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買賣傭金超過多少算犯法
房屋買賣傭金最高收費為3%(包含買賣雙方的傭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關於房屋買賣的服務費用最高不得超過3%,如擅自提高收費標准,屬於價格違法行為,由物價檢查機構按有關法規 予以處罰。
法律分析
房屋買賣傭金是在房屋買賣活動中,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的中間人在商業活動中為他人提供服務所得到的報酬,最高為3%(包含買賣雙方的傭金),通常的情況都是買房的一方支付中介費用的,不過具體的還是要看買賣雙方的協商結果。最主要的是看誰主動找的,情況不同其結果也有所不同。如果是賣房的一方想著快點將房子賣出去,那麼賣房需要交付的概率會高一點。如果是買房急著買房,那支付的可能相對來說要高一點。這個沒有具體的規定,也有雙方平攤的,主要看具體的情況來決定。二手房買賣過程中中介費的計算方法一般是按照成交價格總額的百分之零點五至百分之二點五計收。但是也不是死規定,好多的中介公司都是委託方和房產中介協商決定的,可以適當的提高,但是最高不能超過3%。
法律依據
《國家計劃委員會建設部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 第六條 房地產經紀收費是房地產專業經紀人接受委託,進行居間代理所收取的傭金。房地產經紀費根據代理項目的不同實行不同的收費標准。房屋租賃代理收費,無論成交的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額標准,由雙方協商議定一次性計收。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准上委託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土地使用權轉讓代理收費辦法和標准另行規定。房地產經紀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向委託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