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風險代理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優缺點
有些時候我們在 訴訟 案件之中雖然已經委託了專業的 律師 進行 代理 ,但是我們不敢確信其會為我們打贏官司,這時候有一種風險代理可以給我們選擇,風險代理最通俗的意思就是打贏官司再向支付律師代理費。那麼風險代理是什麼意思? 一、風險代理的含義 風險代理是指委託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託訴訟代理,委託人先不預支付代理費,案件執行後委託人按照執行到位債權的一定比例付給代理人作為報酬。如果敗訴或者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任何回報;如果債權一旦執行到位,被代理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對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風險,所以稱之為風險代理。 二、風險代理的區別 風險代理分為部分風險代理和全風險代理。 部分風險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師費用後,再根據結果按比例支付律師費,此比例低於上述全風險代理。 全部風險代理:需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與律師協商確定,一般根據案件結果按比例收費,一般不超過合同標的額的30%。 三、風險代理的對比 風險代理與傳統的代理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區別:一是風險代理的對象多是疑難復雜,特別是執行難度比較大的案件,否則委託人不會同意風險代理。二是代理結果與律師報酬及投資回收密切聯系,即律師不僅要承擔收不到代理費的風險,還要承擔投資損失的風險。這促使辦案律師不得不加強責任心。三是約定的收費比例比較高,對律師的吸引力比較大。四是委託人對承辦律師的信任度高,律師對案件實體權益的處分許可權比較大。 國家發改委、司法部聯合發布的《 律師服務收費 管理辦法》,正式確認風險收費是律師收費的一種方式,確認風險收費的合法性。 費用標准:《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 繼承 案件; (二)請求給予 社會保險 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 贍養費 、 撫養費 、 扶養 費、 撫恤金 、救濟金、 工傷 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 第十二條 禁止 刑事訴訟 案件、行政訴訟案件、 國家賠償 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第十三條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希望能夠有所幫助。如果官司最後敗訴了,或者執行不能中途撤訴的,代理律師就會得不到任何報酬;但是如果官司一旦打贏,那麼委託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 委託律師 ,這種代理對雙方來說都存在一定的風險。
❷ 什麼是風險代理
法律分析:風險代理是指委託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託訴訟代理,委託人先支付較少的代理費或不支付代理費,案件執行後委託人按照執行到位債權的一定比例付給代理人作為報酬。如果敗訴或者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任何回報;如果債權一旦執行到位,被代理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對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風險,所以稱之為風險代理。
法律依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第四十二條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或以其他方式終止委託。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告知委託人並要求其整改,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或以其他方式終止委託,並有權就已經履行事務取得律師費。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第四十三條律師在承辦受託業務時,對已經出現的和可能出現的不可克服的困難、風險,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並向律師事務所報告。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律師承辦業務,應當告知委託人該委託事項辦理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對辦理結果向委託人作出不當承諾。
律師承辦業務,應當及時向委託人通報委託事項辦理進展情況;需要變更委託事項、許可權的,應當徵得委託人的同意和授權。
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但是,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
❸ 律師風險代理和一般代理有什麼區別
律師風險代理不同於一般代理,主要表現在合同雙方訴訟風險的承擔和代理費的收取方式。
風險代理合同約定的律師費的計費方式與普通律師收費的按件計費、按時計費等方式有所不同,一般按照訴訟結果(打回來多少錢)來決定代理費支付這一本質特徵。
風險代理費所佔爭議標的比例較高,而一般代理律師費所佔爭議比例低些。
❹ 風代和傳統代理有什麼區別
風代和傳統代理的區別如下:風險代理的對象都是比較富有挑戰難度的案件,傳統代理比較中規中矩;風險代理結果與獲得的報酬關系更加密切;風險代理的收費比傳統代理收費高;委託人對風險代理的信任度比傳統代理要高。
風險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贏官司支付律師代理費。
風險代理是指委託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託訴訟代理,委託人先支付較少的代理費或不支付代理費,案件勝訴後委託人按照法律文書確認的債權的一定比例付給代理人作為報酬。如果敗訴,代理人將得不到任何回報;如果勝訴,被代理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對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風險,所以稱之為風險代理。
❺ 正常代理與風險代理有什麼區別嗎
有區別。正常代理是指彼此在相對平等的前提下訂立合同並給予代理,而風險代理有其不確定性
❻ 風險委託代理什麼意思
風險代理的意思是委託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託訴訟代理,實踐中債權一旦執行到位,被代理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一般代理包括兩種類型,即傳統代理和風險代理,以下由為大傢具體解答這個問題,希望對您的學習和實際應用有所幫助。❼ 打官司普通代理和風險代理哪個好
法律分析:風險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贏官司支付律師代理費。
風險代理與傳統的代理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區別:
1、風險代理的對象多是疑難復雜,特別是執行難度比較大的案件,否則委託人不會同意風險代理;2、代理結果與律師報酬及投資回收密切聯系,即律師不僅要承擔收不到代理費的風險,還要承擔投資損失的風險。這促使辦案律師不得不加強責任心;
3、約定的收費比例比較高,對律師的吸引力比較大;
4、委託人對承辦律師的信任度高,律師對案件實體權益的處分許可權比較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❽ 風險代理和一般代理的區別
風險代理和一般代理的區別具體如下:
1、一般代理在案件范圍上無特殊限制,而風險代理有部分類型的案件不能風險代理。
2、風險代理所涉案件通常風險較大,往往和一般代理相比更為疑難復雜,可能存在敗訴以及執行難度大等特點;而一般代理則包含普通案件。
3、風險代理下委託人按照約定的比例支付律師費,費用較高;而一般代理費用相對較低。
4、風險代理下,委託人對律師的信任度較大,律師對案件實體權益的處分許可權較大;一般代理下律師的處分許可權相對較小。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第十二條 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第十三條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