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事訴訟代理費用一般收費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案件按審判階段確定收費標准:1、計件收費標准。每件收費3000--10000元。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標准。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10%(最低收費3000元)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6%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4%000萬元以上,2%。按當事人爭議標的額差額累進計費。3、上述收費標准下浮不限。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與委託人約定的財產利益的30%。再審、申訴案件分別按照一個審判階段確定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准收取律師服務費。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