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售電公司怎麼賣電
1.固定讓利;2.利潤分成;3.保底+利潤提成。
「固定讓利」對電力用戶而言,收益理解簡單直觀。讓利少,對用戶吸引力小;讓利多,售電公司收益變少,賠本的風險卻增加;
「利潤分成」、「保底+利潤提成」則相對靈活,交易對雙方也比較保險。目前這種方式較為流行。
除此以外,也有延伸的電價套餐,比如階梯電價讓利、偏差承擔等,以及其他「售電+」的一些增值服務。
【拓展資料】
一、要賣好電以下工作不能少:1.熟悉行業相關政策2.掌握電力交易相關規則、模式、交易品種特點、交易流程等3.會操作使用交易系統4.掌握地區電價水平、不同電力用戶電價構成5.分析計算盈虧區間6.分析電力用戶特徵,找准目標客戶群7.定位自身優勢,確立盈利模式8.設計與盈利模式相匹配的市場策略9.做好長期、中期、短期負荷統計及預測工作10.了解掌握相關行業市場動態,分析市場走勢,進行准確的市場預測和交易申報11.分析並選擇合適的交易模式和品種進行電力交易12.開展專業的市場營銷13.個性化、多樣化、專業化的客戶服務14.建立偏差預警和調劑響應機制15.相關商務活動、市場活動的及時跟進16.積極拓展電力、能源相關增值服務17.運用信息化、互聯網、移動平台、大數據等技術支撐售電
二、在我國售電公司分為三種類型:第一類: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第二類: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第三類:獨立的售電公司,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不承擔保底供電服務。
三、售電公司有什麼作用:
1.在電力市場初期,對用戶有非常巨大的啟蒙教育,就好比嬰兒剛開始步入這個世界一樣,啟蒙教育很重要;
2.售電公司作為新增加到電力市場的成員,有著激發市場活力的作用,就相當於魚群中鯰魚,只要鯰魚一直在追,魚群就會跑的越快;
3.在電力現貨市場運行前意義不大,如果售電公司只是單純地爭取差價,那麼對於電力市場來說,基本沒有什麼意義,現在國內有8個試點城市已經開通了電力現貨市場。
電力行業在中國目前還是發展中,未來有很多的可能,也會有更多的新型模式出來,可以多參照國外電力行業的模式,希望能和大家一起發現和探索。
Ⅱ 代理購電是怎麼回事
代理購電的意思是購買來自於發電企業的電,價格一般都是按照市場形成的價格去執行,所以這中間就會節省差價,只是這種購電的行為基本並不是用戶自己去完成,而是通過代理人的電網企業。根據相關規定,目前尚未進入市場的用戶,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戶要全部進入,其他用戶也要盡快進入。對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的要求,其實電商企業代理購電的用戶往往都會有一些嚴格的要求,僅限於10千伏以下,並且還沒有進入到市場的一些用戶,其他人群根本就不可以選擇代理購電。
代理購電和直接購電的區別:
1、權力和義務不同:簡單來說,就是包括自然人、法人等在內的民事主體,可以親歷親為、親自去處理自己的事務,也可以通過代理人,讓代理人代自己處理事務,但是,代理人處理事務所產生的權利義務由民事主體自己承擔;
2、委託人不同:具體到電網企業代理購電來說,用戶是委託人,電網企業是受託人,發電企業是生產銷售人,用戶委託電網企業代自己向發電企業購電,這就是代理購電;
3、授權范圍不同:在代理購電這一法律關系中,電網企業是用戶的代理人,在用戶的授權范圍內實施購電行為,因購電行為所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用戶自己承擔,比如認可購電價格、承擔向發電企業支付電費的義務;
4、獲取差價方式不同:傳統模式下,電網企業是作為購買方向發電企業購電,然後,再作為銷售方向用戶售電,電網企業對發電企業承擔的是買方責任,對用戶承擔的是賣方責任,獲取的是買與賣的價差即購銷差價;
5、價格形成不同:代理購電模式下,用戶購買的是「發電企業的電」,價格按市場形成的價格執行,沒有了購銷差價。只不過,該購電行為不是由用戶親自完成的,而是由代理人電網企業代自己實施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十條
電力發展規劃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並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電力發展規劃,應當體現合理利用能源、電源與電網配套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和有利於環境保護的原則。
第十一條
城市電網的建設與改造規劃,應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劃,安排變電設施用地、輸電線路走廊和電纜通道。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佔用變電設施用地、輸電線路走廊和電纜通道。第二十六條 供電營業區內的供電營業機構,對本營業區內的用戶有按照國家規定供電的義務;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對其營業區內申請用電的單位和個人拒絕供電。
