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禁止個人代理記賬4月30日前,所有機構必須完成這項工作
實務中,為了降低企業成本,很多老闆會選擇代理記賬,代理方式既有委託個人代賬又有委託代賬公司形式,二者均合法嗎?最近,朋友圈傳聞代理記賬將被禁止,這是真的嗎?2021年財政部門對代理記賬行業的監管會更嚴格嗎?
2021年2月5日,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代理記賬行業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21〕1號), 切實要求做好2021年代理記賬行業管理有關工作。其中,對組織做好2021年代理記賬機構年度備案工作提出如下具體要求:
1.對審批機關的要求
各省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第十六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於 每年的4月30日之前 ,向審批機關報送代理記賬機構基本情況表、專職從業人員變動情況」的有關規定,組織本地區財政部門代理記賬資格管理機構(簡稱「審批機關」),認真做好2021年代理記賬機構網上年度備案審核工作。
2.對代理記賬機構的要求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代理記賬機構及已辦理備案登記的分支機構,應於2021年4月30日前通過「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向其審批機關進行年度備案。 代理記賬機構及分支機構於2020年12月31日前跨原審批機關管轄地遷移辦公地點的,應向其遷入地審批機關進行年度備案。
3.不合規備案的懲處措施
情形1.退回補正
對於代理記賬機構提交的備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審批機關應予以退回,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情形2.限期整改
對於未按要求進行年度備案的,審批機關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點關注名單並向 社會 公示,提醒其履行有關義務。
情形3.予以撤銷
對於未能持續符合代理記賬資格條件的,審批機關應當責令其在60日內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由審批機關撤銷其代理記賬資格。
除了上述備案要求之外,2021年財政部門又將為代理記賬機構能夠哪些便利服務呢?我 歸納主要包括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與推進電子證照的制發與推廣應用兩大方面。 接下來,我們來具體說一說。
便利一、關於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方面
財政部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在進一步做好「證照分離」改革的基礎上,在本地區全面實施代理記賬行政審批方式由優化服務轉為告知承諾。
1.加強政務信息公開。財政部門將會以適當方式向申請人提供告知承諾書示範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這樣就可以大大減少了我們因准備的材料有遺漏而多次往返相關部門的可能性,少跑了不少冤枉路,節省了精力~
2.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財政部門將對自願選擇告知承諾審批方式的申請人,如其符合審批條件並按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將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並自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制發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不過,大白也提醒各位讀者朋友注意,財政部門在提供便捷的服務同時也會加強對承諾事項的事後核實與檢查。在核查階段,一旦發現我們的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先會責令我們限期整改,我們若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後仍未履行承諾的,財政部門將依法撤銷審批,而且還會記入會計領域違法失信記錄,並向 社會 公告。因此,我們一定不能心存僥幸心理,要踏踏實實按照要求來做才行!
便利二、關於「逐步推進電子證照的制發與推廣應用」方面
想想以前,我們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或者許可材料通常時紙質的,如果我們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毀,有些資料很有可能將無法補辦,即便是能夠補辦,出證明、補材料等程序也極為繁瑣,弄不好還會被予以警告處罰。這次,好消息來了~
財政部將推進電子證照系統建設及推廣應用試點工作,實現代理記賬許可證書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共享和全國范圍內互信互認,為企業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提供更大便利也大大方便了相關資料的保管。
2021年,財政部門針對代理記賬機構的監管會嚴嗎?
財政部門在做好「放管服」工作,為我們提供便利服務的同時也會進一步加強監管檢查工作。大白將監管方式歸納如下表所示:
說完了財政部關於2021年代理記賬行業管理有關工作的相關內容後,接下來,我們結合《財政部關於修改等2部部門規章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8號)規定,再來說一說與代理記賬有關的幾個問題。
問題1.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具備哪些條件?
代理記賬機構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記賬資格,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機構。代理記賬則是指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託辦理會計業務。根據規定,申請代理記賬資格的機構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為依法設立的企業;
2.專職從業人員不少於3名;
3.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不少於三年,且為專職從業人員;
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內部規范。
需要注意的是,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應當具有會計類專業基礎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夠獨立處理基本會計業務,並由代理記賬機構自主評價認定。專職從業人員是指僅在一個代理記賬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人員。
問題2.個人可以承辦代理記賬業務嗎?
在一些小微企業成立初期,為了能夠最大程度上降低代理成本,很多老闆選擇由委託個人來承接公司記賬業務。這樣的個人代賬行為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嗎?
這樣做是不可以的!個人代賬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六條關於「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的規定。
此外,根據財政部令第98號第二十六條規定,「未經批准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因此,我們企業委託未經批準的個人從事代理記賬業務不受法律保護,是違法相關規定的。實務中,我們在找代理記賬機構做企業兼職會計時要關注其是否具備兩證,即《營業執照》與《代理記賬許可證》。
問題3.代理記賬機構可以受託辦理哪些業務?
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託辦理下列業務:
1.根據委託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2.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3.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4.委託人委託的其他會計業務。
特別提醒:代理記賬機構為委託人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經代理記賬機構負責人和委託人負責人簽名並蓋章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外提供。
問題4.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按照委託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
2.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3.對委託人要求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行為的,予以拒絕;
4.對委託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相關問題予以解釋。
問題5.發生哪些情形會導致代理記賬機構被依法注銷?
