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代理記賬能不能以個體形式存在,如果可以,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如果必須是公司,那麼流程需要什麼
代理記賬資格不能以個體工商戶名義辦理,只能以公司名義辦理。
流程如下: 1.首先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企業名稱,領取核定名稱通知書。
2.准備三份會計從業資格證、一份會計師職稱證、企業章程、財務管理制度、代理記賬制度、股東身份證、個人擔保等,視地區差異,到區財政局申請 代理記賬資格證書。
3. 攜帶代理記賬資格證書、驗資報告、租賃合同和股東身份證,然後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拓展資料:
1、記賬的必要性,企業是否選擇「代理記賬」,取決於企業是否具備專職會計人員的條件,應由各企業根據自身會計業務需要自主決定。一般來說,單位的規模、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復雜程度、經營管理的要求是決定單位是否配備專職會計師的主要因素。規模大、經濟業務多、財務收支大、經營管理要求高的單位,一般應單獨設立會計機構,配備專職會計人員,及時組織各項經濟活動的會計核算和會計核算。單位財務收支,實施有效的會計監督,確保會計工作的效率和會計信息的質量。國家稅務總局2007年1月1日實施的《個體工商戶開戶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可以聘請經批准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合格的財務和會計人員代表他們建立和處理賬戶。需要明確指出的是,單位是否設立專職會計師由本單位自行決定,但設立賬戶是強制性要求,是否設立賬戶的最終審核權屬於主管行政機關。器官。
2、代理記賬需要如下條件:根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設立代理記賬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但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員工3人以上;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應當具有會計師以上的專業技術資格;有固定辦公場所;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