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風險代理律師收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作為 訴訟 案件之中的當事人想必最關心的螞殲問題莫過於官司能否打贏、以及找合適的 委託律師 ,有一種風險 代理 是委託人可以先不用支付給代理 律師 費用,如果訴訟輸了那麼律師就拿不到報酬,但是當官司打贏之後,委託人需要按照高額比例支付委託費用,風險代理 律師收費標准 是怎麼規定的? 一、什麼是律師風險代理 風險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贏官司支付律師代理費。 風險代理是指委託代理人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委託訴訟代理,委託人先不預支付代理費,案件執行後委託人按照執行到位債權的一定比例付給代理人作為報酬。如果敗訴或者執行不能,代理人將得不到任何回報;如果債權一旦執行到位,被代理人將按照約定的高額比例支付給代理人,對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風險,所以稱之為風險代理。 二、律師風險代理分類 風險代理分為部分風險代理和全風險代理。 部分風險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師費用後,再根據結果按比例支付律師費,此比例低於上述全風險代理。 全部風險代理:需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與律師協商確定,一般根據案件結果按比例收費,一般不超過合同標的額的30%。 傳統代理 風險代理與傳統的代理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區別:一是風險代理的對象多是疑難復雜,特別是執行難度比較大的案件,否則委託人不會同意風險代理。二是代理結果與律師報酬及投資回收密切聯系,即律師不僅要承擔收不到代理費的風險,還要承擔投資損失的風險。這促使辦案律師不得不加強責任心。三是約定的收費比例比較高,對律師的吸引力比較大。四是委託罩巧人對承辦律師的信任度高,律師對案件實體權益的處分許可權比較大。 國家發改委、司法部聯合發布的《 律師服務收費 管理辦法》,正式確認風險收費是律師收費的一種方式,確認風險收費的合法性。 三、風險代理律師收費標准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 繼承 案件; (二)請求給予 社會保險 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 贍養費 、 撫養費 、 扶養 費、 撫恤金 、救濟金、 工傷 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 第十二條 禁止 刑事訴訟 案件、行政訴訟案件、 國家賠償 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第十三條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以上全文便是風險代理律師收費標準是怎麼規定的相關內容,風險代理不管是對委託人還是代理悶悶沖律師來說都是有一定的風險的,因為如果敗訴或者中途撤訴,律師就不能拿到任何報酬,如果勝訴那麼委託人就要支付高倍的委託費用。
Ⅱ 律師收費風險代理規定
身邊肯定有很多官司,我們可能也遇到過。我們都知道打官司一定要聘請相應的律師,因為我們基本的法律知識儲備不足。對於律師來說,肯定是需要支付一定費用的,那麼風險代理合同的律師費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