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事案件60萬標的,律師一般收多少代理費
各地區收費規定標准不一樣,大部分收費都為雙方面議。
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標准:
北京市律師訴訟代理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准(試行)
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准
(一)民事訴訟案件按審判階段確定收費標准。
1、計件收費標准。
每件收費3000—10000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標准。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10%(最低收費3000元);
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6%;
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4%;
1000萬元以上,2%。
按當事人爭議標的額差額累進計費。
3、上述收費標准下浮不限。
(二)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與委託人約定的財產利益的30%。
(三)再審、申訴案件分別按照一個審判階段確定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准收取律師服務費。
(四)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1)60萬欠款律師代理費怎麼收擴展閱讀:
民商服務
(1) 一審階段
爭議標的(計算基數) 計算比例
1 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於¥5000元
2 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
3 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 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 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 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
(2) 二審階段
① 未代理一審只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准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 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③ 代理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3) 再審(申訴)階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審而單獨代理再審(申訴)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准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 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準的1.5倍計算收取。
(5) 執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准收取,曾代理訴訟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標准減半收取。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律師收費標准
㈡ 60萬經濟案件律師費用是多少
一般經濟合同糾紛的律師費標准因地而異。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每案1000-30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根據爭議的主題,按規定比例分階段起訴。請參閱附表以了解收費標准和費率。一、60萬經濟案件律師費用是多少
一般經濟合同糾紛律師費用的標准,各地不一樣,這兒舉個例子: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每件1000-3000元;
2、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依照爭議標的,在規定的比例幅 度內分段收費。收費標准計費費率見附表。 附表 民事案件分類計費標准費 爭議標的分類 收費標准費率10萬元以內部分(含10萬元) 3%以內 10-50萬元(含50萬元) 2.5%以內 50-100萬元(含100萬元) 2%以內100-500萬元(含500萬元) 1.5%以內 500-1000萬元(含1000萬元) 1%以內 1000-5000萬元(含5000萬元) 0.75%以內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以內。
經濟糾紛,又稱經濟爭議,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經濟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經濟糾紛,又稱經濟爭議,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經濟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民事訴訟中,在證據材料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調查收集證據前採取的、對證據加以保護的必要措施。需遙全證據的情況有2種:
(1)證據有滅失的客觀可能性;
(2)證據在將來有難以取得的可能。具體是指:證人生命垂危;具有民事訴訟證據作用的物品極易腐爛變質;易於滅失的痕跡。證據保全可以由當事人申請採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動採取。當事人申請證據保全,一般應在起訴以後、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之前提出。如果當事人在起訴前需遙存數據的,一般應向有關的公證機關提出申請,由公證機關採取相應的措施。證據保全措施的對象主要是證人證言、物證、書證和視聽資料等。
二、人民法院採取證據保全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1)向證人進行詢問調查,記錄證人證言;
(2)對文書、物品等進行錄像、拍照、抄寫或者用其他方法加以復制;
(3)對證據進行鑒定或者勘驗.獲取的證據材料,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
收費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一次性收費,即一次性付款,代理費用相對較低。第二種類型是風險代理,這意味著在初期支付一小部分費用或不支付代理費用,然後根據目標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