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招標代理費收取標准
法律分析:中標金額100萬元以下:貨物招標1.5%;服務招標1.5%;工程招標1.0%。
中標金額100萬元-500萬元 :貨物招標1.1%;服務招標0.8%;工程招標0.7%。
中標金額500萬元-1000萬元:貨物招標0.8%;服務招標0. 45%;工程招標0.55%。
中標金額1000萬元-5000萬元:貨物招標0.5%;服務招標0.25%;工程招標0.35%。
中標金額5000萬元-10000萬元:貨物招標0.25%;服務招標0.1%;工程招標0.2%。
中標金額10000萬元-100000萬元:貨物招標0.05%;服務招標0.05%;工程招標0.05%。
中標金額100000萬元以上:貨物招標0.01%;服務招標0.01%;工程招標0.01%。
註:根據規定,依此標准,可進行上下20%的浮動。
法律依據:《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九條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採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收費標准按本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幅度不超過20%。具體收費額由招標代理機構和招標委託人在規定的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
第十條 招標代理服務實行"誰委託誰付費"。工程招標委託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可計入工程前期費用。貨物招標和服務招標委託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按照財政部門規定列支。
第十一條 招標代理機構按規定收取代理費用和出售招標文件後,不得再要求招標委託人無償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費用。
Ⅱ 招標代理公司收費標準是多少
按照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計價格〔2002〕1980號》和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規定,中標人須交納招標代理費(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計價格〔2002〕1980號》的規定計算),依此標准,可進行上下20%的浮動。
費率:
1.按本表費率計算的收費為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單獨提供編制招標文件(有標底的含標底)服務的,可按規定標準的30%計收。
2.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
例子:
某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6000萬元,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
100萬元×1.0%=1萬元
(500-100)萬元×0.7%=2.8萬元
(1000-500)×0.55%=2.75萬元
(5000-1000)×0.35%=14萬元
(6000-5000)×0.2%=2萬元
合計收費=1+2.8+2.75+14+2=22.55(萬元)
此筆費用一般由招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給付,但如果雙方在合同上約定了此筆費用由中標人支付,則從其約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及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
Ⅲ 招投標代理收費標準是多少
1、中標金額100萬元以下,貨物招標取1.5%,工程招標收取1%服務招標收取1.5%。 2、中標金額100-500萬元,貨物招標為1.1%,服務招標0.8%,工程招標0.7%。 3、中標金額500-1000萬元,貨物招標為0.8%,服務招標0.45%,工程招標0.55%。 4、中標金額1000-5000萬元,貨物招標為0.5%,服務招標0.25%,工程招標0.35%。 5、中標金額5000-10000萬元,貨物招標為0.25%,服務招標指局0.1%,工程招標0.2%。 6、中標金額10000-100000萬元,貨物招標為0.05%,服務唯轎讓招標0.05%,工程招標0.05%。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採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收費標准按本辦法附件規定執行,上下浮動幅度不超過20%。具體收費額由招標代理機構和招標委託人在規定的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最高限額,工程類項目為450萬元,貨物類項目為350萬元,服務類項目為300萬元。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 招標代理服務實行「誰委託誰付費」。工程招標委託帆告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可計入工程前期費用。貨物招標和服務招標委託人支付的招標代理服務費,按照財政部門規定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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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招標代理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招標代理收費標準是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實行「誰委託誰付費」。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最高限額,工程類項目為450萬元,貨物類項目為350萬元,服務類項目為300萬元。具體收費額由招標代理機構和招標委託人在規定的收費標准和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二條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第十三條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二)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九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准、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准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准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
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