理人只能在委託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理委託人進行法律行為。
3、法定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往往存在某種特定的血緣或親緣關系,這種特定的血緣或親緣關系正是法定代理產生的基礎.
4、法定代理的宗旨在於保證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人能夠通過代理行為順利地參加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它主要是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而設立的代理方式。
5、法定代理都是無償的。
❸ 誰知道總代、一級代理、二級代理是什麼意思
定義:
總代:又稱全權代理,是在市場上作為被代理人全權代表的代理商。這種代理商有權處理本人日常業務或專業活動中隨時發生的事務,也有權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一般性活動。
一級代理:指在同一地區、同一時期內,委託人可以選定一家或幾家代理商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銷售業績支付規定的傭金和補償費用。
二級代理:總代理下屬的代理商,可以是省級,市級等等。
區別:
1、權益范圍不同。總代理是該區域最大的代理商,一般某一區域只有一家。總代理有定價權,一級代理在某一區域有幾家,一級代理可能是受到總代理的管理。二級代理是一級代理管理轄區的代理商,二級代理管理權益范圍比一級代理更小。
2、貨源渠道不同。總代理直接從廠家拿貨,一級代理從總代理或者其他經銷商拿貨。二級代理從一級代理拿貨。
3、銷售渠道不同。總代理有權在代理區域內定價並且銷貨給一級代理,一級代理從代理拿貨銷售給下級經銷商和消費者,二級代理的產品銷售給消費者。
(3)代理商有哪些品種擴展閱讀:
代理商與經銷商的異同之處
經銷商特點:
1 、獨立的經營機構
2、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3 、獲得經營利潤
4 、多品種經營
5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6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特點
1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2、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3、 賺取傭金(提成)
4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5、 供貨權力較大
❹ 中國三大洋酒代理商是什麼
中國三大洋酒代理商是:保羅力加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鼎力興,司馬洋酒公司。
洋酒:
洋酒是指進口酒類的總稱。它包括烈酒、啤酒、葡萄酒、利口酒(Liqueur)等,不同酒精含量的酒水品種。 酒的製作過程都少不了發酵這一工藝,它是通過酵母菌的作用,將糖類分解成乙醇(酒精)的可飲用的液體。乙醇含量在0.5%--75.5%之間,同時含有一定的營養成分和香味成分。 世界各地酒的種類有數萬種之多,釀酒所用原材料和酒的酒精含量也有很大差異。
❺ 微商有什麼好的產品可以代理
微商有什麼好的產品可以代理,其實有很多的。
一、審視自身
微商界有句很經典的話:「選擇不對,努力白費」!選對貨源品類,也就是說,你選擇賣什麼品種的產品,是決定微商創業能否成功之路的第一步。做好這一步,首先你得根據自己的性別、性格、知識結構、人脈狀況、自身消費需求等各方面特點,再結合各類產品市場容量、熱度、競爭狀況等因素,權衡利弊,再做選擇。
二、確定貨源品類
商業界有句經典台詞:女人和孩子的錢最好賺!愛美是女人的天性:
①化妝品②面膜③美容塑形④內衣⑤ 衛生巾⑥私護產品。這些品類的產品,都是市場容量巨大,利潤率、復購率都非常高的品類。另外像嬰幼兒紙尿褲,孩子學慣用品(比如正姿筆)這些品類,也都是新人做微商的極佳選擇。
特別提示:千萬不要把自身現有人脈的權重看得過重,因為親戚朋友幫你買一次算一次,親友再多,也不足以幫你支撐起一門事業。更何況要是你的性格與我類似、屬於「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那種人的話,那麼基本上可以忽略這方面的因素。總之,不管你的「親友團」有多強大,創業之初就要做好心理准備:親友購買最多隻能當作「錦上添花」,千萬不能視之為「源頭活水」!
抉擇好自己未來從事微商事業主營的產品品類之後,下一步就是選擇具體的想做的品牌,也就是貨源的具體供給方,或者是通常所說的選具體品牌和「上家」了。
三、選擇合作品牌原則
(1):不要盲目跟「大」!
