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法裡面表見代理的概念及其構成要件是什麼
概念:表見代理是被代理人的行為足以使誠信第三人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基於此項信賴與無權代理人進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由法律強制被代理人承擔的代理。
構成要件:
(1)、代理人無代理權。
(2)、客觀上具有使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情形。
(3)、第三人需善意無過失。
『貳』 注會《經濟法》知識點:代理與代表和行紀的區別
代理為按別人(法律上稱本人)的授權進行
民事法律行為
,行為的後果歸本人。
代表為某自然人以法人的名義從事民事法律行為,代表人的行為就是法人的行為。
行紀
為
行紀人
(
商事主體
)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處理事務)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