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賬公司每月做賬的流程是什麼
代理記賬公司的做賬流程一般如下:
1、接票:每月的固定時間由客戶提供原始單據,財務代理公司安排人員上門使用「交接清單」領取發票、收據;
2、做賬:根據客戶要求做賬,手工賬和電腦賬都要做。一般而言,財務代理公司會按照自己制定的內部流程給客戶做賬,做賬過程一般要遵守錄入和審核分開的原則,手工賬根據電腦賬列印出來,然後按照規定裝訂;
3、報稅:根據各地稅務機關的要求,每月15日之前(節假日會順延),財務代理公司安排人員負責納稅申報工作,現在都是採用網上納稅申報的形式,不過有些特殊情況,也需要財務人員去本人去稅局辦理。還有代理記賬人員要知道自己所屬的稅務專管員,和專管員老師保持聯系;
4、回訪:由財務代理公司返回稅單、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等會計資料,與出納對賬,安排下月工作。
代帳的職責:
1、在委託代理合同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免在後期的實際工作中遇到異議,沒辦法分清是誰的責任;
2、在選擇代賬公司時不能盲目,因為現在代賬行業魚龍混雜,有一些公司沒有代理記賬資質,但是因為價格低廉吸引了很多創業者,選擇他們最後就出現,發生問題迴避責任,損害委託單位的利益的情況;
3、大家還要注意有些代理記賬單位在接受委託單位的會計原始憑證及資料時,辦理交接手續不夠規范的,後面會導致發現遺失或毀損時無法查找,所以要避免這種情況發生。
代理記賬業務工作程序:
1、鑒訂《代理記賬業務約定書》,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指派專人上門指導,根據公司情況,設立公司賬簿,進行建賬初始化;
3、指導出納完成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存貸收發存明細賬;
4、審核憑證,登記賬簿,編制報表,填寫納稅申報表。
綜上所述,根據客戶提供的合法原始憑證(指:購銷發票、入庫單、領料單、款項匯出匯入底單及其他財務收支單據、有關經濟合同等)編制會計分錄;記賬及結賬;編制會計報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帳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帳。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總會計師的任職資格、任免程序、職責許可權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八條
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