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產品代銷是什麼意思
產品代銷是一種商業模式,也稱為代理銷售。該模式具體指一家企業或商家委託另一家代理公司或個人銷售其產品,並根據銷售數量或銷售額支付一定的傭金報酬。產品代銷作為一種合作方式,可以擴大銷售渠道和市場份額,增加利潤和降低風險。
產品代銷需要代理商擁有良好的銷售渠道及銷售經驗。代理商需要了解市場動態、公司產品特點和競爭品牌情況,制定銷售策略並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同時,代理商需要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服務態度,以滿足客戶需求,增強客戶黏性。
產品代銷作為一種商業模式,在當前經濟環境下越來越受到關注。對於廠商來說,產品代銷不僅能夠降低銷售壓力和成本,還能提高市場反應速度和擴大銷售區域。對於代理商來說,產品代銷可以增加利潤、擴大市場份額和提升品牌知名度。不過,產品代銷需要有雙方共同的信任和合作,及時溝通和協調,才能使合作達到雙方互惠互利的效果。
Ⅱ 產品代理協議書
產品代理協議書範本就是關於代理的協議書,下面就是產品代理協議書哦!
產品代理協議書範本【1】
協議號:_____________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作經銷甲方產品及對其產品提供技術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0合作范圍
1.1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區域內作為甲方的代理商,銷售(品牌)商務通信產品如下;
i)授權代理產品:(以下簡稱“產品”);
ii)授權區域包括:(以下簡稱“指定區域”)。
1.2以上指定區域非乙方專享的,甲方有權發展其他代理商。
1.3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權下級的代理商。
2.0銷售指標及合作期限
2.1乙方同意在簽署本協議後的首批定貨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正(rmb50,000),需全款付給甲方)。
其後在每季度的定貨金額不低於人民幣五萬元正(rmb50,000)。
2.2本協議自簽字後生效,至2xx年月日終止,經考核可轉為一級代理商。
3.0合作原則及規定
3.1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商,應在指定區域內積極銷售甲方的產品,發展潛在客戶和擴大市場佔有率。
在銷售代理產品的范圍內,應以甲方的產品為主。
3.2乙方在進行銷售工作時,不應低價競爭,不可越區銷售,不可蓄意詆毀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聲。
如有關不當行為最終導致用戶終止采購、取消合同或轉用其他品牌產品時,甲方有權立即取消本協議。
4.0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應以公平合理的統一價格向乙方供應質量合格的產品,提供產品銷售資料和市場信息,籌劃產品的宣傳廣告、產品演示和市場推廣等。
4.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商務和工程技術培訓和支持,並與代理商一起組建全國性的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
甲方作為華北,西北區總代,在所管區域內不對最終用戶銷售。
4.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庫存量、產品流向、銷售定單和其下級代理商的明細/銷售網點等,以供甲方審查備案,同時甲方向乙方銷售情況和庫存。
4.4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商務信息嚴格保密,未經乙方同意,不可將其泄露給第三方。
4.5甲乙雙方將按約定的銷售指標,在每季度考核進度和表現。
如不能達標時,甲方可提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乙方取銷個別或全部指定區域的代理權直至終止本協議。
5.0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應在指定區域內須按照甲方擬訂的價格規定銷售產品,不可以跨區竄貨和/或低價傾銷,如有跨區銷售,須與所管區域總代協商聯系進貨。
5.2乙方不可在指定區域外與其他代理商競爭客戶。
對於(品牌)內部客戶和其關聯企業和甲方的主要客戶,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協議的產品與甲方或(品牌)的系列交換機競爭業務。
5.3乙方可要求甲方給予市場銷售和技術服務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參於在指定區域內開展的產品宣傳和召開演示會。
5.4為了保障用戶的利益和(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應從甲方直接采購所有產品和相關配套設備/軟體,以保證產品的技術質量和正常使用。
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從第三方進行采購。
5.5乙方應配合甲方建立全國市場信息網,及時提供准確的市場和競爭對手的信息給甲方,在商務活動中積極配合甲方推廣和銷售飛利浦通信產品及服務。
6.0銷售行為規定
6.1產品價格
6.1.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價格規定,詳細價格請參見附件一。
6.1.2(品牌)將在每年初復議價格規定,甲方將按照(品牌)的最新價格規定以書面通知乙方。
對於在價格調整前已確認的銷售定單,其單價將不於調整。
6.2定貨流程
6.2.1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購單的形式發給甲方。
每個采購單必須列明數量、產品類型和交貨時間。
采購單可能還會附有關於采購、運輸的其他條款以及其他事先書面約定的條件。
6.3付款條件
6.3.1乙方應在采購單確認後的三(3)天內把總價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帳戶,並將匯款單傳真給甲方,餘下百分之七十(70%)的餘款應在發貨前一次付請,甲方在收到全額貨款後安排發貨。
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條件支付定金和餘款,甲方有權把約定的發貨期順延。
6.4交貨期
6.4.1甲方應在收到合同定金後的三十(30)天內安排發貨,如對交貨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在運輸途中如發生貨物丟失和損壞的情況,將由甲方負責。
6.5保質和售後服務
