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處罰違規的保險代理人
代理人行為由保險公司授權,所以,如果因為代理人緣故造成客戶的損失,是由保險公司出面賠償的,至於代理人,是由保險公司對其進行一定的處罰,而至於你問的代理人需不需要對你進行補償,回答是,沒有規定要對你進行補償,但是他作為個人是可以在自願情況下補償你的。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他一開始就欺騙你了,你難道還指望他會在事發後對你進行補償?no!所以買商業保險的時候,選擇一個好的代理人很很重要!選擇一個好的公司也很重要,反而大家平時最關注的產品其實是相對而言最不重要的,因為任何產品當時看到的收益都是當時的,而不是永遠的,你能肯定的只有也只能是他告訴你的「保底利率」!
2. 保險營銷員或代理人在展業中如果違規或違法,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後果)
保險營銷員或代理人在展業中如果違規或違法,不僅會受到法律處罰,也會被整個行業拉黑,剛開始違規,情節不嚴重進行扣分處理,如果情節嚴重涉及違法方面,當事人會被禁止從事整個行業的任何崗位。
法律分析
保險營銷員或代理人在展業中如果違規或違法,會對其行業扣分。保險營銷員和代理人其實是一個概念。違規行為會記錄在案,在保監會網站或者公司內部都有記錄,如果累計扣品質管理分達到一定數額,保險公司會對該員工所交新保單進行差異化核保,該員工名下新契約客戶100%進行體檢和契約調查,甚至直接與該員工解除保險代理合同,嚴重違規違法行為會行業禁入,以後再也不能從事該行業,甚至整個金融行業都不行。違規行為涉及保單的,應累計或合並該保單對應的多項違規行為分數作為違規分數;其他違規行為,應累計或合並每次違規行為的分數作為違規分數。違規積分達到一定程度以後,會嚴令禁止當事人退出該行業,並在以後都不能從事該行業任何崗位,和該行業有關的也不得涉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二)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或者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三)故意造成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評估人、證明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進行保險詐騙提供條件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
第一百七十七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情節嚴重的,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可以禁止有關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進入保險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