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的代理
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是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他們同樣不是自己用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
代理和廠家的關系比較密切。就像廠家在各地開的辦事處一樣,為該廠家的產品做銷售,但是廠家不給代理工資和福利待遇,代理和廠家的關系也僅是生意往來,賺到的錢全歸自己。
「代理」,說白點的話:其實就是掛靠該廠的所謂銷售處,辦事處的皮包公司。
代理商的投資小,成本幾乎很少。也可以為廠家—代理—消費者。代理是介於二者之間的
2. 什麼叫做代理
代理的一般做法是由委託人與代理人簽訂代理協議,授權代理人在一定范圍內代表其向第三者進行商品買賣或處理有關事務。
網上代理則是指某新上市或已有產品,在其並無專屬從事網路銷售的情況下,廠家(或最高代理商)授權的只從事其產品在互聯網上通過電子商務進行銷售的行為,主要盈利的方式就是在消費者和供貨者之間賺取差價。而從事這項事務的個人或者機構就成為網路代理商。
網上代理從根本來講就是在網上銷售各種各樣的產品,大致代理有三種:
1、一級代理
一級代理一般直接從生產廠家代理,產品在價格上最占優勢。通常,廠家的一級代理數量較少,都在個位數,在能力、財力等方面的考量也更嚴格。
2、二級代理
二級代理就不接觸廠家,而是從一級代理處獲得許可,要求沒那麼大,但價格已經提高了一部分,所賺利率比一級代理少。
3、三級代理
三級代理是二級代理發展的下線,人數最多,價格也最高,能賺取的中間差最少,競爭也最大,屬於吃力不討好型。
(2)什麼的代理擴展閱讀
網上代理有一種方式隨著互聯網購物的發展也隨之風靡,就是網店代理。
網店代理是指某些提供網上批發服務的網站或者能提供批發貨源的銷售商,與想做網店代銷的人達成協議,為其提供商品圖片等數據,而不是實物,並以代銷價格提供給網店代銷人銷售。
網店代理的特點:
1、資金投入少
網店代理對於資金不多卻想代理賺錢的人是很好的選擇,只需要將批發網站所提供的商品圖片等數據放在自己的網店上進行銷售,而不需要自己批發大量的實物,這就只需要開設一家網店,避免的前期進貨產生的大量投入。
2、所花精力少
網店代理不需要大量囤貨,就少去了店主整理產品、發貨、退貨等等環節,只需要整理批發商所提供的商品圖片,所投精力較自己開網店而言,可以減輕不少。
3、無囤貨賠錢情況
網店代理不需要批發實物,銷售也是通知批發網站為其代發貨,這樣不需要擔心銷售情況不佳而引起囤貨,也不用擔心賣不出去賠錢的情況發生。
3. 什麼是代理
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義,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代理的產生,有的是受他人委託,有的是由法律規定,有的是由有關部門指定。如在訴訟中,當事人聘請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活動。有些行為如立遺囑、婚姻登記等不能成立代理關系。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代理許可權內進行直接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包括民事代理、訴訟代理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如納稅。代理具有下列基本特徵:
①代理行為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
②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獨立為意思表示。
③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
④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凡依法律規定,或依法律行為的性質、或當事人的約定,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的行為,不得代理。如婚姻登記、設立遺囑、具有人身性質的債務的履行,等等。
分類 依產生的根據不同,分為:
①委託代理,又稱意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授權進行的代理。
②法定代理,即根據法律直接規定而產生代理權的代理,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代理。
③指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有關機關的指定而進行的代理,如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一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而沒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之間相互推諉,或法定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有利害沖突的,由法院另行指定代理人的代理。
由於有關機關也是根據法律規定而指定代理,所以它實際上屬於法定代理的范疇。依代理人的人數,可分為一人代理或數人共同代理。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被代理人另有意思表示外,數人共同代理時應當共同負責。依授權人的不同,又可分為代理及復代理。復代理指代理人在必要時將他代理事項的一部或全部轉托他人代理 ,又稱再代理。復代理人不是代理人的代理人,而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他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法律行為,其所為行為的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復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不能超過原代理人的許可權。