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營業執照委託代理人怎麼填
法律分析:代理人也叫經紀人或「授權代表」。指自然人根據代理契約或授權書或表面商定,向被代理者收取肯定傭金(或者免費),全權或在肯定的授權范圍內,代表被代理人或者授權單位,在代理時限內行使被代理者的權力,完成相關的使命或者任務。委託代理人,是指基於當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託,行使訴訟代理權,代為訴訟做法的人,委託代理人通常情況下是通曉法律的人士或律師。法人相對於自然人而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⑵ 營業執照經營者和委託代理人怎麼填
法律分析:營業執照經營者是個體戶本人,委託代理人只是委託辦理業務的人。委託代理是基於委託人和代理人之間經過自由協商而達成的協議。委託人不能強迫他人做其代理人,他人也不得強行要求委託人委託其為代理人。而指定代理的產生不是基於自由協商,而是由人民法院或其他主管部門依職權進行指定而形成的,被指定人不得無故拒絕履行代理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二條 本法所稱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⑶ 營業執照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與負責人,還有企業聯絡員是同一個人嗎
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是指您委託給這個人為您辦理營業執照相關業務的人員。
負責人是指公司的負責人,一般可以理解為法人。
企業聯絡員是指工商稅務可以聯繫到營業執照的相關人員,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委託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