有些傳統企業的大品牌,雖然名氣很響,但是由於不是專業微商,微商渠道只是傳統商超渠道的補充,有的甚至處於試水做微商渠道的階段,因此這種大品牌在微商代理制度體系設計上,從先天基因上就決定其模式將存在必然缺陷:往往將如何降低微商渠道對商超渠道的負面沖擊,放在優先考慮的因素,因此在微商代理制度設計上沿襲傳統代理制的模式,代理商層級較多,不同層級價差很大。
這樣的大企業跨界型微商品牌,不僅企業給小微商的進貨折扣有沒什沒優勢,而且超市同類貨品滿天飛,同品牌賣家之間競爭非常激烈,最後導致的是串貨嚴重,市場價格非常混亂,新人微商手裡囤著貨很難賣出去,就算產品賣出去了,利潤非常薄!
這樣的品牌,哪怕名氣再大,建議從你的貨源名單剔除。本文的最末,我會提到,我剛入行時的經驗教訓,就與這個有關。
(2):品質優先!
因為微商的本質特點就是:通過社交軟體向社群好友分享自己親身體驗後,精心篩選出來的真正有高性價比、值得推薦真的好東西。因此,你必須保證你的所有貨源,均來自於有一定規模和實力、品控非常嚴格的正規大廠家。那些上過工商局曝光的產品質量黑名單的企業品牌,要堅決剔除。
❻ 經銷商、分銷商、代理商的區別是什麼
經銷商,代理商,分銷商的區別:
一、職責不同:
分銷商的職責是指貿易中獲得商品所有權的中間商。他們通過購買取得商品所有權並轉售出去
代理商的職責在一定的代理許可權下,以企業的名義代替企業行使經濟行為
經銷商的職責是擁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獲得經營利潤,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
二、環境區別:
分銷商是完全獨立的商人,不受分銷企業和個人約束,他可以為許多製造商分銷產品。
代理商必須固定地從事受他人委託的活動,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6)代理商有哪些品種擴展閱讀:
商務代理的作用:
1、實行商務代理有助於迴避經營風險。在商務代理活動中,雙方的風險程度不同。委託方可以通過代理合同條款來規避經營風險;而代理方通過代表委託方進行各種經營活動獲得收益,但由此產生的權益和責任都歸委託方所有。
2、實行商務代理有助於彌補經營者能力的不足。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無需開展所有的工作,通過將一部分經營活動獨立出去,有助於企業集中精力搞好主要經營活動。同時,又可利用代理商的特長,彌補企業在銷售等方面的缺陷。
3、實行商務代理有助於降低經營費用
4、實行商務代理,有利於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對於海外市場情況和法律法規,企業也許不熟悉,而代理商則能夠幫助異國企業解決國際市場營銷問題。
❼ 什麼叫代理商什麼叫經銷商什麼叫供應商
專業解釋;
代理商是和經銷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業指,賺取企業代理傭金的商業單位的。
經銷商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經銷是買家與供貨商達成協議,承擔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制定商品的義務。這個買家就是經銷商。分為定銷和包銷兩種
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有沒有涉及商品所有權上。代理只是在買賣雙方之間起到媒介作用,
組成交易,從中賺取傭金。而經銷指對所經營的商品有產權的獨立經營。
區分點一:
例如你在杭州賣菜。
我給你0.1元一斤,市場零售0.8元一斤。和你簽100000斤的采購合同並且交給我10萬保
證金。除你之外,我不再向杭州供貨,但是你必須在3個月內向我提夠100000斤的白菜,
否則保證金歸我。我給你提供15天價保。怎麼把這100000斤賣掉,怎麼宣傳,怎麼做廣
告是你的事。賣得好了,下一個新品種也交給你賣。如此,你是代理商了。
我給你0.5元一斤,劃定西湖區是你的銷售區域,一個月提夠5000斤給你0.1元返利,降
價了我給你價保。我還給你提供宣傳支持。你盡量去賣吧。如此,你是經銷商了。
經銷商與代理商除了對商品擁有的所有權不同之外;
還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兩者的利潤獲取方式不同,前者是加價銷售,獲得經營利潤.後者按照規定價格售賣
,賺取傭金也就是所謂的提成;
二是兩者的經營許可權也有所不同,前者可以經營多品種——甚至經營競品,後者經營品類
較少,一般不經營競爭品牌;
三是廠商的對兩者控制的難易程度不同;對兩者的成本投入不同
