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湯臣倍健怎樣取得代理權
進入湯臣倍健官方網站,再點"聯系我們".然後再打電話。得到他們的總部電話,或是中國總代理的電話,再進一部商談要什麼條件。
如果有客戶願意做我們品牌代理的東西,一般我們會邀請他來我們的公司參觀。並且向他提供我們公司的合法運營的證據。如果我們有產品,那麼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帶他去參觀我們的工廠或參觀我們的倉庫,證明我們有生產產品或有提供產品的能力。
(1)怎麼證明取得總代理擴展閱讀:
希望工程湯臣倍健營養支教計劃
為幫助貧困地區希望小學建立可持續的營養改善機制,湯臣倍健與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於2013年聯合發起「希望工程湯臣倍健營養支教計劃」。
通過培養營養教師、開展營養課堂和捐贈營養品三個方面,可持續、全方位的幫助孩子們均衡。項目歷時三年,共計培養300名希望小學營養教師,作為營養改善的種子,持續的為希望小學的孩子們提供營養教育。
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
為了改善兒童營養不良的狀況,湯臣倍健聯合中國營養學會、全球兒童營養基金會和姚明,於2012年共同啟動「中國貧困地區學齡兒童營養改善項目」。該項目將歷時三年,在廣東、湖北和河北三省中選擇18所鄉村小學作為目標學校。
為學生免費提供9個月的營養強化配方粉,有針對性的補充營養素,並結合營養宣教,近萬名學生受益。項目縣包含廣東陽江和懷集、湖北鶴峰和鄖縣、河北行唐和內丘共計六個縣。
㈡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應該怎麼填寫
公司到政府部門辦理相關證照、批准之類一般都需要公司出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證明該辦事員工是公司授權委託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填寫說明如下:
1、本委託書適用於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營業單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公司辦理股權出質登記等業務。
2、名稱預先核准,新申請名稱申請人為全體投資人或隸屬企業,已設立企業變更名稱申請人為本企業,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
3、設立登記,有限責任公司申請人為全體股東,國有獨資公司申請人為國務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人為董事會。
非公司企業法人申請人為主管部門(出資人),分公司申請人為公司,營業單位、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人為隸屬單位(企業)。自然人申請人由本人簽字,非自然人申請人加蓋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變更、注銷、備案,申請人為本企業,加蓋本企業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組備案的,同時由清算組負責人簽字;公司破產程序終結後辦理注銷登記的。
同時由破產管理人簽字);分公司變更、注銷、備案,申請人為公司,加蓋公司公章;營業單位、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人為隸屬單位(企業),加蓋隸屬單位(企業)公章。
(2)怎麼證明取得總代理擴展閱讀: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填寫要點:
1、應當審慎選擇代理人。委託人應對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務的能力予以審查,一些需要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務,委託人應當對代理人是否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進行審查。
2、委託事項明確。委託代理合同是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因此,委託的事項必須具體明確。
3、授權范圍清楚。代理關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其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並且《民法通則》第六十五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因此,委託人應注意在委託代理合同中對授權范圍予以明確約定,以免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4、代理期限明確。委託人和受託人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履行委託代理行為的具體期限。代理期間過長對於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5、支付報酬明確。委託合同分為無償的委託合同與有償的委託合同。
㈢ 總代理和一般代理的區別
87《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定義的代理概念,指的是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為民事法律行為,這些行為直接對被代理人產生法律效力。代理分為法定代理和委託代理。在委託代理中,若代理人擁有全面的代理許可權,能代表被代理人進行所有法律行為,這被稱為總代理或全權代理。與之相對的是一般代理,其代理許可權有所限制。
在訴訟程序中,一般授權代理的律師只能行使出庭、收集證據、辯論、起草法律文書等基本訴訟權利。而全權代理或特別授權代理的律師,除了擁有上述權利,還可以進行和解、提出上訴等影響當事人實體權益的操作。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如有不滿意聘請的律師,可以在案件進程中單方面解除合同。若因律師過錯導致解約,律師事務所應退還全部預收的律師服務費;若非因律師過錯,則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委託他人代為訴訟時,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需明確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要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必須得到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對於僑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從國外寄交的授權委託書,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或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愛國華僑團體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