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打官司找代理人要怎樣辦理
一是在國內居住的當事人聘請訴訟代理人代為訴訟的,由委託人和受委託人製作授權委託書,向人民法院提交一份即可。這是普通的,也是最常見的委託訴訟代理人方式。這里所說的委託人,必須是具有民事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或者無民事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受託人的范圍,可以是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其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也可以是律師、社會團體推薦的人。訴訟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未成年人給予受託人特別授權的,必須明確記明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的訴訟代理許可權。
二是當事人是僑居在國外的我國公民,委託訴訟代理人的方式是:從僑居國寄交或者託交授權委託書,必須經過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證明,再轉由我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三是不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或者組織,聘請我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作為訴訟代理人的方式是:由委託人製作委託書,經過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並且經過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我國與該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其他證明手續以後,寄交受訴人民法院,這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在訴訟中,當事人可以委託1至2人幫助或者代替自己打官司。有了訴訟代理人,本人仍然有權利參加訴訟活動,本人是否還要參加訴訟,由自己來決定。
聘請律師作為自己的訴訟代理人,要到律師事務所去聘請,一般要與律師事務所簽訂聘請合同,或者委託書,聘請人要按照標准交納委託費。律師接受聘請以後,與委託人簽訂一式三份的委託書,其中交給人民法院一份,律師事務所留一份,委託人留一份。聘請律師的委託書,可以在律師下載。
對於刑事案件,《刑訴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高法解釋》:人民法院審判案件,應當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利。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辯護人辯護。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辯護人:
(一)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處於緩刑、假釋考驗期間的人;
(二)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的現職人員;
(五)人民陪審員;
(六)與本案審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
(七)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
前款第四項至第七項規定的人員,如果是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由被告人委託擔任辯護人的,可以准許。
❷ 被告委託代理人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律師代理應提交下列材料:1、授權委託書。2、律師執業證。3、律師事務所證明材料。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代理應提交下列材料:1、授權委託書。2、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3、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4、當事人一方位於本轄區內的證明材料。身份證、委託書/推薦信是必不可少的。
民事訴訟代理人需辦理手續(一)律師代理應提交下列材料1、授權委託書;
2、律師執業證;
3、律師事務所證明材料。
(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代理應提交下列材料1、授權委託書;
2、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3、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
4、當事人一方位於本轄區內的證明材料。
(三)當事人近親屬代理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授權委託書;
2、身份證件;
3、村委會、居委會、社區、街道、派出所開具的與委託人有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四)當事人的工作人員代理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授權委託書;
2、委託人單位介紹信;
3、本人身份證;
4、上崗證或工作證或勞動合同、工資表、社會保險資料等證明材料。
(五)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推薦的公民代理應提交下列材料1、授權委託書;
2、身份證件;
3、推薦書(信);
4、當事人屬於該社區、單位的證明材料。
(六)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代理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授權委託書;
2、身份證件;
3、社會團體介紹信;
4、本人身份證;
5、上崗證或工作證或勞動合同、工資表、社會保險資料等證明材料;
6、被代理人屬於該社會團體的成員或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位於該社會團體的活動地域以及該社會團體章程。
(七)社會團體負責人代理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授權委託書;
2、社會團體負責人證明;
3、本人身份證件;
4、被代理人屬於該社會團體的成員或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位於該社會團體的活動地域以及該社會團體章程。
由此可見,不論以何種身份作為民事訴訟代理人最重要的是取得委託書。若是以公民作民事訴訟代理人需要辦哪些手續呢?身份證、委託書/推薦信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您還有其他關於民事訴訟代理人方面的問題,可以咨詢律師,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您答疑解惑。
❸ 委託代理需要哪些手續及材料
法律分析:委託代理手續具體如下:1、起訂公民代理委託代理合同;2、雙方協商確定代理許可權(一般授權/特別授權)、代理費金額、代理費支付情形及支付方式;3、簽字按手印;4、委託人向受託人出具授權委託書,寫明一般授權/特別授權;5、受託公民可以持授權委託書處理該訴訟事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一)代理期限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五)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