代理記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辦理注銷手續,收回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並予以公告:
1.代理記賬機構依法終止的;
2.代理記賬資格被依法撤銷或撤回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
代理記賬機構風險警示——司法判例
當前,由於代理記賬機構很多,市場競爭也空前激烈。一些代賬機構從業人員為了利益,不惜承擔巨大風險與委託方合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走上了不歸路。接下來,大白再為各位讀者朋友分享一則典型的司法判例——《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2020)皖03刑終X號),其中代賬會計被認定為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事實
劉某為代賬會計人員,2017年10月份至2018年3月份,被告人劉某擔任安徽A建材商貿有限公司和懷遠縣B水泥製品有限公司聘用的代賬會計和辦稅人期間,在明知上述兩家公司與其他公司無真實交易往來的情況下,使用懷遠縣B水泥製品有限公司稅控系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四十九份,虛開發票中已認證抵扣二十二份,合計稅額814492.94元。使用安徽A建材商貿有限公司稅控系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七十四份,其中合計稅額1222627.72元,已認證抵扣七十二份。
此外,劉某又與他人共同利用安徽A建材商貿有限公司稅控系統向新疆C門窗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二十七份,向吳江D貿易有限公司虛開二份及向新鄭市E貿易有限公司虛開十八份。
2.法院判決處理
經法院最終判決,劉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近年來,在稅務機關與公安機關協同破獲的虛開團伙案件中,很多起案件都存在代理記賬機構的身影。很多代理記賬人員為虛開團伙收購空殼公司,在明知存在虛開發票行為的情形下,為了利益充當其幫凶,最終被司法部門判定為從犯,得來牢獄之災!
那麼,我們企業在選擇代理記賬機構時該如何選擇呢?是該從價格方面考慮還是從代理記賬機構知名度方面來考慮呢? 接下來,我們再來說一說,在選擇代理記賬機構時應注意的相關問題。
注意事項1.給企業做好定位,不能一味追求低價,讓財務工作制約公司的長遠發展!
在企業的發展初期,我們都希望能夠盡可能的降低成本支出,將錢花在刀刃上。因此,很多老闆在選擇代理記賬機構時完全以對方報價作為選擇的標准,其實這是不對的。大白認為,不論選擇高價格的還是低價格的代賬公司,首先對方公司的報價要選我們公司自身的定位相匹配。
例如,張老闆從事個體經營,其業務訂單也不多,很多月份甚至沒有業務,張老闆對企業也沒有做大做強的打算,只是夠維持生計即可。該情形下,我們選擇規模大、收費高的代理記賬公司顯然不劃算,選擇規模小、收費低的代理記賬公司則很容易完成這些基本要求。
例如,王老闆新成立一家企業,目標是想將該企業想做大做強,預估企業成立後業務量也會多且復雜。這種情形下,我們應該選擇相對規模大、收費高的大型代理記賬公司了,因為這樣的代賬公司往往運營正規,從業人員專業水平較高,企業後期享受的稅收優惠等事宜均需要對方予以協助,同時也有利於公司在委託過程中培養出內部財務人員,最終形成獨立健全的財務體系。
注意事項2.向同行多打聽多詢問,百聞更要一見!
在我們給企業做好發展定位後,接下來我們就要在對應的層次中選擇性價比最高的代理記賬公司了。在選擇時,大白建議考慮以下因素:
1.與一些已經委託代賬的老闆詢問交流,聽聽對方的推薦評價。畢竟口碑是一家代賬企業日積月累出來的,也能客觀的反映出客戶對其的認可程度,在推薦的名單中,擇優選擇3-5家進一步考察。
2.實地考察,查看辦公環境。考察中,我們要查閱對方是否具備營業執照和代理記賬許可證。財稅領域相關的設備是否齊全,是否具備專業的記賬軟體、列印設備、稅盤等。了解人員配置是否合規合理,例如如果一名代賬會計同時兼任幾十家甚至近百家公司財務工作,這樣的工作量很難給我們企業帶來個性化服務,甚至完成日常基本事項也難免會存在疏漏。
3.深入交流,品評人員素質。關於人員素質,我們一方面要了解其專業知識儲備情況,例如是否通過中級會計師、稅務師、注冊會計師等資格考試;另外,還要測試其職業操守,比如代賬公司是否會配合做假賬等,一旦對方為了爭取客戶答應這些違法要求,我們要果斷放棄!
