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犯罪嫌疑人什麼時候可以請律師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具體情況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所以只要公安機關審訊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委託律師了;
2、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
3、犯罪嫌疑人被關押之後,只有律師能夠對其進行會見,向其了解案件情況,查看其是否被刑訊逼供,基本權益是否得到了保障。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時不受監聽監視;
4、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家屬請律師具體作用如下:
1、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
2、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侯審;
3、向有關辦案單位出具法律意見書,闡明法律觀點,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
4、代理犯罪嫌疑人進行申訴控告;
5、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案件的實情;
6、律師的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② 刑事案件被害人什麼時候可以委託律師
1.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害人在公訴案件中,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這意味著,一旦案件經過偵查機關的偵查終結,並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被害人即可開始尋找並委託律師作為其代理人。
2. 法律進一步明確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也可以代為委託訴訟代理人。例如,如果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即可作為代理人;若被害人身受重傷等情況,其近親屬同樣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3. 為了確保被害人知曉並能夠有效行使其權利,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在收到審查起訴案件材料後三日內,應當通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他們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4.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於委託合同的規定,也為被害人委託律師提供了法律依據。委託合同是指委託人與受託人之間的協議,由受託人代表委託人處理特定事務。
5. 在實際操作中,受託人(此處指律師)應當遵循委託人的指示來處理案件。若需要變更指示,須經委託人同意。在緊急情況下,受託人難以與委託人取得聯系時,也應當妥善處理事務,並在事後及時向委託人報告情況。這些規定確保了被害人權益在刑事案件中的合法代表和維護。
③ 刑事案件被害人什麼時候可以委託律師
法律分析:刑事訴訟法規定,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即案件經過偵查機關偵查終結,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候,被害人就可以請訴訟代理人。法律還規定,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也可以為被害人委託訴訟代理人,比如有的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就可以為該未成年人請訴訟代理人,有的被害人因傷重等原因,其近親屬也可以為其請訴訟代理人。為了便於被害人行使這一權利,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系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