❽ 如何管理四種類型的代理商
最關鍵的是告訴他:起步可以與國際同步是個機會,有很多國外的代理商在獲得華納的支持後都發展得很快很穩健,甚至在國外有些代理商拿到華納的代理權都可以去銀行申請貸款。因為華納就是一個國際級的很難得的品牌。你應該抓住這個機會,我們到時可以找老闆去跟您當地政府或銀行說說證明一下都沒問題。這樣,代理商在心理上已經被征服了一大半,剩下的就是如何對其灌輸企業的管理理念,讓代理商們認同你的管理模式及市場操作手法。 最後一種代理商:沒落型的代理商 現狀分析因為自身管理或過於迷信煽情或廣告型的品牌,隨著代理的品牌商大起大落的一群人。 心態分析似乎看破紅塵,但是興趣未減,只是心有餘悸。他們會說:「我們很多種方式都知道,你能說說你有什麼不同的地方?」 營銷策略作為廠家,此時我們應該針對代理商對廣告瘋狂迷信的心態,做無情的打擊。因為這類代理商,曾經成功於廣告,同時也失敗於過分相信廣告的效果。拿中合公司來說,我們先入為主,抓住其興趣濃厚但多疑的心態:首先你可能被假國外公司騙過,或者是被廣告的許諾騙過,但是我們國外公司做生意的方式不同:第一如果不認同公司的品牌及經營策略的客戶我們只交朋友不合作;第二,不懂管理及終端運作的客戶再有錢也不合作;第三,如果思路敏捷、財力不足的客戶我們有可能會支持他做事業。這一招叫欲擒故縱,你既刺到了他的痛處,又讓他覺得你們的企業在選擇代理商方面很有原則,是個善於管理的企業。而這種類型的企業,他的弱點就是迷信廣告煽情、不善管理。如果能合作的話,一定可以取長補短,讓自己東山再起! 當然,這四種代理商我們都可以從電話中發現蛛絲馬跡。比如:口氣重的人很有可能是成熟型代理商(但是他在拿起電話給我們打的時候,我們已經贏了,畢竟他會感興趣尋求新的品牌),口氣試探性的就有可能是新入行或成長型的代理商(因為品牌大他們心理沒數,所以會說我想問一下……)。 代理商們向來仗著自己的銷售網路,對廠家們指手劃腳,提出各種各樣的「政策」;而廠家也因為市場是自己的軟肋,只能對經銷商們的各種「無理要求」忍氣吞聲。長期以來,廠家都處於一種被動的地位。廠家的產品就正好比是自家的女兒,而代理商就是他們要找的婆家,找對了婆家還好,「女兒」的日子好過,自己也舒服;「女兒」要是嫁錯了郎那就慘了,隨時都有被「休」的可能。不過這樣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經銷商暴利歷史已經結束,轉而進入微利時代。只有廠家和商家在產品和通路上達成共識,同心協力做好產品,做好網路,做好終端,才能最終實現廠商雙贏! 從廠家一方來講,絕對要主動出擊,了解不同類型的代理商的套路,除了你的產品夠吸引力外,最主要的還是要抓住代理商的心態,掌握了他所想的,也就掌握了代理商的必殺技,正所謂上策者攻心,上兵者伐謀! 作者簡介: 吳海明:國內知名品牌營銷專家,中合品牌管理機構董事總經理,廣州縱達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企業形象策劃設計委員會資深委員、《中國廣告》雜志2003年理事、《廣告大觀》2003年理事。現被特聘為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的營銷講師。著有《出賣廣告人》、《品牌特攻》、《賣場登陸》等專業著作。 中合品牌:國內少數專業化妝品營銷策劃咨詢公司,
❾ 什麼叫代理商什麼叫經銷商
經銷商
★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代理商
★不一定是獨立機構
★不擁有商品的所有權(代理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賺取傭金(提成)
★經營活動受供貨商指導和限制
★供貨權力較大
從製造商到零售終端的渠道途徑
1、製造商→經銷商→消費者
2、製造商→總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3、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經銷商→消費者
4、製造商→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經銷商→分經銷商→消費者
代理商主要分為總代理、區域與分品牌代理、總代理自己建立的省級分公司等。代理商
的建立,可以分擔廠商的風險,使廠商與代理商共同拉動市場從而降低廠商的經營風險。
在代理商的層次上,除設立總代外,代理商還可以根據廠商的渠道模式,下設一級代理
或區域代理並同時與終端銷售商合作。這樣,代理商從簡單的分銷轉換成具有管理職能
的渠道維護者,除業務管理外,代理商同時具備品牌管理、促銷管理、服務對接、財務
管理等各項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