代理人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托他人復代理時,應當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不能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時,事後應及時通知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代理人應對復代理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代理權和代理證書 代理人進行代理必須有代理權。代理證書是證明代理人有代理權的文件。在委託代理中,授權委託書是代理證書。授權委託書應載明代理人姓名、代理的事項和許可權、有效期限和委託日期,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蓋章。法律規定授權委託書需要公證或認證的,必須經過公證機關公證或有關機關證明。在法定代理中,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就是代理證書。在指定代理中,有關機關的指定書(如法院指定訴訟代理人的裁定書)也就是代理證書。
無代理權而以他人的名義為法律行為稱為無權代理。產生無權代理的原因很多,如未經授權,代理行為超越代理許可權的范圍中超越部分的代理、原代理權已消滅等。無權代理如經被代理人追認時有追溯力,代理即自始有效,無權代理即成為有效代理;如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則無權代理人應自己承擔法律後果。未經追認的無權代理行為所造成的損害,由無權代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代理權的濫用 指代理人利用代理權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濫用代理權的情況有:
①利用被代理人的名義同代理人自己為法律行為,稱自己代理。
②同時代理雙方當事人進行同一項法律行為,稱雙方代理。
③代理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而為法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7條規定,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或者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代理關系的消滅 原因是:
①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消滅;
②代理人喪失行為能力;
③設定法定代理的前提消失(如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行為能力,代理人或被代理人之間的親屬關系或者監護關系因解除收養或離婚等而不存在);
④在委託代理和指定代理中,代理期限屆滿或代理任務完成;被代理人或指定代理機關撤銷委託或指定;代理人辭去代理職務等。
不能代理的行為
(1)具有人身性質的法律行為不能代理。
(2)履行具有人身性質的義務不能代理。
(3)違法行為不能代理。
(4)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其它法律行為,也不能代理。
4. 代理是做什麼的
代理的一般做法是由委託人與代理人簽訂代理協議,授權代理人在一定范圍內代表其向第三者進行商品買賣或處理有關事務。
代理協議是明確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文件,其內容主要包括:
1、、委託人與代理商的名稱及地址等。
2、代理商品的品名與規格等。
3、指定的代理地區。
4、代理的期限。
5、代理商品的數量和金額。
6、代理商品的作價辦法。
7、代理商的權力與義務。
8、代理商的傭金率及支付辦法等。
9、、代理協議有效期及中止條款。
10、市場報導,廣告宣傳和商標保護。
11、其他規定。
在我國進出口業務中,盡管也習慣採用代理方式,但我國實際業務中對代理的運用與某些國家有關代理法律的規定和商業慣例的解釋並不完全一致。因此,簽訂代理協議時,必須注意某些國家的有關法律和商業慣例以及國際上有關代理商方面公認的准則。
(4)什麼的代理擴展閱讀:
包銷人承擔義務
包銷人承擔的義務:
1.承諾以出口方作為包銷商品的唯一供應來源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購買的最低數額
3.提供市場信息和售前售後服務
4.對出口方的商標權和專利權的保護。
5、作價辦法,可分為以協議規定價格為準的一次作價和分批;作價
6.包銷期限和中止條款;定銷是指出口商通過與定銷商簽訂定銷協議,在一定地區和期限內將某種或某類商品交由國外客戶銷售的方式。
5. 代理的概念是什麼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其授權范圍內向第三人作出意思表示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直接由被代理人享有和承擔的法律行為。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法律有規定或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經濟法律關系中的代理,表現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向第三人進行經濟活動時,它所產生的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直接歸屬被代理人。在經濟貿易活動中,有專門從事代理業務活動的代理行;在法律事務中,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進行訴訟代理或非訴訟代理;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建設單位可以聘請建設咨詢公司作為代理人對工程項目進行發包、招標代理或其他具有法律意義的活動。
代理主要具有以下特徵:
