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代理商的類型
1、總代理:又稱全權代理,是在市場上作為被代理人全權代表的代理商。這種代理商有權處理本人日常業務或專業活動中隨時發生的事務,也有權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一般性活動。
2、獨家代理:是一種狹義代理人概念,指通過協議規定代理人在特定地區、特定時期內享有代理銷售某種商品的專營權。其業務限於商業活動,具有壟斷性。
3、一般代理商:指在同一基哪虛地區、同一時期內,委託人可以選定一家或幾家代理商作為一般代理人,根據銷售業績支付規定的傭金和補償費用。
4、單一商號代理商:指僅為一個單一的企業主從事代理活動的代理商,其經營效益首先取決於企業主提供的業務情況,對企業主有很大的依賴性。
5、區域代理商:指在一定區域或一定的消費集團內從事的代理活動。此種不排除企業主自己在該地區內締結交易或由第三人促成交易的可能性與合法性,但即使未參與,對於與企業關緩咐系規定的應由他代理的區搏燃域或消費集團成員所締結的交易,同樣享有傭金請求權。
『貳』 什麼叫代理
代理的含義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的法律行為。代理的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擔。在代理法律關系中,代他人進行法律行為的人是代理人;民事法律行為由他人代理,並承受該行為後果的人是被代理人,也稱本人;與代理人進行法律行為的人是第三人,也稱相對人.三者相互結合,構成一個完整的代理關系。
代理有哪些種類?
(1)代理按其依據的法律不同可以分為民法上的代理、特別法上的代理和訴訟法上的代理
①民法上的代理即民法總則中所稱的代理。②特別法上的代理是指民事特別法上的代理。③訴訟法上的代理須由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委託有訴訟能力的人進行.
一般而言,平時我們所說的代理均指民法上的普通代理。
(2)代理按有無代理權為標准,可分為有權代理和無權代理
①有權代理。
有權代理又可以按照不同標准分為以下幾類:
1)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託代理
法定代理是指直接根據法律規定而產生的代理。它主要適用於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民事活動。指定代理是根據人民法院或主管機關的指定而設立的代理。這種代理主要發生在無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無法行使代理權時(法定代理人死亡或法定代理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時)。委託代理也稱為意定代理,是指基於被代理人委託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代理。因為委託代理需要被代理人進行意思表示,所以委託代理也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不同之處在於被代理人必須有行為能力。
2)直接代理與間接代理
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的法律行為,行為的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擔。間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為被代理人的利益進行的法律行為,其法律效果先對代理人產生,然後按照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的某種內部關系,轉移到被代理人.
3)一般代理與特別代理
一般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權沒有特別的范圍限制,代理人可以代理被代理人進行任何法律允許的民事活動,一般代理又稱為全權代理或概括代理。特別代理是指代理權受特別限制的代理,由於特別代理人只能進行部分代理行為,所以又稱為部分代理。
4)單獨代理與共同代理
單獨代理是指代理人只有一人,代理權由一個代理人單獨行使。共同代理則是指代理人有數個,代理權由多個代理人共同行使。
5)自己代理、雙方代理與復代理
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與自己進行法律行為。雙方代理是指在同一民事活動中,一人同時擔任雙方的代理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復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將代理事項的一部分或全部再委託給他人代理的行為。其中,接受再委託的人稱為再代理人。
②無權代理
無權代理可以分為以下兩種:
1)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但因為他與被代理人有一定關系,使得第三人有足夠的理由相信他有代理權,並與他進行民事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該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由被代理人承擔。表見代理屬於廣義的無權代理。
2)狹義的無權代理
狹義的無權代理是指表見代理之外的無權代理,是沒有代理權的人進行的代理行為。狹義的無權代理包括以下四類:第一,根本沒有代理權而進行的代理行為。第二,授權行為無效的代理行為。第三,超過代理范圍而進行的代理行為。即代理人有代理權,但他進行的代理活動已經超過了代理權的范圍。第四,代理權已經消滅之後進行的代理行為。
『叄』 狹義的無權代理是什麼
一、狹義的無權代理是什麼
1、狹義的無權代理是指未經他人委託授權、又沒有法律上的根據、也沒有經人民法院或指定單位的指定而冒用他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無代理權而以他人的名義為法律行為稱為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不具有代理權,但以他人名義與第三人進行代理行為。無權代理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二、進行無權代理追認需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1、追認人是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代理人;
2、追認的意思表示真實;
3、在收到催告追認的通知後三十日內追認。
『肆』 代理是什麼意思
代理是法律術語,根據《民法總則》的相關規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稱本人)的名義,在代理許可權內與第三人(又稱相對人)實施民事行為,其法律後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實施代理行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代理行為。代理主要是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以代理權產生根據的不同分為委託代理、法定代理
①委託代理,又稱意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授權進行的代理。
②法定代理,是根據法律的規定而直接產生的代理關系,主要是為保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而設定,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代理。
『伍』 民法中關於代理,狹義的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的聯系和區別請大家賜教
無權代理包括狹義的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狹義的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而以他人名義實施的代理行為。表見代理,是指代理人雖不具法律教 育網備代理權,但因某種表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對本人有代理權而與代理人為法律行為,由此產生的法律效果依法直接歸本人承擔的代理。
兩者的相同點:首先,行為人都沒有本人的授權,不具有代理權。其次,行為人實施的都是民事行為。
兩者的不同點:首先,構成要件不同。無權代理,客觀上沒有足以使人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事由。表見代理,客觀上具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法律 教育網權的事由。其次,狹義的無權代理立足於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表見代理立足於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最後,法律後果不同。無權代理屬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被代理人追認而確定有效,被代理人的拒絕而絕對無效。表見代理的法律後果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
無權代理、表見代理與無權處分的區別:
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一方面,無權代理是指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無權處分則是指無權處分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另一方面,在狹法 律教育網義無權代理的情況下,相對人不具有正當理由信賴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因而法律教 育網原創相對人是有過失的,不得適用表見代理制度。而在無權處分的情況下,相對人則可能是善意的。在無權處分人無權處分他人的動產時,如果受讓人取得該動產時出於善意,則可以依法取得該動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