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車禍理賠一定要請律師嗎
車禍理賠不一定要請律師。
1、如果車禍理賠證據充足,案件簡單清晰,可以不用請律師,當事人只要拿到交管部門兒的事故報告書和賠償書就可以了;
2、車禍事故比較嚴重,在事故中責任不明朗、傷殘等級可高可低甚至農轉非存在爭議時,更需要找律師咨詢或委託律師代理。
車禍保險需要先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不足的部分根據當事人的責任進行賠償。車禍保險理賠流程是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向保險公司提供證明和資料,保險公司做出核定,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償保險金。
發生交通事故理賠糾紛時,索要交通事故賠償立案需准備以下資料:
一、證明原、被告主體資格的證據:
1、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原告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名稱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交通事故證明具有訴訟及代理資格的證據:
1、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負責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2、原告委託他人代為訴訟的,應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寫明委託事項、許可權、期限及聯系電話,並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代理人為執業律師的,應提交執業證復印件;
三、證明雙方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
1、交通肇事損害賠償訴訟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或調解終結事故等證明材料;
2、法醫鑒定材料、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傷殘重新評定書;
3、人身受損的,提交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七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復,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第二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償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