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甲方委託代理人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甲方委託代理人是指受被代理人的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委託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定,採用書面形式,如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❷ 代理商是做什麼的
代理商是指受企業的委託,在一定的區域和處所內,在一定的代理許可權下,以企業的名義代替企業行使經濟行為(包括銷售商品及其他行為)的人,其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企業。
代理商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實行商務代理有助於迴避經營風險。在商務代理活動中,雙方的風險程度不同。委託方可以通過代理合同條款來規避經營風險;而代理方通過代表委託方進行各種經營活動獲得收益,但由此產生的權益和責任都歸委託方所有。
2、實行商務代理有助於彌補經營者能力的不足。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無需開展所有的工作,通過將一部分經營活動獨立出去,有助於企業集中精力搞好主要經營活動。同時,又可利用代理商的特長,彌補企業在銷售等方面的缺陷。
3、實行商務代理有助於降低經營費用。
4、實行商務代理,有利於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對於海外市場情況和法律法規,企業也許不熟悉,而代理商則能夠幫助異國企業解決國際市場營銷問題。
(2)甲方代理做些什麼擴展閱讀
一般代理具有靈活性大、進退自如的特點。因為對委託人來說,雖然在特定區域里有代理人代理,但同時卻保留了與其他買主進行直接交易的權利。
也正因為如此,一般代理人的經營積極性和責任感不如獨家代理。各個代理商惟恐自己所作的努力為他人所分享,而不全力推銷,所以在廣告、企業形象的樹立等各代理商共同受益的項目上不願花費精力與金錢,因此往往有相互扯皮現象發生。
總代理人實際上是委託人在指定地區的全權代理,他的許可權很大。因為總代理的代理商在指定的地區和一定期限內除了享有獨家代理的權利外,還代委託人進行全面的業務活動,如洽談交易、簽訂買賣合同、履行合同、處理貨物等。同時還往往有權代表委託人辦理一些其他非商業性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