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律師事務所風險代理收費標准
律師事務所風險代理收費標准因案件類型、標的額大小以及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之間的協商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風險代理收費是指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託時,只收取基礎費用,其餘服務報酬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就委託事項應實現的目標、效果和支付律師服務費的時間、比例、條件等先行約定。達到約定條件的,按約定支付費用;不能實現約定的,則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在具體的收費標准上,如果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律師事務所通常會按照每件案件收取一定數額的費用,如800元至10000元不等。而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則會根據爭議標的額的大小來分段累計收費。例如,標的額在10萬元以下的部分可能按照一個較高的比例收費,如6%,而隨著標的額的增大,收費比例會逐漸降低。
此外,風險代理收費的最高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這是為了保障委託人的利益,防止律師事務所收取過高的費用。
總的來說,律師事務所風險代理收費標准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和差異性,具體取決於案件的實際情況以及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之間的協商結果。因此,在選擇律師事務所和簽訂風險代理合同前,委託人應充分了解並明確各項收費條款。
❷ 風險代理律師收費標准
實行風險代理的客戶,一律先行預付1000
5000元律師費,待橡棗一審、二審判決確定,辦理執行後,按照實際取得金額的15%
20%支付,已收取的費用應予以扣除。標的在20萬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
12000元/件計算;超出20萬元以上的案子,參照律師收費指導標准規定的上浮比例計算。二審案件按照上述收費減半收取,執行階段按二審收費標准收取。交通事故調解:按標的額的8%左右計算,成都市內一般不低於5000元。市嘩嘩外不低於8000元,若調解不成,需要訴訟(仲裁)時,已收取的該費用可抵扣應收律師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具體的比例,則要根據案件的難度、標的額的大小、地域、風險代理的不同收費方式等情況,由當事人與律師協商確定,總的原則是風險和收益成正比:案件難度大的比難度小的收費比例要高;案件標的額小的比標的額大的收費比例要高;外地的案件比本地的案件收費比例要高;全風險模式比半風險模式收費比例要高;半風險模式中,基本代理費低的比高的亂如行收費比例要高;完全事後才付費的比事先預付風險代理費的比例要高;與執行結果掛鉤的比與只與判決結果掛鉤的收費比例要高;
計件收費:
(一)適用范圍: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二)收費標准:民事、商事訴訟:3000—30000元;非訴類案件律師收費標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行政訴訟案件,以及仲裁案件和非訴訟業務的收費標准參照民事訴訟案件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