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代理商標什麼是注冊商標
商標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民事法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商標代理是民事委託代理的一種,...
注冊商標圖標商標,是識別某商品、服務或與其相關具體個人或企業的顯著標志。圖形®常用來表示某個商標經過注冊,並受法律保護。
❷ 什麼是商標代理
法律分析:商標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民事法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商標代理是民事委託代理的一種,即商標代理人在其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商標事務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❸ 商標代理是什麼
一、概念 根據《民法通則》第63條的規定, 代理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領域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民事法律行動,所產生的法律成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 商標代理是民事委託代理的一種,即商標代理人在其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 商標 事務的法律行動,是社會法律中介服務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二、專業性和特殊性 商標代理作為 知識產權 法律中介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很強的專業性、技術性。 商標代理制度 首先, 商標權 並非依法自然產生. 其次,相當一部分商標代理業務屬於非法律性的專業事務。商標代理人需要准確把握商品和服務的分類,透徹掌握商標審查准則。僅以商品分類為例,按照《 商標注冊 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共有42個大類,涉及幾萬種商品,中國又將其分為485個類似群,體系龐雜,內容瑣細,且還不斷更新變化,對商品類別和類似群的判斷,需要專門知識和長期實踐經驗才能准確地把握和判別。而企業由於缺少對於商標知識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難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務。 三、選擇條件 1、 要看是否有悠久的歷史:商標辦理周期很長,新申請需要至少1年半才會發證;變更、轉讓、合同備案、續展也需要近1年時間。歷史悠久的代理組織已經成熟,不會象那些新成立的小所那樣因短期的經營問題而倒閉,這樣才能讓您對所辦商標放心,避免陷入一年以後拿不到注冊證又找不到人,還投訴無門的窘境; 2、 要看人員是否專業:中國有實力的代理人員都持有商標局頒發的商標代理人員資格證,全國持有這種證書的尚不足2000人 3、 要看其代理量大小:2003年國家放開商標代理市場以來,全國新成立了大大小小近千家商標代理組織,其中河南有40餘家,在這些商標代理組織中,大部分年代理量只有幾十件,根本不足以維持生存,一年時間不到,因為這個原因而倒閉的已有數十家。 4、 要看信譽度:規模大、有信譽度的代理組織代理商標注冊會事實求是,事先會如實告訴您辦理商標的周期和各項費用;一些缺乏信譽的代理組織往往會吹噓自己幾個月就會為您辦好商標,這種情況只是預視欺騙行為的開始; 5、 要看是否已經有辦好的注冊證: 6、 要看是否在國家局備案。 7、商標所與 專利 所聯合,有益於增強事務所得整體實力.專利代理人實行較為嚴格得考試制度,錄取率較低,執業得穩定性高.而專利商標所聯合為一體,是國際上普遍得組織形式.因此,較大型的專利商標事務所不僅避免事務所倒閉的窘境,而且工作經驗和代理質量明顯高於普通的商標代理機構。 8、雖然說 注冊商標 可以跨區域操作,但是跨區域操作有許多不便因素,比如你想提交材料,也得電話溝通,甚至連公司大門開向哪個方向也不知道,所以說最好找當地的公司來代理!正規公司的公司體質完善,一般從注冊之初到最後的商標設計,提交都有固定的商標顧問跟蹤,經驗豐富,提交通過的幾率大大增加,很多人知道,早一點提交通過的概率會大於晚點的,商標設計的好壞對企業未來的口碑建設也是重要的一環! 四、商標代理人 第十三條 商標代理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同等學歷),通過商標代理人資格考試或考核; (三)沒有受過刑事處罰的,但 過失犯罪 的除外; (四)沒有被開除過公職或者被吊銷過商標代理人資格的; (五)遵守法律 法規 ,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切實維護委託人合法權益。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兼任商標代理人。 第十四條 商標代理人每年應當參加業務培訓。商標局負責代理人培訓工作,可以委託中華商標協會商標代理分會實施。 商標代理人執業資格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審驗。 商標代理人資格考試、考核及審驗辦法由中華商標協會商標代理分會制定,報商標局備案。 第十五條 商標代理人應當在商標代理組織報送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文件上簽字。 第十六條 商標代理人不得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商標代理組織從事商標代理業務。 商標代理人離開商標代理組織前,必須妥善處理尚未辦結的商標代理業務。 第十七條 商標代理組織應當與商標代理人辦理聘任手續,並於聘任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方式報商標局備案。解除聘任關系的,商標代理組織應當自解除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方式報商標局備案。 綜上所述,關於 商標代理是什麼 的問題,《民法通則》中有詳細的規定,同時對商標代理人所應具備的條件也做出了詳細規定,由此可見商標代理不僅是商業活動也是一種民事法律活動,商標代理需要慎重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