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律師追債一般需要多少費用
請律師追債一般需要的費用如下: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標准為5,000元-30,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不低於以下標准採用差額累進制計算收費比例: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為5%,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4.2%;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3%;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2%;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含2,000萬元)為1.2%;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1%;5,000萬元以上部分,為0.5%。
債務追討律師收費的價格標准?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綜上所述,不同的律師辦案能力和辦案經驗有很大的不同,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案件的判決,所以綜上,律師的收費標準是因人而異的。和債務有關的訴訟一般屬於民商服務,根據爭議標的的不同,收取的服務費用也有所區別,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會收取標的額7%的費用但不少於5000元。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