注意事項3.簽訂書面合同,權責明確以防日後發生糾紛。
在確定後最終的合作方之後,我們最後要做的事就是把好合同簽訂這一關。在合同中我們要明確細化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例如若因代賬公司原因導致委託方需要補繳稅款與滯納金,對方如何賠償等等,以妨日後發生糾紛。
㈡ 如何辦理代理記賬許可證年檢
辦一個代理記賬公司的許可條件:
1、有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2、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管理制度。
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
1、從事代理記賬的申請報告。
申請報告應明確以下內容:
(1)申請審批機關的名稱;
(2)申請事由;
(3)擬設立代理記賬機構的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和從業人員、辦公場所、業務范圍等基本情況;
(4)申請單位公章或合夥人(或全體股東)的簽名和蓋章;
2、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
協議或章程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從業人員簡歷,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主管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4、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在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
5、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6、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7、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
㈢ 作為會計,怎樣做好代理記賬
我們知道有的公司不設置財務部門,進行賬務處理的時候一般會選擇一些代理記賬公司,如果你作為代理記賬公司的一員,具體如何做好代理記賬業務呢?
首先接受委託簽訂代理記賬合同,確定我們要處理的業務,然後接受該公司的原始記賬憑證,並對票據進行初步整理。
接下來就到了很重要的環節,整理憑證和做賬,記賬會計需要對票據進行進一步整理,對存在問題的票據進行有效溝通,然後再進行會計核算、賬務處理等等。審計會計要對記賬結果進行審核和校對。
然後再每月1號-至10號進行報稅,由外勤會計到國、地稅稅務所上門申報,將審核會計填制的稅收繳款書交到客戶開戶銀行,進行劃款。
最後是在每月的15號至30號進行回訪,返還稅單、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並與出納對賬,還要將近期的新政策告知客戶。
一個專業的代理記賬公司會認真對待每位客戶,每個賬務處理細節都會注意到,所以對於會計的要求也比較高,所以建議大家,如果你從事會計行業,一定要不斷學習,可以考取初級會計職稱證書、中級會計職稱證書等等,來提升自己的水平。
㈣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規范代理記賬業務,促進代理記賬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以及委託人委託代理記賬機構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機構是指從事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
本辦法所稱委託人是指委託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的單位。
本辦法所稱代理記賬是指代理記賬機構接受委託辦理會計業務。第三條申請設立除會計師事務所以外的代理記賬機構,應當經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准,並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製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具體審批機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確定。第四條設立代理記賬機構,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二)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第五條申請代理記賬資格,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報告並附送下列材料:
(一)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
(二)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材料;
(三)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在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
(四)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
(五)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第六條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准可延長10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第七條審批機關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自作出批准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下達批准文件、頒發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審批機關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向申請人下達書面決定,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省級以下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作出批准決定的,審批機關應當將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第八條申請人經批准取得代理記賬許可證書後,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第九條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的顯著位置放置代理記賬許可證書。第十條代理記賬機構名稱、主管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辦公地點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審批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第十一條依法應當設置會計賬簿但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應當委託代理記賬機構辦理會計業務。第十二條代理記賬機構可以接受委託,受託辦理委託人的下列業務:
(一)根據委託人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等;
(二)對外提供財務會計報告;
(三)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四)委託人委託的其他會計業務。第十三條委託人委託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應當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訂立書面委託合同。委託合同除應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外,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委託人、受託人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
(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簽收手續;
(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及相應責任;
(五)委託人、受託人終止委託合同應當辦理的會計交接事宜。第十四條委託代理記賬的委託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對本單位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
(二)應當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收支和保管;
(三)及時向代理記賬機構提供真實、完整的原始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對於代理記賬機構退回的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當及時予以更正、補充。第十五條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委託合同辦理代理記賬業務,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對在執行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保密;
(三)對委託人示意其作出不當的會計處理,提供不實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要求,應當拒絕;
(四)對委託人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原則問題應當予以解釋。
㈤ 如何保證在代理記賬時,自己的信息安全
你好,靠譜的代理記賬公司會有完善規范的業務流程和合同協議,明確雙方的權責義務,保證客戶的信息安全,那麼企業要如何選擇代理記賬公司呢?可從以下幾點進行了解考察:
1、營業執照
開展經營活動必須進行商事主體登記,取得營業執照。而公司所經營的項目必須是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上已登記的,若代賬公司經營范圍未登記有代理記賬項目是不能開展相應業務經營。
2、資質許可
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規定,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應獲得當地財政部門批准,並領取由財政部統一印製的代理記賬許可證書。也就是說,正規的代理記賬公司除了營業執照外,還要有代理記賬許可證。
3、辦公環境
正規代理記賬公司具有自己固定的經營場所,這不只是因為辦理營業執照需要,也是為了給客戶信賴感,畢竟一個固定的經營場所是客戶信任的基石,無固定經營場所的代賬公司是無法取得客戶信賴的。
4、會計人員
代理記賬公司規模可以不需要很大,會計人員不需要很多,但是每一位會計人員必須具備專業知識,了解相關的稅務政策,能及時為客戶解答相關稅收問題,具有專門人員對賬目進行二次核查。
5、硬體設備
以前代理記賬都是手工做賬,現如今隨著科技的發展,代理記賬公司已經採用電子記賬方式,具備有專業的做賬設備、財務軟體、賬本裝訂機等,對於客戶的資料有專門的賬務存放檔案室。
6、收費機制
一般代理記賬公司收費都是按年收取,對於不同的企業類型,其代理記賬費用也會有所不同,一成不變的收費是不存在的,代賬公司會根據不同公司的發展需求變化而進行調整,明確業務流程以及雙方債責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