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打官司 法庭開庭 最多能拖多久啊
民事訴訟一審的審限為6個月,特殊情況經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簡易程序審理期限為3個月。
另外,遇到需要公告、鑒定、管轄權異議的,這些期限是不計入審限的
必須到庭的當事人、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未到庭、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臨時提出迴避申請、重新鑒定、補充調查和其他需要的情況,延期審理,也不計入審限
這是民事訴訟法關於一審的審限規定
對於你反應的情況,法院只能收取的是訴訟費、保全申請費、鑒定費(鑒定機構收取),在訴訟階段是不能再收取其他費用的了,如果法院說不給「賠償金」(這是什麼東西?法院永遠也沒這個收費項目哦)就不給辦,那就向檢察院反應吧,民事案件檢察院也是要審判監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