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委託人和代理人的區別
委託人和代理人的區別是委託行為包括事實行為和法律行為,代理行為包括法律行為。
委託人和代理人的區別具體如下:
1、委託行為包括事實行為和法律行為,代理行包括法律行為;
2、代理行作用於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而委託行為則作用於受託人和委託人之間;
3、代理行為是單方行為,為委託行為屬於雙方行為。
委託人是指依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證券買賣的自然人或法人。
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義進行代理活動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第八百五十三條 委託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應當按照約定製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幫助委託人掌握研究開發成果。第八百五十九條 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託人可以依法實施該專利。
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第八百六十一條 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收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在沒有相同技術方案被授予專利權前,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委託開發的研究開發人不得在向委託人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B. 委託人、被委託人和代理人、被代理人的區別
委託人與被委託人的區別如下:
委託人是指有事需要尋求幫助的人。
被委託人是指接受委託人的委託代理委託人從事民事、商事活動或者訴訟、仲裁活動的人。被委託人在委託人授權的許可權內從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為對委託人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成為被委託人。
1、委託人的責任
(1)明確委託事項。
(2)交付約定費用。
(3)清償債務。
(4)給付報酬。
(5)賠償責任。受託人在處理事務過程中,用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而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委託人賠償損失。
2、被委託人的責任
(1)按照委託人的指令處理有關事務。
(2)對委託事務要親自處理。
(3)及時向委託人報告事務處理情況。
(4)交付財務和轉移在以利。
(5)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
C. 委託代理人是什麼意思
委託代理人,又稱「受託人」,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的人。
委託代理人是委託人自己選定的,所以委託代理又稱意定代理。委託人委託的代理人擔任訴訟代理人,他不同於一般的委託代理人,而稱為委任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當委託代理人是公民時,他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當委託代理人是法人時,所受託的事項必須符合其經營宗旨和業務范圍。
委託代理人應當正當合理地行使代理權,不得濫用代理權損害被代理人利益。委託代理人有權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自主地為意思表示。委託代理人應當親自完成受託事項,不得擅自轉委託,除非在緊急情況下。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1、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2、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3、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D. 委託代理人和代理人是一個意思嗎
一、性質不同
1、委託代理人,又稱「受託人」。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的人。
2、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義進行代理活動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二、特點不同
1、委託代理人
(1)代理權的發生是基於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不是由法律規定。
(2)代理的事項及許可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決定,委託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
(3)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受訴人民法院遞交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聲明委託他人找為訴訟的訴訟文書,是委託代理人取得委託代理資格,為被代理人進行訴訟的證明文書。
2、代理人
(1)有被代理人或授權單位的書面授權,或者契約約定代理的范圍、期限等;
(2)需具備一定的資格和相關的技能;
(3)代理人依其代理對象之多寡可分為專屬代理人與普通代理人。如:保險、股票、稅務、訴訟之類的代理人,屬專屬代理人。
(4)自然人和委託代理人各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代理人應積極行使代理權,盡勤勉和謹慎的義務。
1、首先,代理人應認真工作,盡相當的注意義務。在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託代理的無償代理中,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必須盡與處理自己事務相同的注意義務;在有償代理中,代理人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2、其次,在委託代理中,代理人應根據被代理人的指示進行代理活動。由於代理的後果由被代理人承受,被代理人可根據客觀情況隨時給代理人指示,代理人具有遵守被代理人指示的義務。代理人不遵守被代理人的指示,構成代理人過錯;由此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失的,代理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再次,代理人應盡報告義務與保密的義務。若代理人未盡到職責,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依《民法通則》第66條的規定,代理人應承擔民事責任。
E. 「委託代理人」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的人。代理人的一種。委託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當委託代理人是公民時,他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當委託代理人是法人時,所受託的事項必須符合其經營宗旨和業務范圍。
委託代理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兩人以上,前者稱為「單獨代理」或「一人代理」,後者稱為「共同代理」。在共同代理的場合,授權委託書應當明確各個委託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以防互相推諉,也便於發生糾紛明確責任。
如果授權委託書未明確各個委託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則各個委託代理人的代理權和責任推定為同等。
(5)自然人和委託代理人各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委託代理與法定代理相比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代理權的發生是基於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不是由法律規定。
第二,代理的事項及許可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一般由被代理人自己決定,委託代理只能在被代理人的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
第三,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受訴人民法院遞交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聲明委託他人找為訴訟的訴訟文書,是委託代理人取得委託代理資格,為被代理人進行訴訟的證明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