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庭開庭那天律師沒有出席怎麼辦
律師代理案件,需要向法院提交授權委託手續
法院開庭,向原告、被告發送傳票,給律師送達開庭通知書。
律師應該按照開庭通知的時間到庭,履行代理職責,如果原件開庭時間沖突,應向法院申請延遲開庭。
如果沒有說明,也沒有向委託人說明的擅自不到庭,應退還代理費,對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委託人可以向當地司法局舉報,向省律師協會投訴,需要提交代理合同、授權委託書,收費憑據
㈡ 法院第一次開庭代理律師有事沒來,該否什麼責任。
可以要求律師事務所退還一部分律師代理費。
㈢ 開庭律師不到庭怎麼辦
法律分析:開庭律師不到庭的,委託人可根據委託合同追究律師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