6.5.1甲方對售出產品提供十五個月(15)的保質期,從貨物發出當天始算。
在保質期內,如產品在正常工作下發生故障,甲方將免費對產品提供維修服務,乙方須負責送修一程的運輸費用。
如由於人為或者是操作不當或自然損耗/災害而產生的故障,乙方須負責全部的維修費用,並支付由此而產生的一切運輸費用。
6.5.2如由於產品的設計和/或製造缺陷和/或軟體瑕疵而發生的產品故障,甲方將負責免費維修,乙方須負責送修一程的運輸費用。
6.5.3在保質外,甲方將收取不高於產品代理價格百分之二十(20%)的維修費用和相關的運輸費用等,維修後的硬體將享有六(6)個月的保質期。
6.5.4乙方須把需要維修的板子集中並按保質期分類,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
甲方將在收到板子後檢查損壞情況,在三十天(30)天內完成維修並通知乙方,乙方須在收到通知後的七(7)天內支付相關的維修費用。
在維修費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權不於退還有關板子。
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後的三十(30)天內尚不能支付相關的維修費用,甲方有權自行對送修的板子作出處理,以補償甲方的維修費用和相關支出等。
6.5.5對於不能修復的板子,甲方將通知乙方徵求處理意見,如乙方未能在通知發出後的三十天(30)內作出回復,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不能修復的板子,乙方無權追究。
6.5.6乙方需為用戶提供良好的銷售和技術服務,培訓足夠的合格工程人員提供現場的產品安裝和維修服務,並貯備足量的備品備件以滿足客戶的維修和更換需要。
6.6反竄貨、反低價管理
6.6.1乙方將甲方的產品發往指定區域以外的地區和接受外地定單的行為稱之為竄貨。
6.6.2甲乙雙方應詳細記錄產品的序列號及收貨單位/代理商,以便跟蹤產品的流向和監督竄貨行為。
6.6.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並審查銷售定單和發貨記錄,如發現任何竄貨行為,甲方可以處罰乙方以補償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竄貨賠償金將以竄貨價款的100%作為罰金,以代理價計算,其中罰金的50%將直接支付給被竄貨方,作為對被竄貨方的補償。
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貨源沖擊時,有權根據甲方的規定從竄貨方獲得同等的賠償。
6.6.5乙方在舉證他人竄貨行為時,應提供產品購物發票、序列號和其他有效證明,並以客觀誠實的態度進行舉證。
6.6.6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價格體系在指定區域內進行銷售,防範和制止任何低價傾銷行為。
6.6.7如遇嚴重的竄貨行為和低價傾銷,甲方有權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並追究其經濟責任。
7.0商標使用
未經飛利浦的書面批准,乙方無權使用飛利浦的商標和/或文字標志。
8.0保密責任
8.1出於本協議的目的,乙方僅擁有為實施合作而參閱甲方提供的保密資料的權利。
8.2乙方承諾不會將該等保密資料用於非本協議之目的,不會使用、披露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並且不會向其乙方員工泄露任何屬於甲方的保密資料,除非該等員工有必要為工作的緣故而掌握該等保密資料。
8.3乙方將對由於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資料的員工簽署與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協議書,並將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該等保密資料,以免使之為非雙方確定的合作內容下允許了解及掌握保密資料的員工所使用或為公眾掌握及了解。
8.4本協議下甲方將保密資料交由乙方,並非意味著甲方授予乙方任何專利或版權的權利,或意味著乙方對該等保密資料擁有任何其它權利。
8.5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雙方代理關系結束之日起三(3)年內持續有效。
8.6如果本協議終止,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十(10)天內歸還除了為銷售現存甲方產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務文件、目錄、廣告材料、技術資料及樣品等所有材料。
乙方並應向甲方提供與甲方有關的客戶詳細名單及相應報告,以便保證向客戶提供持續性的服務,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義進行商務活動。
8.7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乙方將無條件保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9.0生效及協議的解除
9.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將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或文字協議。
9.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中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協議中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停止該行為。
如違約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後十五(15)天內仍未改正,發出通知的一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對因此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9.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前三(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合同。
如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
9.4乙方破產或已收到破產令,或進行整頓;
9.5乙方的股東方或控制方發生變更或乙方的業務被轉讓給其他方。