(1)代理活動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也就是說,代理人的行為能夠產生某種法律後果,使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產生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關系,如代訂合同、訴訟代理等。代理的這一特徵,使它與委託代辦具體事務相區別,如為他人整理資料、校閱稿件、進行計算等事務,則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代理。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代理人只有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才能為被代理人取得權利和設定義務。如果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義作出法律行為,這種行為是代理人自己的行為而非代理行為。這種行為所設定的權利與義務只能由代理人自己承擔。
(3)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獨立地表示自己的意思。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將授權的內容,通過自己的思考和決策而作出獨立的、發揮主觀能動性的意思表示,也就是代理人以自己的意志積極地為實現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願而進行的具有法律意義的活動。代理人能夠獨立進行意思表示的這一特徵是代理人與居間人、傳達人、中證人的區別所在。居間人也稱介紹人,他的任務是介紹當事人雙方建立經濟法律關系,只起到為雙方提供信息、創造條件的中介作用,他並不參加到委託人和第三人之間的法律關系中,也不需要獨立地作出意思表示。傳達人只是機械地、如實地把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傳達給當事人另一方,沒有獨立作出意思表示的必要和權利。作為中證人則是某項法律關系的證明人,他只對該項法律關系起到證明的作用,所以,他既不作出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也不是法律關系的當事人。
(4)被代理人對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法律行為,所以在代理關系中所設定的權利義務,應當直接歸屬被代理人享受和承擔。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應承擔的責任,既包括為代理人在執行代理任務中的合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也包括為代理人的不當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代理關系包括三個方面: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的代理權關系,代理人與代理行為的相對人之間的代理行為關系,被代理人與相對人之間的代理行為後果的歸屬關系。在代理關系中,代理人必須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民事主體。至於哪些行為可以通過代理人進行,應遵守法律規定,一般來說,除法律規定行為人必須親自完成的行為以外,均可通過代理人進行。
6. 什麼是代理 代理要來做什麼的
代理 定義 法律上指以他人的名義,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代理的產生,有的是受他人委託,有的是由法律規定,有的是由有關部門指定。如在訴訟中,當事人聘請律師代理進行訴訟活動。有些行為如立遺囑、婚姻登記等不能成立代理關系。 商法上的代理 是指代理人根據與被代理人達成的某種合同關系,從事合同規定領域、程度、時間的商務活動行為。商法上常見的代理包括項目代理、產品代理等。 民法上的代理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以被代理人名義與第三人為民事法律行為,從而對被代理人直接發生權利義務的行為。例如,甲委託乙代其購買某種物品,乙即以甲的名義與丙訂立該種物品的買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合同權利義務,直接由甲承受。這里,甲是被代理人(又稱「本人」),乙是代理人,丙是第三人(又稱「相對人」) 網路中的代理 代理伺服器英文全稱是Proxy Server,其功能就是代理網路用戶去取得網路信息。形象的說:它是網路信息的中轉站。在一般情況下,我們使用網路瀏覽器直接去連接其他Internet站點取得網路信息時,是直接聯繫到目的站點伺服器,然後由目的站點伺服器把信息傳送回來。代理伺服器是介於瀏覽器和Web伺服器之間的另一台伺服器,有了它之後,瀏覽器不是直接到Web伺服器去取回網頁而是向代理伺服器發出請求,信號會先送到代理伺服器,由代理伺服器來取回瀏覽器所需要的信息並傳送給你的瀏覽器。 大部分代理伺服器都具有緩沖的功能,就好像一個大的Cache,它有很大的存儲空間,它不斷將新取得數據儲存到它本機的存儲器上,如果瀏覽器所請求的數據在它本機的存儲器上已經存在而且是最新的,那麼它就不重新從Web伺服器取數據,而直接將存儲器上的數據傳送給用戶的瀏覽器,這樣就能顯著提高瀏覽速度和效率。 更重要的是:代理伺服器是 Internet鏈路級網關所提供的一種重要的安全功能,它的工作主要在開放系統互聯 (OSI) 模型的對話層,從而起到防火牆的作用。 代理 agency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代理許可權內進行直接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包括民事代理、訴訟代理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如納稅。代理具有下列基本特徵:①代理行為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②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獨立為意思表示。