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聽證會需要誰參與
一,聽證參加人包括下列人員:
1、聽證主持人、聽證員、記錄員;
2、調查人員、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與案件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第三人及其代理人;
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
二,聽證會參加人由下列方式產生:
1.消費者採取自願報名、隨機選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委託消費者組織或者其他群眾組織推薦;
2.經營者、與定價聽證項目有關的其他利益相關方採取自願報名、隨機選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委託行業組織、政府主管部門推薦;
3.專家、學者、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其他人員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聘請。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以根據聽證項目的實際情況規定聽證會參加人條件。
三,行政處罰聽證組織機關和聽證人員是
1.法規授權的組織查處的適用聽證程序的案件,自行組織聽證;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查處的適用聽證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機關組織聽證,行政機關也可以根據需要指定受委託組織自行組織聽證,行政機關派員參加。
2.聽證主持人由聽證組織機關法制機構派員擔任,也可委託執法機關或執法機構非本案調查人員擔任。
3.聽證組織機關可以指定本機關非本案調查人員為書記員,承擔製作聽證筆錄和協助聽證主持人組織聽證工作。
為了進一步落實陽光政府的建設,同時也是為了維護人民的權益,對於政府工作的內容有時會召開聽證會。聽證會是人民所特有的權利,維護了各界人士參與政治生活的權益。除此之外,聽證會的參與人員也主要由政府工作人員以及社會各界人員所組成。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聽證會的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其他人員。
聽證會參加人的人數和人員的構成比例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根據聽證項目的實際情況確定,其中消費者人數不得少於聽證會參加人總數的五分之二。
四,聽證會參加人由下列方式產生:
1.消費者採取自願報名、隨機選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委託消費者組織或者其他群眾組織推薦;
2.經營者、與定價聽證項目有關的其他利益相關方採取自願報名、隨機選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委託行業組織、政府主管部門推薦;
3.專家、學者、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其他人員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聘請。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以根據聽證項目的實際情況規定聽證會參加人條件。
法律依據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2021修訂)》
第八十條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調整、修改本條例規定的目錄以及與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有關的規范,應當公開徵求意見;採取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聽取專家、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生產經營企業、使用單位、消費者、行業協會以及相關組織等方面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