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代理賣房需要什麼手續
賣房過戶的手續: 1、買家對房屋產權及成交價格認同。 賣家對成交價格、支付款項的方式贊同,雙方簽署 購房合同 ,並公證。 2、買賣雙方攜帶所有材料到房管局申請辦理過戶登記,等待審核。 3、得到房管局的批准之後就能繳納稅費了,之後獲取交納的證明。 4、帶上有關資料前往房管局,這次就可以取得到 房產證 了。 這就是賣房過戶需要的手續。 房產過戶 准備資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 身份證 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 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如果是悉搭已婚的話需要 結婚證 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 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 單身證明 。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 房地產買賣合同 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 繼承 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 抵押權 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 判決書 、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 招標 、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 土地使用權轉讓 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 商品房 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 拆遷補償 的應提交 拆遷補償協議 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 法規 、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 房屋所有權 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 土地使用權 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法律依據: 《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滲陸畝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 宅基地使用權 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叢森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❷ 房屋買賣委託代理人要有什麼手續
房屋買賣委託代理人需要的手續如下:
1、委託人氏辯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委託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需要提供營業執圓核衡照副本、法人身份證;
2、委託事項的權屬憑證:如房屋所有權證;
3、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委託的事項涉及重大財產權益處分的,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或者是單身證明等,如夫妻共同到公證處辦理委託等;
5、公證處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當事人帶上述材料前往公證部門提出申請,經公證部門審查後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當事人可以領取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的格式製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條
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橘做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