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確定方式
法律分析: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政府采購政策、采購預算、采購需求編制采購文件。采購需求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采購政策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徵求社會公眾的意見。除因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外,采購需求應當完整、明確。必要時,應當就確定采購需求徵求相關供應商、專家的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二十九條 采購人應當根據集中采購目錄、采購限額標准和已批復的部門預算編制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文件、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中公開采購項目預算金額。
第三十一條 招標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第三十二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招標文件標准文本編制招標文件。
第四十九條 政府采購合同履行中,采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Ⅱ 采購人如何選擇代理機構
不管是《政府采購法》還是《招標投標法》,都明確賦予了招標采購人自行選擇代理機構的權利。但在當前簡政放權的形勢下,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取消後,越來越多的社會代理機構進入招標代理市場,使得采購人不得不面臨這樣一種狀況:到底應該通過什麼方式篩選出服務好、業務能力強的代理機構?
一般說來,選擇代理機構作為一個服務類政府采購項目,不在集中采購目錄之內。《政府采購法》第十八條規定:「采購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委託集中采購機構在委託的范圍內代理采購。」由此可以推出,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應有兩種方式,一是自行采購,二是將這類采購項目委託給集中采購機構操作辦理。
自行采購
首先應明確它不等於隨意采購。如果采購人的自行選擇權利隨意化,勢必會引發代理機構的各種公關行為。實際上,采購人自行選擇代理機構的行為,仍屬於單位集體采購行為,應在采購人內部有一個公開的程序,有專人負責並相互監督才能保證選擇的公正性。綜合分析,當前有如下幾種方式。
一是自主招標。采購人可比照《政府采購法》規定的相關程序,自行組織招標活動,發出采購公告或者邀請書,通過專家評審,從參與競標的多家代理機構中選出較優者。此方式一般用於預算金額較大、代理服務費用較高的采購項目。
二是直接指定。由於采購人經常有項目需要招標,經過長期的考察和對比,根據招標采購項目的不同,和某些代理機構形成了長期的信任和合作關系,當有采購項目時,可以直接確定代理機構進行委託,這也是「優勝劣汰」的必然結果。
三是推薦指定。如果采購項目具有特殊性,時間要求又比較緊迫,代理費用也較小,采購人再採用招標采購等方式選擇代理機構的意義不大,不如直接向其他使用單位咨詢,或者由專家推薦做過同類項目的代理機構。
四是抽簽確定。采購人面臨多家信譽良好、業績優秀的代理機構可供選擇時,並且代理費用也不作為主要的競爭因素。作為買方市場的采購人,為了更好規避選擇過程中的尋租行為,可邀請幾家代理機構隨機抽簽,這也應是「自行選擇」的一種方式。
委託集采機構采購
實際操作中,確實有很多采購人要麼對市場上的代理機構一無所知,要麼可供選擇的對象太多不知如何判斷,於是轉向委託集采機構進行采購。但對於集采機構來說,此類委託項目是必須接受還是可以拒絕呢?根據法律推理,顯然應該是前者,這就使得集采機構同樣面臨著采購困難,並且也不可能對每個委託選擇項目進行「一標一招」。
采購人將選擇代理機構的事項委託給集采機構的原因,除了信息不對稱造成供求雙方矛盾外,主要還是采購人缺乏選擇標准,不知道如何選擇代理機構。對此,集采機構可以通過采購服務的方式,組建一個動態的代理機構庫,並明確篩選標准,以此為采購人示範,讓采購人參照標准自行選擇代理機構。
組建代理機構庫應公開競選,由集采機構作為采購人,對代理機構提出要求,如注冊資金規模,專業人員數量或相關業績等,統一設定一個最低標准,凡滿足條件的,均可入圍代理機構庫,這是一個從無到有的組建過程。
另外,對代理機構庫的後續管理,實行專業分類、動態管理。組建代理機構庫只是起到提供參考標準的作用,采購人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可從庫內選擇,也可從庫外選擇,只要申請的代理機構具備同等綜合條件或優於上述要求,經集采機構確認便可隨時加入,以方便采購人自行選擇。
Ⅲ 怎麼確定招標代理機構
法律分析:采購人自行選擇代理機構一般有三種形式:直接指定、政府采購、遴選建庫。1.直接指定,是法律賦予采購人「自行選擇」權利的直接體現,也是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的最常見做法。2.政府采購,是指通過政府采購程序選擇代理機構。3.遴選建庫(以下簡稱建庫),是指通過遴選的方式選擇多家代理機構組成代理機構庫,使用時直接從庫中指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Ⅳ 招標代理機構選取方法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十二條規定:
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的選取方面?劍魚標訊提醒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看資質。雖然目前招標代理資格取消了,但是很多招標代理機構還有具備資質的,這是一個重要的參考因素。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分為甲級、乙級和暫定級,其中甲級最高。
二、看規模。主要包括企業辦公環境、企業基本信息、規模大小等,由此可以大概知曉企業的綜合實力。
三、看人員。招標代理機構的人員組成,特別是如果能看到專業技術人員的組成以及從業經驗、實操經驗就更好。
四、看歷史業績。指的是招標代理機構代理項目的中標情況、中標金額等情況,可以看出企業在過去一段時間內的整體表現情況,具備重要的參考作用。
Ⅳ 招標代理機構如何選取
選擇招標代理機構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
1、招標人自主選擇招標代理公司。《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因此,招標方在確定招標代理公司上是完全自主行為,不任何外界力量所干擾。
2、看招標代理機構的資質。雖然目前招標代理資格取消了,但是很多招標代理機構還有具備資質的,這是一個重要的參考因素。
3、看招標代理機構的規模。主要包括企業辦公環境、企業基本信息、規模大小等,由此可以大概知曉企業的綜合實力。
4、看招標代理機構的人員組成。特別是如果能看到專業技術人員的組成以及從業經驗、實操經驗就更好。
5、看招標代理機構的歷史業績。指的是招標代理機構代理項目的中標情況、中標金額等情況,可以看出企業在過去一段時間內的整體表現情況,具備重要的參考作用。
6、在確定程序上實現公開、客觀。現在招標代理公司成立注冊手續簡便,進入門檻較低。建議通過遴選入庫、隨機抽簽、定期考核的方式來確認招標代理公司。遴選入庫,是指網上發布公告,通過綜合評審方式遴選幾家實力強的招標代理公司,建立招標代理公司庫。隨機抽簽,是指有建設項目時,組織人員從招標代理公司庫中隨機抽取一家公司進行項目委託。定期考核,一年或二年對招標代理公司考核一次,將不合格的公司進行淘汰,或補錄一些優秀公司。
一、招標的條件:
1、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
2、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准;
3、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二、招標流程:
1、采購人編制計劃,報財政廳政府采購辦審核;
2、采購辦與招標代理機構辦理委託手續,確定招標方式;
3、進行市場調查,與采購人確認采購項目後,編制招標文件。
4、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招標邀請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法》 第十條 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