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委託代理為什麼代理人有信息優勢
委託代理理論的優缺點,委託代理理論優勢。根據委託一代理理論,代理間題的提出主要是因為在委託人和代理人訂立契約前和實施契約中雙方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性。委託代理理論這有兩種情況,委託代理理論一種是代理人掌握著不為委託人所知曉的私有信息,這樣,委託代理理論在與委託人簽訂契約時,代理人就可能根據私有信息向委託人提出有利於自己的代理條件,委託代理理論這種行為叫做逆向選擇。
委託代理理論另一種情況是代理人在鑒訂了契約後,委託代理理論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對委託人採取陽奉陰違的機會主義態度,委託人又無法親臨工作現場監督代理人的活動,事後也無法推測其行動,委託代理理論這種機會主義行為叫道德風險。
委託代理理論是建立在非對稱信息博弈論的基礎上的。非對稱信息(asymmetric information)指的是某些參與人擁有但另一些參與人不擁有的信息。信息的非對稱性可從以下兩個角度進行劃分:一是非對稱發生的時間,二是非對稱信息的內容。從非對稱發生的時間看,非對稱性可能發生在當事人簽約之前(ex ante),也可能發生在簽約之後(ex post),分別稱為事前非對稱和事後非對稱。研究事前非對稱信息博弈的模型稱為逆向選擇模型(adverse selection),研究事後非對稱信息的模型稱為道德風險模型(moral hazard)。從非對稱信息的內容看,非對稱信息可能是指某些參與人的行為(action),研究此類問題的,我們稱為隱藏行為模型(hidden action);也可能是指某些參與人隱藏的知識(knowledge),研究此類問題的模型我們稱之為隱藏知識模型(hidden knowledge)。
委託代理理論的主要觀點認為:委託代理關系是隨著生產力大發展和規模化大生產的出現而產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產力發展使得分工進一步細化,權利的所有者由於知識、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權利了;另一方面專業化分工產生了一大批具有專業知識的代理人,他們有精力、有能力代理行使好被委託的權利。但在委託代理的關系當中,由於委託人與代理人的效用函數不一樣,委託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財富更大,而代理人追求自己的工資津貼收入、奢侈消費和閑暇時間最大化,這必然導致兩者的利益沖突。在沒有有效的制度安排下代理人的行為很可能最終損害委託人的利益。而世界——不管是經濟領域還是社會領域——都普遍存在委託代理關系。
Ⅱ 代理理論 是什麼意思
代理理論是過去30多年裡契約理論最重要的發展之一。它是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經濟學家深入研究企業內部信息不對稱和激勵問題發展起來的。委託代理理論的中心任務是研究在利益相沖突和信息不對稱的環境下,委託人如何設計最優契約激勵代理人。
代理理論主要涉及企業資源的提供者與資源的使用者之間的契約關系。按照代理理論,經濟資源的所有者是委託人:負責使用以及控制這些資源的經理人員是代理人。代理理論認為,當經理人員本身就是企業資源的所有者時,他們擁有企業全部的剩餘索取權,經理人員會努力地為他為自己而工作,這種環境下,就不存在什麼代理問題。但是,當管理人員通過發行股票方式,從外部吸取新的經濟資源,管理人員就有一種動機去提高在職消費,自我放鬆並降低工作強度。顯然,如果企業的管理者是一個理性經濟人。他的行為與原先自己擁有企業全部股權時將有顯著的差別。如果企業不是通過發行股票、而是通過舉債方式取得資本,也同樣存在代理問題,只不過表現形式略有不同。這就形成了簡森和梅克林的所說的代理問題。簡森和梅克林將代理成本區分為監督成本、守約成本和剩餘損失。其中。監督成本是指外部股東為了監督管理者的過度消費或自我放鬆(磨洋工)而耗費的支出;代理人為了取得外部股東信任而發生的自我約束支出(如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經營情況、聘請外部獨立審計等),稱為守約成本;由於委託人和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導致的其它損失,就是剩餘損失。
Ⅲ 什麼是委託代理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