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事糾紛可以代理出庭嗎
民事官司被告是可以委託別人出庭的,但在委託他人進行出庭時一定要向法院提交授權委託書,同時註明委託的事項和許可權,在法院審核通過並沒有任何的異議之後才能進行開庭處理。㈡ 公民作民事訴訟代理人需要辦哪些手續
你好。公民(執業律師除外)作為民事訴訟案件的代理人,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並攜帶有效身份證供法庭審核。
㈢ 民事訴訟一般代理的許可權有哪些
一、民事訴訟代理的許可權有哪些
1、民事訴訟代理的許可權有以下:
(1)一般授權有調查收集、提供證據、申請迴避、提出管轄權異議等;
(2)特別授權有代理當事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第六十三條
訴訟代理人的許可權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二、民事訴訟的時效是多長
民事訴訟的時效,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決定:
1、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2、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
3、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