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出口商品需要什麼條件
一、出口商品需要什麼條件
在針對進出口權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2004年修訂)》規定,「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登記」。只要在中國境內從事自營或代理進出口的企業,均需辦理完進出口權後,方可正常開展對外貿易活動。
(一)企業應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外貿流通企業成立時間一年以上,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商年檢並通過年檢。
(二)注冊資本(金)外貿流通企業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生產企業不低於200萬人民幣(生產企業可視情況放寬條件)。
二、給企業辦理進出口需要哪些手續
(一)備案登記程序
1、希望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企業和個人,應保證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須包含「貨物進出口」或「技術進出口」業務。
2、對外貿易經營者向備案登記機關提交相關資料。
4、對外貿易經營者於提交上述書面材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後領取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的《登記表》,並企業法人簽字、蓋章。
(二)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憑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的《登記表》在30個工作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的有關手續。
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
1、到海關注冊登記,進入海關系統,取得海關進出口代碼,以備進出口報關時調用。
2、外經貿廳辦理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手續,取得進出口資質。
3、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備案,取得檢疫備案代碼。
4、電子口岸備案辦理IC卡審批,將海關、檢疫、外管局和國稅等幾個部門的數據聯網,進口付匯及出口申請核銷單、收匯和退稅時所用。
5、到省外匯管理局取得外匯帳戶開立許可,並出口備案。
6、到省國稅辦理出口退稅登記手續。
(三)已辦理稅務登記,依法納稅,按國家規定辦理稅務年檢並通過年檢。
(四)該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3年內未曾擔任過被撤銷對外貿易經營許可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2021修正):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國家統一的認證制度,對有關的進出口商品實施認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