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員工代理訴訟需提交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第一,原告起訴時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每份起訴狀都應當有原告的親筆簽名或蓋章。我國法律規定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並且沒有代理人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向原告宣讀,原告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第二,原告應當提交原告主體資格證明,訴訟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還應提交訴訟代理資格證明。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軍官證等)復印件;原告為法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其他組織應提交證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復印件。法人應提交年檢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② 委託代理起訴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關繫到當事人對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的處分,以及訴訟結果的承擔,為避免日後因委託范圍和許可權不清發生爭議,影響判決、裁定和調解的執行,法律要求委託訴訟代理人必須用書面形式,而且要由當事人、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以表明委託訴訟代理人是當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意思表示,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對訴訟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的訴訟活動負責。
2.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
代理制度是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的一部分,代理分為民事代理和訴訟代理,前者是為了幫助當事人實現民事法律行為,後者是為了幫助當事人實現訴訟法律行為。要求授權委託書記明代理事項,是要求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寫明委託他人干什麼?是從事某一民事活動,還是進行訴訟?代理訴訟的標的是什麼?訴訟代理人是代理當事人、法定代理人進行訴訟,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從事的代理行為,應當由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承擔,超越代理權的行為,屬於無權代理,後果應當由代理人自負。因此,委託代理人必須寫明代理許可權,是委託代理人申請迴避、提供證據、陳述事實、進行辯論、申請訴訟保全和證據保全、請求調解、提出反訴、上訴、申請執行,還是僅就其中一項或者幾項授權代理。如果授權委託書沒有特別註明代理許可權,視為代理人有權為一切處分實體權利外的訴訟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系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