③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④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凡依法律規定,或依法律行為的性質、或當事人的約定,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的行為,不得代理。如婚姻登記、設立遺囑、具有人身性質的債務的履行,等等。 分類 依產生的根據不同,分為:①委託代理,又稱意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授權進行的代理。②法定代理,即根據法律直接規定而產生代理權的代理,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代理。③指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有關機關的指定而進行的代理,如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一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而沒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之間相互推諉,或法定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有利害沖突的,由法院另行指定代理人的代理。由於有關機關也是根據法律規定而指定代理,所以它實際上屬於法定代理的范疇。依代理人的人數,可分為一人代理或數人共同代理。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被代理人另有意思表示外,數人共同代理時應當共同負責。依授權人的不同,又可分為代理及復代理。復代理指代理人在必要時將他代理事項的一部或全部轉托他人代理 ,又稱再代理。復代理人不是代理人的代理人,而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他是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法律行為,其所為行為的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復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不能超過原代理人的許可權。代理人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托他人復代理時,應當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不能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時,事後應及時通知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代理人應對復代理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代理權和代理證書 代理人進行代理必須有代理權。代理證書是證明代理人有代理權的文件。在委託代理中,授權委託書是代理證書。授權委託書應載明代理人姓名、代理的事項和許可權、有效期限和委託日期,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蓋章。法律規定授權委託書需要公證或認證的,必須經過公證機關公證或有關機關證明。在法定代理中,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就是代理證書。在指定代理中,有關機關的指定書(如法院指定訴訟代理人的裁定書)也就是代理證書。 無代理權而以他人的名義為法律行為稱為無權代理。產生無權代理的原因很多,如未經授權,代理行為超越代理許可權的范圍中超越部分的代理、原代理權已消滅等。無權代理如經被代理人追認時有追溯力,代理即自始有效,無權代理即成為有效代理;如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則無權代理人應自己承擔法律後果。未經追認的無權代理行為所造成的損害,由無權代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代理權的濫用 指代理人利用代理權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濫用代理權的情況有:①利用被代理人的名義同代理人自己為法律行為,稱自己代理。②同時代理雙方當事人進行同一項法律行為,稱雙方代理。③代理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而為法律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7條規定,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或者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簽訂的合同無效。 代理關系的消滅 原因是:①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消滅;②代理人喪失行為能力;③設定法定代理的前提消失(如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行為能力,代理人或被代理人之間的親屬關系或者監護關系因解除收養或離婚等而不存在);④在委託代理和指定代理中,代理期限屆滿或代理任務完成;被代理人或指定代理機關撤銷委託或指定;代理人辭去代理職務等。
7. 什麼是HTTP代理
今天就來簡單普及一下關於HTTP代理IP的相關小知識,讓大家更明確地知曉它是上什麼。所謂IP地址,能夠當作你在網路世界中的門牌號,你的朋友通過門牌號找到你,你訪問別的夥伴時,對方也能通過你的門牌記住和識別你的身份。HTTP代理IP是什麼?
一、匿名訪問。當你由於一些原因不想讓對方知道你是誰,使用HTTP代理IP絕對是一個簡單可行的好辦法。
二、提高安全性。訪問某個不安全的網站,使個人隱私信息遭到泄漏,導致經濟財產損失,其實這個確實有可能發生。假如你想保護自己,使用HTTP代理IP能夠防止壞人追查到你的本地信息,建立一種另類防火牆。
三、突破限制。部分網站基於某些目的,往往會限制IP地址的訪問次數,當你正巧有事需要訪問該網站,而你的IP卻被封了,何不使用HTTP代理IP來解決這種尷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