9.6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延遲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任何一方應在事件發生之日起十(1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說明理由,同時應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因未及時通知對方或未採取相應措施而導致對方損失擴大的,對擴大的損失部分違約方應負責賠償。
在事件發生後九十(90)天內事件仍未消除的,雙方可書面協商解除本合同。
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政府行動、戰爭等無法預料和控制的突發事件。
10.0爭議解決
如雙方對本協議有爭議或在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1.0通知地址
本協議首部所註明的地址,電話,傳真如有變更,任何一方應及時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通知無法送達所導致的後果由責任方承擔。
12.0部分失效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響合同剩餘部分條款的效力。
13.0協議的標題
本協議的標題僅起標識作用,不應影響本協議或任何部分的解釋。
14.0協議復本和附件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下述附件乃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價格規定
附件二、乙方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企業名片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產品代理協議書範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以自願、平等互利為原則,就乙方經銷甲方之_______系列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是_______系列產品的`供應商,乙方是經銷商。
2、銷售范圍: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范圍內銷售甲方產品。
3、乙方作為甲方的經銷商,應盡經銷商的責任。
在上述區域應按甲方銷售策略銷售要求,盡最大努力將甲方產品銷售。
甲方也應保證供應足夠的貨源。
4、產品的型號由訂單、收貨單確定,最終以收貨單為准。
5、運輸及運費計算:甲方將以產品到岸價的形式向乙方供貨,即甲方負責將產品發運到乙方所屬地區配貨站的運費,而乙方將負責貨物在當地配貨站到乙方倉庫的一切費用。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如乙方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由於乙方保管不慎而導致的質量問題或在銷售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壞均有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貨物殘損、退換: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短少或包裝上有缺陷,導致影響銷售,應立即於送貨單上註明,並請送貨的部門簽名作證;
乙方有義務提供有關單證給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如乙方沒有註明或不履行提供單證義務的,甲方視乙方為全部簽收正確。
8、銷售任務:乙方應完成總的銷售額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對乙方的付款條件為款到付貨,即乙方每次定貨需先將貨款匯至甲方帳戶內,甲方在確認款已到帳後5日內發貨(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術支持,負責為乙方培訓售後服務人員(培訓設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別義務以及獎勵1、保持甲方產品所有規格一個月銷售的庫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庫存增減調整。
2、配合行動:當甲方在當地進行產品推廣活動資源時,乙方有義務提供人力和借貨服務。
3、價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經銷商供貨價,乙方須保證按甲方規定的二級批發商供貨價及零售商供貨價給零售商及批發商。
同時,乙方有義務控制其供應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議零售價售給終端消費者 ( 二級批發商供貨價、零售供貨價、零售價由甲方另行通知 )
4 、對乙方的優惠:
乙方作為經銷商,可以享受出廠價_______元/套;
乙方累計銷售 台以上時在出貨時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優惠;
若乙方銷售業績特別出色,甲方將給乙方更大的優惠,具體優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1、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
2、乙方如連續三個月不能達到甲方所定下的銷售目標,甲方視乙方為自動終止本協議。
3、本協議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簽本協議,乙方具有優先續簽本協議的權利。
四、違約責任:
1 、對於乙方的以下行為,甲方可隨時中止或終止本協議,如乙方違約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項的任一行為 ) ,則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超越銷售范圍銷售甲方產品;
(2)乙方違反了結算規定,未按要求付貨款;
(3)乙方每月的銷售額連續兩個月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銷售額;
(4)乙方經營遇到巨大困難或管理發生實質性變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產,導致甲方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時。
2 、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法處理。
五、附則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名蓋章後即生效。
4、乙方收貨人員確認書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