申請新裝用電、臨時用電、增加用電容量、變更用電和終止用電,應當依照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
供電企業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公告用電的程序、制度和收費標准,並提供用戶須知資料。
Ⅲ 售電公司如何盈利
售電公司就相當於是中間商,售電公司到電廠買低於市場的電,然後在買給用電戶,這個中間的差價就是售電公司的利潤。售電公司就目前而言,售電公司的盈利模式有賺取差價和「售電+」兩大類。
一、賺取差價簡而言之,就是低買高賣。售電公司憑借自身專業性及更強的市場把握能力等,為不願意或者沒有能力在市場中與發電公司進行電力交易的用戶提供電能服務。低買高賣電量,從中賺取差價。價差售電是售電的基本盈利模式。「固定價差」、「利潤共享」、「保底+提成」、「電價套餐」等模式本質上都是價差售電。
目前國內售電公司還普遍處於這種模式階段。其盈利能力主要依賴於最大化電價收益、最小化購電成本,規模化用戶電量、以及准確的負荷預測等。總體講,價差售電技術門檻比較低,無法形成獨有的競爭優勢,在售電市場愈加激烈、價差空間透明化的今天,易同質化,這種盈利模式會越來越難,難以持續。
二、「售電+」模式從國外售電側市場的運營經驗看,能夠存活下來的往往是通過拓展盈利模式、在運營策略上與其他售電公司拉開差距的售電公司。長遠看,國內也一樣。售電公司要增強競爭力,除持續為用戶爭取有競爭力的電價空間外,售電公司更應積極拓展「售電+」:1)合理投資增量配網,增加過網收益;2)以合作方式或直接開展增值服務,參與電能質量、需求側管理、儲能、用電咨詢、代運代維、合同能源管理、綜合節能、儲能、微電網、電力金融、能源互聯等市場,創新服務、創新盈利模式。
通過「售電+」一方面拓展自己的盈利空間,另一方面為代理的用戶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服務、及時響應用戶需求,從而增強用戶粘性,不斷鞏固和擴大自身用戶規模,進而擴大電力市場市場份額,以保證售電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Ⅳ 電費代繳怎麼盈利
電費代繳盈利是通過賺取高低差價盈利和與供電局簽訂代收電費協議手續費得到的。
一般是網上的代收方在代收電費前和供電局簽訂代收電費的協議,協議中約定供電局向代收電費者支付一定百分比的手續費。代收者的收入就是這一塊手續費收入,當然,這個代收方的收入,是要交營業稅(收入*5%)和相應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所以賺取的就是協議中電費的高低差價及手續費的那部分費用。申請電費代繳申請流程如下:
1、首先到當地的供電部門領取申請表;
2、填寫申請表、註明地址;
3、帶上本人身份證、申請表去當地供電部門領取申請;
4、申請批准後交押金,領取相關設備,聯網後就可以代理繳納電費,列印票據。
電費項目屬於國家物價部門嚴格核定的,任何單位和部門都沒有打折的許可權。少數商家和網路平台及金融機構確實存在折扣現象,實際是通過本人承擔折扣損失以獲得客戶好評、從而提高其他商品的銷售率的一種營銷模式;也有個別商家屬於典型詐騙,付款成功後根本不會代繳電費,因此也存在較大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十五條 輸變電工程、調度通信自動化工程等電網配套工程和環境保護工程,應當與發電工程項目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第十六條 電力建設項目使用土地,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依法徵收土地的,應當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做好遷移居民的安置工作。
電力建設應當貫徹切實保護耕地、節約利用土地的原則。
地方人民政府對電力事業依法使用土地和遷移居民,應當予以支持和協助。第十七條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電力企業為發電工程建設勘探水源和依法取水、用水。電力企業應當節約用水。
Ⅳ 中國電信代理商靠什麼掙錢
主要靠服務和發展用戶賺錢。
如,幫用戶存費50元,大概得到的酬金是0.9元這樣,這個是電信為您的勞動支付的費用;也有辦理業務和銷售手機為盈利方法。
具體請到當地電信的社會渠道部門去咨詢,可以撥打10000號,他們會給你一個聯系電話的。
Ⅵ 繳電費代理可以賺多少錢
繳一筆利潤2毛,客戶本月電費30元,人家繳100,咱可以先繳30,其他70咱一筆一筆的交,那咱賺多少錢呢? 0.2+70*0.2=14.2元, 利潤很大,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